1、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2XFGWXK-1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许可子项名称 无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书面送达存档办结许可范围 从事粮食收购者收费标准 无收费依据 无证照名称 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要求 年检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2全年收购原粮数量50吨以上,加工、转化企业日处理原粮能力5吨以上;3具有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粮食存储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库,并具有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
2、粮食保管人员;4具备国家规定的粮食检验设备和原粮检验能力,或者委托相关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资信证明;4拥有或租借仓储设施证明材料;5拥有原粮检验能力和保管能力的证明材料。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表格下载 无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2 号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3、00892-8282125注意事项 无备注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2XFGWCF-1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职权名称 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处罚子项名称 无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 585 号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违法违规行为1、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2、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3、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4、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5、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6
4、、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7、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8、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9、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10、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11、不 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12、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13、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14、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15、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16、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细 化 量 化 自 由裁 量 权 标 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
5、实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2 号。监督投诉机 构 及 电 话 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00892-8282125注意事项备注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2XFGWCF-2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职权名称 对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子项名称 无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 5
6、85 号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违法违规行为1、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2、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3、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4、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5、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6、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7、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8、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9、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10、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11、不 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12、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
7、润率幅度的;13、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14、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15、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16、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细 化 量 化 自 由裁 量 权 标 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2 号.监督投诉机 构 及 电 话 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00892-8282125注意事项备注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8、2XFGWCF-3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职权名称 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子项名称 无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 585 号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违法违规行为1、相互串通,操纵县场价格, 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县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利用虚假的或
9、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细 化 量 化 自 由裁 量 权 标 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2 号监督投
10、诉机 构 及 电 话 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00892-8282125注意事项备注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2XFGWCF-4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职权名称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子项名称 无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违法违规行为1、不标明价格的;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4、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5、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细 化 量 化 自 由裁 量 权 标 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
11、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2 号监督投诉机 构 及 电 话 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00892-8282125注意事项备注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2XFGWCF-5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职权名称 对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子项名称 无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违法违规行
12、为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种类 罚款细 化 量 化 自 由裁 量 权 标 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2 号监督投诉机 构 及 电 话 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00892-8282125注意事项备注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2XFGWCF-6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职权名称 对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子项名称
13、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违法违规行为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罚种类 罚款细 化 量 化 自 由裁 量 权 标 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2 号监督投诉机 构 及 电 话 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00892-8282125注意事项备注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
14、处罚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2XFGWCF-7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职权名称 对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牟取暴利的处罚子项名称 无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 585 号第十二条违法违规行为 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细 化 量 化 自 由裁 量 权 标 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15、 2 号监督投诉机 构 及 电 话 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00892-8282125注意事项备注吉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服务指南职权编码 2XFGWCF-8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职权名称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县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处罚子项名称 无行使主体 吉隆县发改委承办机构及电话 00892-8282125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相互串通,操纵县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细 化 量 化 自 由裁 量 权 标 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工作时间和地址夏季 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地址:吉隆县幸福路 2 号监督投诉机 构 及 电 话 吉隆县发改委办公室 00892-8282125注意事项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