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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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金 花 乡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权 力 责 任 清 单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责任主体 金花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 在规定时限内,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 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

2、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建设的实施细则、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2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范围批准责任主体 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

3、办公室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一次性 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 在规定时限内,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 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据 中华人民 共 和国 行 政 监 察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4、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 四川省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3序 号 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 名称村民住宅开工审查责任主体 金花乡国土和规划建设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

5、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 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行 政职责的行 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 ,依 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4序 号 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

6、力项目 名称村镇规划区内或道路、河道两旁临时建设审批责任主体 金花乡国土和规划建设所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

7、依据 对 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行 政职责的行 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 ,依 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5序 号 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耕地占用税免征或减征审核责任主体 金花乡国土和规划建设所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

8、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 对 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行 政职责的行 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 ,依 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

9、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6序 号 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登记注册责任主体 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

10、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 对 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行 政职责的行 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 ,依 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7序 号 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 名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责任主体 金花乡国土和规划建设所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

11、: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它工作人员,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 省行政执法监督 条例、 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

12、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8序 号 8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责任主体 金花乡国土和规划建设所、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

1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行政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 、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殡葬管理条例 、 四 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9序 号 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责任主体 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事项 1.受理责

14、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 华人民

15、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行政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 、 四川 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殡葬管理条例 、 四 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10序号 10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农村疫区、狂犬病防护带养犬批准责任主体 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

16、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28)3603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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