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法律制度 CRIMINAL LAW 第一节 刑法概述第二节 犯罪第三节 刑罚刑法之本体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之犯罪论第四章 犯罪及刑事责任第五章 犯罪客体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第七章 犯罪主体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九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十章 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 罪数形态 第十二章 排除犯罪性行为刑法之刑罚论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概说第十四章 刑罚概述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十六章 刑罚裁量 第十七章 刑罚执行 第十八章 刑罚消灭 Really, what we want now, is not laws, against crim
2、e, but a law against insaity.-Mark Twain, American依据刑法第 232条、第 57条第 1款、第 64条的规定 ,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 57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
3、理。 庭审辩论焦点集中体现在三方面:1、新出具的马加爵遗留在作案现场的血迹;2、马加爵是否有精神疾病;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3、马加爵是否存在自首情节。第六十七条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校园诈骗连袭北京高校 22天连续发生 10起案件 利用校园网上公布的大学生资料对其家庭进行诈骗 22天连续发生 10起案件 海淀区高校连续发生 10起针对学校师生的诈骗案,骗子采用以借用信用卡汇钱、押手机借钱、捡钱分钱、手机没电借用、发短信或打电话告知中奖等多种手段作案,诈骗现金 4万余元,还有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若干,诈骗分子主要是利用大学生在网上公布的资料对其家庭进行诈骗,通过登录全国各高等院校网站,窃取了在校生家庭电话,然后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联系家长进行诈骗。多为团伙作案,有的冒充护士,有的冒充医生,还有的冒充学校系主任、班主任。 第一节 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二、指导思想和任务三、刑法的基本原则四、刑法的效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