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连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招 标 文 件招标人: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核备单位: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18 年 11 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23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 .29第五章 招标人需求 .3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2第一章 招标公告3清连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连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已由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
2、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 项目概况:广东清连高速公路南起于清远市郊区的迳口,北止于粤湘交界处的凤头岭,途经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阳山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全长约 216 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 80110 公里。2.1.2 招标范围:广东省清连高速公路的车辆救援服务,以及与之有关的相关工作。服务期限:3 年+3 年,共 6 年,服务费 65 万元/ 年,总发包价 390 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车辆救援类业
3、务,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近 5 年内(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 1 条高速公路或其中 1 个合同段车辆救援的服务项目,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 3 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交通部、广东省交通厅、清远市交通局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
4、门通报批评;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 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2、管理关系 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 4多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4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4投标报名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5、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北京时间,下同) ,下午 14:00 至16:00,到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白云大厦 2119 室)凭 1 套包含以下资料进行投标报名,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退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适用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编制费)500 元/套(现金) ,在投标报名时缴纳。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月 日 9 时30 分,投标
6、人应于 2018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 2 号楼一楼东门)。5.2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不同媒体发布公告的内容不一致,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在延期报名期限内,已报
7、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5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 15 楼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13679513237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 B 座 6 层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5913127036 邮 箱: 日期:2018 年 11 月 日6第
8、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 15 楼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13679513237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北路深燃大厦 B座 6 层联系人:林先生电 话:159131270361.1.4 项目名称 清连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1.1.5 建设地点 清远市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广东清连高速公路的车辆救援服务。1.3.2 服务期限
9、服务期限:6 年服务开始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服务终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服务开始、终止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1.3.3 服务质量 24 小时响应服务,实施车辆救援、清障保通服务。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业绩要求:见附录 2信誉要求:见附录 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 4其他人员资格:见附录 5主要设备要求:见附录 6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
10、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3.1 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
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 万元2.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和开具,否则视为无效。5.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户名: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账号:4420 1592 5000 5252 531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红荔支行6.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市级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
12、标文件中。不要求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 求 2013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另加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文件为不加密 word 格式(U 盘)4.1.2 封套上写明 内层封套:投标邮政编码: 9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开标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 2 号楼一楼东门)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期限 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期限 3 天前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 2 号楼一楼东门)5.2.1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2)开标顺序:a.宣布开标纪律;b.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c.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d.随机启封、逐一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e.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f.开标会议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