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安县涧河风光带(北京路豫晋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97 号招 标 人:新 安 县 水 务 局招标代理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六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45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关于新安县水务局新安县涧河风光带(北京路豫晋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的招标公告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水务局委托,就新安县涧河风光带(北京路豫晋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工程概况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涧河风光带(北京路豫晋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洛新交易2017197 号。2、财政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6-476】3、项目概况:对新安县涧河(北京路豫晋路)滨河景观带南侧进行景观综合提升设计,该区段全长 2.9 公里,提升面积约 19.2 万平方米。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5、招标范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详见招标文件7、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县财政资金 约 70 万8、设计周期:10 日历天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
3、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名及开标时,投标单位参加人员应为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所在4单位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 年 6 月 26 日至 20
4、17 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8:00 时。2、报名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连续近一年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同时必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领取时间:报名即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2、
5、领取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10 时2、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七、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收取办法依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执行。八、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刘砥柱、程海玲、秦毅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安县水务局地 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四楼联 系 人
6、:江先生 电 话:13698893889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 28 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联 系 人:李先生电话/传真:0379-60168156电子邮箱:2017 年 6 月 26 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新安县水务局地 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四楼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13698893889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 28 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联 系 人:李先生
7、电话/传真:0379-60168156电子邮箱:1.1.4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新安县涧河风光带(北京路豫晋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97 号1.2.1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1.3.2 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1.3.3 设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1.3.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新安县涧河风光带(北京路豫晋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8、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名及开标时,投标单位参加人员应为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所在单位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1.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 偿 不补偿1.9.1 踏勘 不组织(可自行踏勘)7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1.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补充答疑及通知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4 日 下午 15 点 1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
10、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投保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仟元交纳时间:2017 年 7 月 23 日 17:00 分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转入代理公司帐户户名: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安支行账号:1705027609200184477-00000000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仅限转账形式递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
11、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注:交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人须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转账凭证,到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如果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不能参与开标,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及招标人出具书面放弃函,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3 年(限定为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3.5.2 近年财务状况 3 年(限定为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3.7
12、.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所盖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的行政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招标人不接收加盖其它印章(如:8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章)的有关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规定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本次招标不退还投标文件。3.7.5 装订要求 正本与副本应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3.7.6 技术部分编制要求具体的编制要求:应使用打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设计图纸需折叠
13、成 A3 或者 A4 图幅。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正/副本)(项目名称) 设计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声明在 2017 年 7 月 24 日 15:10 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4.2.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年 7 月 24 日 15 点 10 分地点: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地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密封袋接口处均有封条,且在骑缝处加盖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印章;开标顺序:按签到逆顺序唱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
14、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 机 抽 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 名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实行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施工图预算价2%8.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8.3中标人应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收取办法依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8.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
15、身份证原件。以下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及连续一年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企9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转账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均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不实之处并经查实后,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在定标后经举报并核实发现有不实之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 总则1.
16、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进行公开招标。1.1.2 招 标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设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只有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1.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