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华县小圩壮族乡竹材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PZZB-2017-026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公司: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0 一七年九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5第六章 图 纸 .5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3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江 华 县 小 圩 壮 族 乡 竹 材 村 农 村 土 地 整 治 ( 高 标 准 农 田 建 设 ) 项 目 经 江 华 瑶 族 自 治 县
2、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江 发 改 字 2017111 号 文 批准建设,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上 级 补 助 专 项 资 金 。 招 标 人 为 江 华 瑶 族 自 治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湖 南 萍 州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施 工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江华县小圩壮族乡竹材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 建设地点:小圩壮族乡竹材村。2.3 建设规模:53.86 公顷。2.4 工
3、程施工费:约 101.15 万元(已按江华县财评控制价下浮 3%)。2.5 工期要求:120 天(日历日)。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2.7 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
4、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
5、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且人员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43.4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中标后上交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工程验收合格;3.5 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 号)文件规定,在开标结
6、束后,由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名单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投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由合格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3.6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 10 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 15 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3.7 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与当地政府及所在村、组织做好充分施工协调工作,必须按设计图纸将施工范围线测量定位,做好样桩,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若由于中标人协调工作不到位;造成该项目不能施工,
7、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己承担。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招标项目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15 家(含 15 家)时,先随机抽取 9 家入围(随机抽取的方法同评标办法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 3 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 15 家时,全部入围,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从符合招标文件要
8、求的全部合格投标人中抽取 3 家中标候选人。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400 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 2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5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 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及 开 标 时 间 为 2017 年 9
10、月 25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七楼开标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无效。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易 网 ( http:/) 上发布。9.行政监督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10.招标人重
11、大提醒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建筑和房地产等行业税收征管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江政办明电201719 号)文件精神,外地建筑企业中标(成交)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在我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在我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我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我县缴纳税费。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支付(预付)工程款,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项目管理办。11.联系方式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江华大道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874764809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 68 号理想城联 系 人:唐小姐 电 话:0746-8669668、13397627400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江华大道联系人:李女士电 话: 13874764809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 68 号理想城联 系 人:唐小姐电 话:0746-8669668、133976274001.1.4 项目名称 江华县小圩壮族乡竹材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 建设地点 位于小
13、圩壮族乡竹材村,北部靠近绣球村,西面与陈家村相邻就,南面与东面接本村居民点。1.2.1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专项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 天(日历日),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和信誉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
14、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员、
15、质量员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且人员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4)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中标后上交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押证
16、管理直至项目工程验收合格;(5)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 号)文件规定,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名单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投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由合格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6)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 10 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 15 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7)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与当地政府及所在村、
17、组织做好充分施工协调工作,必须按设计图纸将施工范围线测量定位,做好样桩,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若由于中标人协调工作不到位;造成该项目不能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己承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 Email: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18、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易 网 ( http:/) 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上发布;2、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一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 州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上发布。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和补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
19、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 箱 ( Email: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9 月 25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上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上下载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
20、副本(可提供清晰扫描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入湘施工登记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5)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以及入湘登记备案情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8)省内企业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
21、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0)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单;说明:(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贰
22、万元整;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退还时也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账 号:4305 0171 7508 0000 0033注:(1)转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江华县小圩壮族乡竹材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江华县小圩壮族乡竹材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
23、)请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转 入 指 定 的 账 户 管 理 , 以 到 帐 为 准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3.5.3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项 目 的 年 份 要 求 不作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有效)10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签字或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
24、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3)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4)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3.6.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各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3.6.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注:投标函部分中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另行单独准备一份,用信封
25、包装密封后附于投标文件密封袋上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便于开标时唱标和查询。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七楼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开标时间: 2017 年 09 月 25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七楼开标室)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2)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