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诉法司考选择题答案与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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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5 年)单项选择35、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 B 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

2、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据此可知,本案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撤诉申请。选项 C 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据此可知,本案当事人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调解。选项 D 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受害的消费者甲依然可以提起侵权之诉。36、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

3、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据此可知,在案件开始审理后才得知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回避申请。因此,许某在得知丙与被告法定

4、代表人是亲兄弟时,可以提出回避申请。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据此可知,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丙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选项 C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据此可知,应由院长(而非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选项 D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

5、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据此可知,许某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一次,但不能提出上诉。37、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选项 A 错误。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

6、的作出特定裁判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任意变更,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侵权法律关系,刘某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后,诉讼标并未同时发生变更。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据此可知,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允许。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可能是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可能是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

7、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刘某变更诉讼请求后,仍属于给付之诉,而非变更之诉。38、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赵某为商铺的

8、共有人之一,其对刘某与陈某争议的标的物有独立的诉讼请求,其参加诉讼后的诉讼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9、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李某B.李某和徐某C.李某和该中心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民诉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9、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据此可知,本案适格的被告是徐某和李某。40、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A.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B.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C.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D.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诉解释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选项 B 错误。民诉解释第一百

10、零七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选项 C 错误。民诉解释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据此可知,有关收养关系的事实,不适用自认的规定。选项 D 错误。民诉解释第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41、张兄与张弟因遗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张兄胜诉。张弟不服,却在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路上被撞昏迷,待其经抢救苏醒时已超过上诉期限一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1、( )A.法律上没有途径可对张弟上诉权予以补救B.因意外事故耽误上诉期限,法院应依职权决定顺延期限C.张弟可在清醒后 10 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D.上诉期限为法定期间,张弟提出顺延期限,法院不应准许【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42、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

12、提出检察建议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选项 C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

13、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据此可知,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并非仅限于提出检察建议,还可以提出抗诉。选项 D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可知,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不能制作调解书。43、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4、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选项 A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可知,宣告成某死亡一案应由乙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选项 B 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本案中的借款纠纷与宣告死亡案件

15、并非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且当事人分别向不同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可以合并审理。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民诉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据此可知,甲县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而非终结诉讼。44、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16、?( )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D.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经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选项 A 正确,选项 D 错误。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据此可知,对于住房分割请求,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但不能一并裁判。选项 B.C 错误。民

17、诉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据此可知,对于遗产分割请求,二审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而非发回重审),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一并裁判。45、李云将房屋出售给王亮,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双方住所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王亮付清房款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王亮。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约定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李云随即长期出差在外。下

18、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系不动产交易,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B.李云长期出差在外,王亮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C.李云出差两个月后,双方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D.本案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确权,法院不予受理【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选项 A 错误。民诉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据此可知,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才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李云与王

19、亮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非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此,不应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可知,双方应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选项 B.C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而不能由一方单独提出,且须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选项 D 正确。民诉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本案中

20、,调解协议的内容涉及物权确权,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46、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选项 A 错误。民诉

21、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据此可知,法院采用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是合法的。选项 B 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项的规定,当事人以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据此可知,孙华的再审理由符合法律规定。选项 C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

22、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可知,孙华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选项 D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本案属追索医疗费的案件,法院可以不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47、甲向乙借款 20 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

23、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选项 A.B 错误,选项 C 正确。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 D 错误。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据此可知,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没有拘束力。

24、48、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 )A.诉讼终结的裁定B.驳回起诉的裁定C.不予受理的裁定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婚姻关系自夫或妻一方死亡之日起自动消灭。据此可知,张丽与王旭之间的婚姻关系已于王旭死亡之日消灭。因此,张丽的诉讼不再符合起诉条件。另外,民诉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据此可知,法院应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49、甲乙双方合

25、同纠纷,经仲裁裁决,乙须偿付甲货款 100 万元,利息 5万元,分 5 期偿还。乙未履行该裁决。甲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一次性支付货款 100 万元,甲放弃利息 5 万元并撤回执行申请。和解协议生效后,乙反悔,未履行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甲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裁定中止执行B.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C.甲可以乙违反和解协议为由提起诉讼D.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仲裁裁决,法院恢复执行【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选项 A 错误。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

26、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据此可知,对甲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而非中止执行)选项 B.C 错误,选项 D 正确。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据此可知,乙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仲裁裁决,法院应当恢复执行。50、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 A 仲裁委员会仲裁。合作中双方发生争议,大成公司遂向 A 仲裁委员会

27、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投资合同无效。A 仲裁委员会受理。华泰公司提交答辩书称,如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故 A 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本案。随即,华泰公司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大成公司见状,向 A 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A 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投资合同是否有效B.投资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即无效C.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D.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 A 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选项 A.B 错误。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

28、的效力。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据此可知,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2015 年)多项选择77、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 )A.知识产权法院B.所有的中级法院C.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D.最高法院确定的基层法院【正确答案】

29、ACD【答案解析】 民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78、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下列哪些材料?( )A.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B.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C.律师的执业证D.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正确答案】 BCD【答案解析】 民诉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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