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二甲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 总 则1.1 编制目的牢固树立“全程防范、全员应急”理念,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通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的食品安全事故;超出二甲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区域、涉及多个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镇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级、区级食品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2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1.4 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三)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
3、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二 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2.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1) 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3散趋势的; (2) 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3) 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2.2 重大食品安全
4、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1) 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 2 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2) 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 造成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 50 人以上的;(5) 在全省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造成伤害人数 50 人以上的; (6) 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1) 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 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
5、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 南通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2.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级):4(1) 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 造成伤害人数 30 以上、100 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 通州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组织体系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 5个处置工作组及专家组。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分管领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甲分
6、局局长担任,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甲分局。 成员单位包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镇文卫办、二甲公安分局、镇监察室、镇财政所、镇卫生所、镇城管队、镇农业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甲分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建管办公室、镇综治办公室、各村(居)委会。指挥部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 5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现场所在地村(居)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必要时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3.2 职责 3.2.1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7、,总指挥由镇长担任(见附件) ,主要职责有:(1) 启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镇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镇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3)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4) 负责发布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5) 审议批准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6) 向镇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救援情况。3.2.2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而甲分局) 。主任由镇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有:(1) 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故应急处
8、理的相关问题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6(2) 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3) 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进展情况,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4)根据镇应急指挥部授权,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通报、处理工作;向新闻机构发布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专访;(5)完成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3.2.3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参与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的责任追究工作;参与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参与食品
9、安全工作考核。同时扎口管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除此以外还要依据党的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党员干部的监督;参与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镇文卫办负责协助对涉及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加工小作坊) 、食品经营和消费场所的环境状况及污染防治工7作,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负责基地环境质量监管、考核和复查;负责指导食用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建设。同时负责本镇食品加工、流通、餐饮等企业的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进销管理
10、制度。负责协助对涉及旅游场所和旅游团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镇综治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托老院、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托(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定期不定期地对这些单位进行隐患大排查,预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管理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建立机制,落实安全责任。督促落实建立健全以托(养)老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托(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预防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甲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做好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工作。镇
11、建设办公室协助对建筑工地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镇农业办公室负责食用农产品基地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含水产品) 、畜产品及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及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镇监察室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镇级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镇城管队负责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环节的应急处置,并协助做好非法流动经营摊贩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镇卫生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
12、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甲分局(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和相关检测工作;负责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对由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中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各村(居)委会应按事故级别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党总支书记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本村(居)范9围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13、,根据上级的指导负责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协助处置和善后等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四 监测、预警4.1 监测预警 4.1.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镇卫生所同区市场监管局二甲分局建立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报告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本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甲分局及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镇卫生所通报,对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信息,镇卫生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分析研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14、 对风险监测结果发现存在隐患的,镇卫生所应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二甲分局等有关部门,并报告镇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二甲分局等有关部门应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4.1.2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甲分局(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可能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依次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为标志。 蓝色预警:预测将要发生一般(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测将要发生较大(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测将要发生重大(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测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级)食品安全事故,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蓝色(级)预警信息由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黄色(级) 、橙色(级) 、红色(级)预警信息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同时向通州区政府报告。涉及到跨区、市、县界的,应向相邻地区通报。预警信息发布一般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甲分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扎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 4.1.3 预警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