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天津市科委成果市场处2一、概况二、申报注意事项3一、概况“ 提高质量 、减少数量优化结构 、严格程序 ”4(一)政策依据 市政府颁布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2000年市政府第 33号令 2015年 6月 9日修订 ) 市政府颁布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 2005年底,市政府对该细则进行了修订后,重新发布实施。5(二)科技奖励包括的奖种1.科技重大成就奖2.自然科学奖3.技术发明奖4.科学技术进步奖5.国际科技合作奖6(三)科技奖励评审程序1.受理(各单位推荐) -5月2.形式审查 -6月3.专家组评审 -7、 8月4.评审委员会评审 -9月5.市科委主任办
2、公会审核 -10月6.报市政府批准、颁奖 -11、 12月7(四)科技重大成就奖 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明中卓有建树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授予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8(五)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成果主要体现形式是科技论文,不包括综述论文。9(六)技术发明奖授予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个人。成果主要体现形式是 已授权 的发明专利和专利实施、应用证明。10(七)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组织。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 1、开发类;2、公益类; 3、推广类; 4、重大工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