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招 标 文 件(意见征求稿)(编号:TLZFCG2015-GK-XX)采购单位 :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机构 :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备案单位 :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5 年 11 月 XX 日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2 页 共 33 页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总 则二、 采购文件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四、 开标五、 评标六、 定标七、 合同授予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016-2017 年
2、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3 页 共 33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 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来投标:一、项目编号:TLZFCG2015-GK-XXX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须是在桐庐县范围内具有二
3、类及以上(小车)维修经营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3.具有较强的汽车维修经验,做到安全生产,且业绩良好。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或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 账号:3300161718205300052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对缴入和退付的投标保证金,中心不开具和收取投标人收款收据,退付情况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定期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八、
4、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XX 月 XX 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资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4 页 共 33 页料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XX 月 XX 日 10 时 00 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业务咨询: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 64217670 传真:0571-64217662 邮 箱:保证金交退咨询电话:0571-64217665县采购
5、办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217655 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5 页 共 33 页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项目说明根据桐庐县政府采购办下发的采购执行通知书,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就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社会团体组织、国有投融资公司、政府投资项目指挥部)2016-2017 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即为 2016-2017 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供应商。二、招标需求: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确定 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企业三、特别说明及
6、要求:1.定标原则:此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价格、投标人总体情况、服务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如有效投标单位不足 3 家,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考虑入围家数;有效投标供应商超过 3 家(含),不足 8 家,则入围 70%(四舍五入);如有效投标供应商超过 8 家(含)则入围 60%(四舍五入)。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2.招标结束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将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承诺,分别与各中标人签署桐庐县政府采购汽车维修定点协议。3.服务质保金: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服务质保金,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凭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
7、考评验收情况及退还保证金申请单,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本次定点采购范围:桐庐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 2016-2017 年度车辆维修定点采购。其他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社会团体组织、国有投融资公司、政府投资项目指挥部)可以参照执行。5.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文档作资料上传/下载用,并保证电子资料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招标方开展相关工作。6.各中标人应根据送修单位名单建立档案,记录各送修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情况。并负责每个季度向县采购办报送维修报表,报表格式另行规定。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6 页 共
8、33 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招标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 投标保证金:按照采购公告要求交纳。5 中标人须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维修服务等事项,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15 年 XX 月 XX 日 16 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如有
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采购机构视情况将以答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组成:1.技术资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2.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3.电子文档:1 份(包含技术资信文件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影像资料,用 U盘存储)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XX 月 XX 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9开
10、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XX 月 XX 日 10 时 00 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10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7 页 共 33 页11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 。12中标入围通知书:采购结果在预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13 签订协议:中标入围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由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此轮期
11、限的定点维修合同服务期满(考评验收无违约)后5日内无息退还。15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1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及县采购办。1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一 总 则(一)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
12、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8 页 共 33 页(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3、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投标人认可采购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
14、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二 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9 页 共 33 页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2015
15、年 XX 月 XX 日 XX 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澄清。2.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采购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1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和电子文档(包含技术资信文件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影像资料,用U盘存储)共三部分组成。1.技术资信文件:(注:工时费、材料管理报价和质保里程或时间,不得出现在技术资信文件中。 )(1)声明书(见附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见附件)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提供)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供应商的在职职工请提供工资发放清单及单位缴纳社保费清册或
17、社保机构证明等材料) ;(7)二类及以上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016-2017 年桐庐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意见征求稿)第 10 页 共 33 页(8)近二年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工商信誉证明(盖单位公章) (如有) ;(9)2013 和 2014 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0)2010 年以来被行业主管部门评为诚信企业证书(含通报文件)或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有) (盖单位公章) ;(11)基本设施一览表(见附件) ;(12)主要维修设备一览表(见附件) ;(13)从业人员及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 ;(14
18、)维修车辆的品牌、与汽车制造厂签订的代理维修协议(复印件,如果有) ;(15)主要维修材料生产厂出具的供货证明(复印件,如果有);(16)维修服务承诺特色服务承诺;(17)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18)与其他长期客户签订的维修服务合同(复印件,如果有)(19)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20)投标人进行自我测评情况(见附件)(21)投标人承诺给予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2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等。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3.电子文档(包含技术资信文件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影像资料,用U盘存储)封装时,将电子文档放入技术资信文件包装袋中,不单独封装。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2.二类及以上(小车)维修经营资质证书原件;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供不全或无效的将以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将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另外单独包装。投标人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正式注册供应商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