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161691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
2、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基金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2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所投资股票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
3、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而被合并导致基金终止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4、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1、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3、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5、19 层4、法定代表人:李晓安5、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20 日6、注册资本:壹亿元7、电话:01058573600 传真:010585735208、联系人:周亚红9、股权结构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4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0、客户服务电话:010-58573300 400-700-8880(免长途费)11.管理基金情况:目前管理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
6、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2券投资基金、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稳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
8、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民营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上游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会成员李晓安:董事长。男,清华大学 EMBA。现任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监事长;历任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天水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金树成:董事。男,会计专业硕士。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就职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党组书记、副总经
9、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历任资产部风险管理处处长、审计部主任师、财务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中央企业工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副处级专职监事;武警水电指挥部后勤部企业管理局,会计师。徐亮天:董事。男,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历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副处长,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科员等职务。韩鹏:董事。男,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甘肃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兰州信托上海武昌路营业部、闽发证券公司,历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3徐国兴:董事。男,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副总经理,曾就职于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甘肃省国税局、中国化工集团,历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刘晖:董事。男,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曾就职于黑龙江省火电第二工程公司,历任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宣传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党总支书记;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任金融产业部经理;黑龙江龙电典当公司,任总经理;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梁永强:董事。男,经济学博士。现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基金经理,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公司,历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曲飞:独立
11、董事。男,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亿路特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亿阳汇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曾就职于江苏盐城悦达集团、亿阳集团经贸公司;亿阳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总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裁。马光远: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中视旭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高级战略顾问,中央电视台财经评论员。曾就职于浙江省嘉兴市乡镇企业局、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戚向东:独立董事。男,本科学历,研究员、高级会计师。现已退休,曾就职于河北省宣化钢铁公司,任管理
12、干部;河北省冶金工业厅,任经济研究室主任;冶金工业部经济调节司,任副司长;国家冶金局体改法规司,任副司长;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任常务副秘书长;冶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任党委书记。陈星辉:独立董事。男,北京大学 EMBA。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就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会计师;湖北省体改委上市中心,任副主任;三峡建行房地产公司,任财务经理。2、监事会成员苏金奎:监事。男,本科学历。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曾就职于金昌市农业银行、化工部化工机械研究院、上海恒科科技有4限公司;历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计划财务部会计、副总经理、总经理。李亦军:监事。女
13、,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部门经理;曾就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后并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瑞华恒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门经理,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部门经理。张新福:监事。男,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历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处长助理、科长。曾任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销售管理部副部长。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梁永强:董事、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2004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公司成立后历任投资管理
14、部副总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周亚红:督察长。女,经济学博士。2011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系副教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TA 主管、产品设计师、渠道主管、市场部副总经理,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助理等职务。陆涛:副总经理。男,2006 年 5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运营保障部
15、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曾任裕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管理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系统管理员。高敏: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女,2007 年 5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兰州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主管会计,甘肃金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管,兰州金瑞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部副主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总部副总经理。4、基金经理5李丹:女,中国籍,管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7 年 7 月至 2008年 8 月,就职于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8 年 9 月至 20
16、12年 5 月,就职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研究员;2012 年 5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16 年 8月 24 日担任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6 年 8 月 11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25 日至 2017年 9 月 6 日担任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 25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6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5、投资决策委员会
17、成员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梁永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梁伟泓: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保本 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周海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商策略精选
18、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李双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邓默: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童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助理、华商新锐产业灵活6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上
19、游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高兵: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交易部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职责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
20、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8、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13、严格按照基金
21、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7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7、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18、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
22、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19、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2、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23、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24、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
23、有人名册,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25、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26、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827、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2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2、基金管理人承
24、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