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学 号 姓 名 性别 学位级别 院 系 专业 现任导 师 本 人 联 系 电 话 本人通讯或家庭通讯地址及邮编 学籍变动种 类 休学 保留学籍 联合培养 复学 转院系 转专业 转导师 (需转出、转入双方意见) 退学 提前毕业 延迟毕业 其他 起止时间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原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现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科带头人意见 原 专业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现 专业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原 院系 意见 ( 主管 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2、现 院系 意见 ( 主管 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卫生科或联合培养单位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研究生 学生工作办公室意见 (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的 研究生 需填写 此栏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研究生 院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 1.申请人和审批人必须仔细阅读背面的填表说明后填写,字迹要工整。 2.此表一式三份, 研究生 院 、学院各存一份备案,学生自留一份。 填 表 说 明 1.“学位级别”栏:填写 博士、 硕士、工程硕士、 MBA 等所属学位级别。 2.“学籍变动种类”栏: 请申请人选择后打“” 。 3.“申请理由”栏: 写明学籍变动理由 。 注
3、: 申请休学者 ,须在此栏 承诺在 休学期满前一周回校办理 复学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申请提前毕业者,须附成绩单、开题报告时间、盲审成绩、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等信息 。 4.“起止时间”栏 : 休学、 复学、保留学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注明起止时间; 转导师、转专业、转院系的研究生从转入时间开始注明起始时间; 提前毕业、延迟毕业的研究生注明至何时 。 5. “导师意见”、“学科带头人意见 ” 和 “院系意见”栏: 对转导师、转专业、转院系的研究生,必须分别由转出、转入双方导师、学科带头人和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 其他学籍变动情况只需现属导师、学科带头人和院系负责人签字即可。 6. “卫生科或联合培养单位意见”栏: 对休学、复学的研究生由卫生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由联合培养的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7.“研究生 院 意见”栏,除特殊情况外均由研究生 院 负责人签署意见 。 8. 申请人若此前有过学籍变动,应在“备注”栏中说明,并注明学籍变动的种类及时间。 9休学同学复学时务必填写学籍变动申请表,办理有关复学手续。 研究生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