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肥七中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1.体育场馆设施对外开放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四、增强基础能力,提升学校体育保障水平(十)推进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2.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皖教体20113号):四、开放标准及形式(二)开放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在保障安
2、全、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1、具备一定体育设施条件,体育设施完好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标准;2、学校所在地区内缺乏公共体育设施。3.关于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通知(合教2012282号):坚持 “确保教学、妥善协调;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制度保障,长效运行”的原则,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有序推进。自2012年9月1 日起,全面启动市属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工作。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第七中学总务处、体育组三、服务对象社区居民四、服务条件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原则上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对社会开放。开放的范围仅限
3、行健馆以及教学区内的室外运动场所:篮球场、排球场、田径场、足球场、室外乒乓球台。2五、服务流程1.社区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健身卡;2.持健身卡经学校保卫人员确认登记;3.从望江路学校南门进入行健馆健身锻炼。六、服务时限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上午6:008:00 下午4:006:00。注:团体活动需提前预约并征得学校同意。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98号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电话:0551-65797020 (合肥市第七中学总务处)网络:http:/
4、 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4. 全面推进。要普及、巩固和深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加快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发展,在学校普遍建立起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2.安徽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基201214号):五、方法途径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重要途径。
5、对于极个别有严重或其他心理疾病的学生,要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接受治疗。3.关于进一步发挥心理健康辅导机构作用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教201634号):(三)开展个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辅导工作。学校要用好心理辅导室,开设心理信箱,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心理热线和网络咨询平台,至少安排1 名专职且受过市级以上培训的心理辅导教师负责。学校心理辅导室须定期开放,每周开放接待时间不少于6小时,接受学生心理咨询,回复心理信箱中的学生或家长来信。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第七中学政教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三、服务对象在校学生及其家长四、服务条件有心理咨询需求的本校在读(含休学)学生。
6、4五、服务流程1.预约咨询时间。可电话或现场预约心理老师,电话预约,可拨打0551-65797032 或0551-65797015-6232;现场预约,前往学校朝乾楼二楼政教处或鸿采馆五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登记。接待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6:30。2.实施心理咨询。在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个体咨询室,由预约的心理老师接待,全程一对一服务。一次咨询时间一小时左右,当次咨询结束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预约下一次咨询;如需要,即约定下一次咨询时间。也可在预约的时间拨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话咨询。3.取消预约。如需取消预约的咨询,应至少提前1小时电话或当面取消咨询。4.例外说明
7、。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在向当事人说明后,将联系家长告知相关情况,必要时作出书面说明并请家长签字表示知晓当事人的情况。5.紧急情况处理。有危及生命等紧急情况,可直接前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启动紧急处理程序。注意事项:如学生家长给孩子预约咨询,应先征得孩子同意。面对面的心理咨询须在咨询室内进行,有意邀请心理老师前往当事人家中或茶楼等校外场所开展心理咨询的,恕不接待。六、服务时限根据预约时间,即时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98号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电话:0551-65797
8、032 (合肥市第七中学政教处)网络:http:/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六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 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3.2016年合肥市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合教2016182号):二、主要内容(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9、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二至三档。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第七中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服务对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四、申请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参考条件:(1)城镇下岗且未再就业职工的子女;(2)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3)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治疗;(4)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5)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6)其他家庭经济较困难的学生。2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困。符合下列条件之
10、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4)城镇双下岗且未再就业职工的子女;(5)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6)多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7)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贫困家庭子女;3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个人患重病等发生临时经济困难,仅靠自身或家庭能力难于克服的学生,可申请认定临时家庭经济困难。五、申报材料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 份、申请书1份;2.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1 份;3.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
11、及本人信息页面复印件1份。六、服务流程1.评审程序(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7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2)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认定,在班级公示5 个工作日后,向年级部提出拟资助名单。(3)年级部主任组织年级部评议小组成员对班级上报的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评审认定并向学校提出拟资助名单。(4)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评审会,对年 级 部上 报 的 拟 资 助 学 生 进 行 评 审 认 定 , 最 终 确 定 评 审 结 果。(5)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 个工作日。
12、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2.发放程序(1 ) 普 通 高 中 国 家 助 学 金 按 学 年 申 请 和 评 审 , 按 学 期 发 放 。(2)学校上报评审汇总表市教育局审核学校集体办理受助学生资助卡代发银行将助学金发放到资助卡受助学生取款七、办理时限每年9-10月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98号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电话:0551-65797032 (合肥市第七中学政教处)网络:http:/ 网络: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http:/10.12.136.75:12345/hf
13、szrx/private/login84.“校园一卡通”办理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学生实际需要。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第七中学总务处、食堂管理中心三、服务对象在校生四、服务条件满足学生学习、生活需要五、服务流程1新生入学时统一办理“校园一卡通”;2“校园一卡通 ”遗失的,持学生证或班主任出具的证明到学校“禾香园”食堂二楼食堂管理中心补办新卡。六、服务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首张卡免费。遗失卡补办时,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收取工本费,标准:25元。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
14、望江西路898号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00电话:0551-65797020 (合肥市第七中学总务处)0551-65797015-3001(合肥七中食堂管理中心)网络:http:/ 网络: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http:/10.12.136.75:12345/hfszrx/private/login5.开具学生在校成绩证明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学生实际需要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第七中学教务处三、服务对象在校生、毕业生四、申请条件确需开具在校成绩证明五、申报材料在校生:学生证原件。毕业生:毕业证或身份证原件。六、服务流程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2.教务员
15、室办理。3.教务处主任签字、盖章。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98号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电话:0551-65797010 (合肥市第七中学教务处)0551-65797015-1202(合肥市第七中学教务员室)网络:http:/ 网络: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http:/10.12.136.75:12345/hfszrx/private/login6.校园后勤服务咨询、投诉受理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师生实际需要。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第七中学总务处三、服务对象全体师生员工及家长四、服务条件对校园后勤服务相关问题有疑问或意见。五、服务流程1通过QQ、电话、校园网维修平台等渠道向后勤服务部门反映有关疑问。2总务处专人负责答复并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等,对重大问题、暂时不能够解决的问题向校领导汇报,制定解决方案。3对反馈的问题和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记录。六、服务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98号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电话:0551-65797020 (合肥市第七中学总务处)网络: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