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试行)Jilin Provincial Guidelines For Public Building Energy Audit(Trial)2012-03-22 发布 2012-04-01 实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 言2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在逐年提高,其中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8%,而公共建筑能耗作为建筑能耗的重要部分,有着巨大的 节能潜力。“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 强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有效降低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既是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低碳
2、生态城市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意义重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主要包括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等部分,以能耗统计及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数据为依据,对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源审计,通过审计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定量分析,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并提出节能改造意见,在进行节能改造后达到公共建筑节能的目的。本导则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编制。本导则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解释。本导则共分六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能耗数据采集计算方法,审计报告,附录,附表
3、等。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 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 行了原则规定。编制组 主 编:王涌慧副主编:周 毅 李 振参编人员:李祥民 徐 亮 韩雪华 何函芪 杨晓辉 宋传涛张军闯 王红伟 关洪波 吕 志 王 航 陶乐然 邵子平 衣建全 石永桂 惠 群 吕耀军 林 海 目 录3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本规定.24 审计程序.45 能耗数据采集计算方法.56 审计报告.8附录 .10附表 .1111 总 则1.1 为了加强建筑节 能管理, 节约能源、降低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促进节能改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吉林省行
4、政区域内 500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及 10000 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包括商业、服务业、文教、教育、卫生等类型建筑)的能源审计。1.3 本导则以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技术导则为基础,参考使用能耗统计中获得的数据,对能耗较高的重点用能单位和能效较高的标杆建筑重点进行能源审计。1.4 通过建筑能源审计,计算得到建筑的各分 项能耗及其总能耗,并评价建筑能源利用的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分析其节能潜力,对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和节能改造等提出指导性建议。1.5 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能源 审计结果,确定公示方式,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建筑的能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1.6 本导则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5、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 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 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建科20072249 号)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建科2008115 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试行)1.7 建筑能源审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1.8 建筑能源审计工作由经省
6、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审计机构承担。32 术 语2.1 公共建筑 public building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类型建筑 2.2 能源审计 energy audit用能单位或主管部门自己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 对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的活动。2.3 建筑能源设计 building energy audit对建筑的部分或全部耗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能源利用的合理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以增强对建筑用能活动的控制能力和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2.4 能源需求 e
7、nergy demand为满足特定的工艺和舒适性目的,在规划设计阶段应按有关技术准则来进行计算所需要消耗的能源,也可定义为用能负荷。2.5 能源消耗量 energy consumption一定时间短内(一般为一年)运行某个目标建筑物所需要的各种能源的总量。主要包括电力、燃料油、燃气、燃煤、市政热水(或蒸汽)及水等。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2.6 分项能耗 subentry energy consumption根据建筑消耗的各类能源的主要用途进行分项采集和整理其所耗数据,如: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 电 等。2.7 能耗分项计量 energy separate meterin
8、g对建筑进行分类和分项能耗计算,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43 基本规定3.1 建筑能源审计小组3.1.1 能源审计机构指派专人成立建筑能源审计小组,负责能源审计的全部具体工作并出具最终报告。能源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有对被审计建筑与能源审计保密的义务。3.1.2 审计小组组长须对审计结果以及最终报告的真实可靠负责。3.1.3 建筑能耗审计 小组一般由建筑、暖通空调、电气、会计等相关专业审计技术人员组成,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计算机、仪器等专业人员。3.1.4 建筑能源审计小组应配备专业测量( 检测)仪器、设备,如:激光测距仪、功率测试仪、电压、 电流测试仪、室内 环境测试设备、温
9、度、二氧化碳浓度、照度等测试仪器,并根据具体建筑的相关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仪器、设备。3.2 建筑能耗的分类3.2.1 常规能耗。主要包括:1.建筑供暖、通风和空调能耗;2.照明能耗(室内照明、夜景照明);3.插座(室内办公设备和电器)能耗4.动力设备(电梯等)5.热水供应能耗6.常规水耗。3.2.2 特殊能耗。主要指 24 小时空调的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大型通信机房、有大型实验装置(例如大型风洞、极端气候室、P3 实验室)的实验室、工艺过程对室内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房间等的能耗。并将其从总能耗中扣除。3.2.3 按建筑面积定额收费的城市热网供热消耗量。3.3 建筑能源审计的形式53.3.1 一般审
10、计。由被审计单位提供建筑节 能管理文件、能源费用账单、能耗数据、设备运行记录等材料,能源 审计小组通过审阅相关材料分析得到暖通空调、照明插座、电梯、 给排水系统、电开水器、信息中心、厨房设备等能耗的近似值。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等规定,测试空调房间的温度、湿度、照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一般审计可以发现节能管理、建筑结构、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能源审计,提出节能改进方案。3.3.2 专项审计。通常情况下,专项审计是在一般审计的基础之上,根据得到的节能审计报告中有较大节能潜力的用能系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由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
11、质认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采用更加专业的测试技术进行检测并提供数据,计算分析其高能耗的原因,从而提出具体节能改造措施。3.4 通常情况下的能耗审计为一般审计。在一般审计结束后,得到被审计建筑有较大节能潜力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专项审计。64 审计程序4.1 能源审计前期工作4.1.1 按照省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本年度建筑能耗统计的结果,从重点用能建筑中选取 20%以上的建筑进行能源审计。4.1.2 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编制审计计划并确定审计对象,在审计开始 10 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4.1.3 所选能源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业主与能源审计机构签订建筑能源审计委托书,委托书样本见附录。委托
12、书是开展能源审计的依据之一。委托书中要表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责任、 义务和审核范围等内容。4.1.4 在审计开始至少 5 个工作日之前,被审计单位应将填写完成的基本信息表格(见附表 1)送交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并确定责任人和联络人。被审计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业主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审计,但应书面指定担任审计项目的责任人和联络人。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工作小组提供审计过程中必要的工作条件与技术辅助。4.2 能源审计流程4.2.1 审计启动审计工作小组进驻建筑物的首日,组长主持召开建筑能源审计工作会议。与建筑所有权人或业主指定的责任人和联络员以及关键岗位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落实审计内容、审计日程、审计
13、细目,以及审计过程中必要的工作条件与技术辅助条件;提出需审查调阅的文件和能源账目、 测试楼层和测试项目;了解建筑运营情况,核对基本信息表中的数据。4.2.2 审核资料审计小组要审阅并核查建筑上一年度的能耗数据及费用账单,并作为审计的基础数据予以记录。内容包括:用电量及电费、燃气消耗量及燃气费、水耗及水费、排7污费、燃油消耗及费用、燃煤消耗及费用、 热网蒸汽(热水)耗量及费用、其它为建筑所用的能源消耗量及费用。(见附表 2)查阅能源管理文件(标准、规范、规定、 规程、 组织机构有关用能设备管理和运行操作的有关文件等),调阅相关的用能设备原始文件,设计图纸和运行记录等。调查核实文件数据的来源于真实
14、性。4.2.3 现场考察,根据调查表内容审查建筑物相关 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记录数据及内容。(见附表 3)4.2.4 现场测试根据相关标准,对建筑内部同用途的各房间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比例一般不超过 10%),检测室内基本环境状况(温度、湿度、CO2浓度、照度)并记录。(见附表 4)在专项审计时,应对以下内容进行现场测试:围护结构热阻、变压器负荷率、室内环境品质、空调制冷设备能效、通风系统等。4.2.5 能源审计小组可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适当的增加 测试项目。4.2.6 能源审计小组根据所获得的数据总结分析审计情况并提出初步审计意见。4.2.7 一般能源审计的现场审计过程应在 2-3 个工作日内完成。4.3 编写审计报告能源审计小组在现场审计结束后 15 日内编写完成审计报告,并与被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业主指定负责人交换意见后形成最终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需有双方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