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号:MF-2007-01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2一致。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签订本合同。3、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在【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
2、式选定,未选择的打;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出卖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买受人协商的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7、未经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出售本合同文本。8、本合同条款由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3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
3、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4【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号码: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国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土
4、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现定名】 【暂定5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 ,现售备案号为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
5、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0.000【地上】 【地下】第 层。建筑层数地上最高 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 个,非封闭式 个。6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说
6、明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2、按【套 】 【间】 【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4、 7。 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项目按以下标准、时间收取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
7、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 【间】 【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 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含买受人向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还给买受人,
8、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8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摊部分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 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
9、时依约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银行预售款监管帐户上。监管帐户应当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一致。监管银行: 监管帐户: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9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计( 币)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计( 币)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计( 币)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规定
10、的应付款期限10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 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 。第八条 交付条件与期限。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