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行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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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行流程图承办机构: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服务电话:0564-8670444 监督电话:0564-8621738申请人申请。受 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 受理通知书 。审 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核意见。决 定依法在受理后 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

2、局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归 档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2供水、城市管道特许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承办机构:城市建设股 服务电话: 0564-8621387 监督电话: 0564-8621738业务股室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审查县住建局局长审核(7 个工作日)日)报县政府批准(10 个工作日)招标办备案向社会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不少于 20天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中标者公示期满,对中标者没有异议 向 社 会 公 示 中 标 结 果 、 公 示 不 少 于 20天 公示不少于 20天报县政府批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向 社 会 公 示 中 标 结 果 、 公 示 不 少 于 20天

3、公示不少于 20天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3城市排水许可证审核流程图承办机构: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服务电话:05648670444 监督电话:0564-8621738申请人申请。受 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 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核意见。决 定依法在受理后 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

4、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批文。归 档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4房改房上市准入证核发流程图承办机构: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服务电话:0564-8670444 监督电话:0564-8621738申请人申请。受 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 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核意见。决 定依法在受理后 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到县政务服

5、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批文。归 档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5房改房补 30%产权审核流程图承办机构: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服务电话:05648670444 监督电话:0564-8621738申请人申请。受 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 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核意见。决 定依法在受理后 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

6、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批文。归 档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6全县住房补贴审核与发放流程图承办机构: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服务电话:05648670444 监督电话:0564-862173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流程图申请人申请。受 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 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核意见。决 定依法在受理后 1

7、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批文。申请人申请。归 档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7承办机构: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服务电话:0564-8670444 监督电话:0564-8621738行政处罚类流程图依据检查职权,或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交、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办案单位或股室在 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 15个工作日。经住建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承办机构负责人指定 2名以上办案人员。决定不予立案的,经住建局领导批准,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

8、人。执法人员调查取 证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予以销案。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交其他行政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认为违法事实成立的,执法人员撰写调查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局法制股审核。住建局法制股核审后及时退卷,办案单位或股室将处罚意见及核审意见报住建局领导审批。承办机构以住建局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符合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不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住建局法制股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住建局领导批准可

9、以延长 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 。执行结案,立卷归档受 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 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审核意见。决 定依法在受理后 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批文。归 档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8承办机构:舒城县城市建设专业档案馆、舒城县建筑工程质量

10、监督站、舒城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承办股室:城市建设股、建工建材股、住房保障股服务电话: 0564-8621660,8671730,8676739,8621387,8624425,2782829监督电话: 0564-8621738承办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住建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9行政奖励类流程图申请单位和个人根据县有关主管部门和县档案局统一部署申报相关材料城建档案馆县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10退审退审初审退审审核承办机构:舒城县城市建设专业档案馆 服务电话: 0564-8621660 监督电话: 0564-8621738行政确认类(核发城建档案部门认可文件)流程图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工程资料报审登记档案收集、整理指导档案馆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局 长经办人受理批准的公示局长办公会研究归 档不批准,说明理由不批准,说明理由不批准,说明理由不批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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