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始县民生路道路工程(王审知大道 -柳堤路)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CGZ-2018-189 招 标 人: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O一八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3第六章 图纸 .3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固始县民生路道路工程(王审知大道-柳堤路)招标公告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固始县民生路道路工程(王审知大道-柳堤路)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
2、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固始县民生路道路工程(王审知大道-柳堤路)1.2项目编号:GCGZ-2018-189二、项目简要说明:2.1项目概况:百城提质建设工程之一:民生路北段道路工程项目。2.2 招 标 范 围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全 部 内 容2.3工期:180 日历天;2.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186980.15 元;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合格 工程;2.6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3.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3 投标人须具
3、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劳动合同及 2018年 1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3.5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1月 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3.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7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
4、记录声明(格式自拟);3.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套,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如
5、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4.1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1月 5日至 2018年 11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至 11 :30 ,下午 2:30至 5:00。4.2 地点: 固始县天泰国际大酒店 608室 领取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 固始县天泰国际大酒店 216 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基
6、本户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招标人: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兰先生联系电话:13703765522地址:凤凰大道和蓼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电 话:15039711639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 3号楼 B座 10层 26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兰先生联系电话:1370376
7、5522地址:凤凰大道和蓼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电 话:15039711639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 3号楼 B座 10层 26号1.1.4 项目名称 固始县民生路道路工程(王审知大道-柳堤路)1.1.5 建设地点 河南省固始县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1.3.2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合格 工程- 4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
8、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劳动合同及 2018年 1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5、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1月 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提供近三个月依法
9、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7、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注:除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正的复印件以外,其他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6.1 投标预备会
10、不召开1.7.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1.8.1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至每一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来源1.9.1 分包 不允许1.9.2 偏离 允许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5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修改、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如果有)2.2.2 投标截止时间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1.1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3.1.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 户 名: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
11、国银行郑州市花园支行(或中国银行郑州市丰产西路支行) 账 号:2520 1850 4936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1月 23日 17:00 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称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专户;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转账时供应商须在附加信息栏中注明固始县民生路道路工程(王审知大道-柳堤路)投标保证金。备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否则引起的一切事宜投标人自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1.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需要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不允许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字”,用“签字章”代替无效。3.1.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份。3.1.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夹
13、页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1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4.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1.2 开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进行开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其中业主代表 1人、有关技术、经济类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1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由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7
14、.1.2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1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86980.15元(壹佰壹拾捌万陆仟玖佰捌拾元壹角伍分),开标之日7天前公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8.1.2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
15、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1)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安全生产许可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16、)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无 重 大 犯 罪 证 明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8) 信 用 查 询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2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17、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
18、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8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允许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8.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19、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