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 13-89-20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1065-201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Tower Craneand Builders Hoist to be Scrapped(征求意见稿)2017-01-00 发布 2017-1-00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2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Tower Craneand Builders Hoist to b
2、e Scrapped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号:DBJ 13-89-20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1065-2017主编单位: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7 年 01 月 00 日3前 言本规程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办科20171 号文要求,2007 年由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本次规程修订编制由建筑机械分会负责。在修订编制过程中,对全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状况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单位,国内起重机械制造厂商,建筑起重设备租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意见,对条款文字进行了反复
3、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这两个术语,以便对后面 3.1.2 增加的条款更好理解。原来划分使用年限以最大起重量来划分,比较混乱,同时采用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划分使用年限更加清晰明了。另大吨位塔机使用寿命偏于保守,一刀切,不能引导企业采用大塔及新技术,影响今后市场向装配化发展,因此 3.1.2 第 2 条细化 6t8t(不含 8t) ,8t10t(含 10t)两个档次;原 3.1.2 第 3 条细化增加第四条 、第五条、第六条三个档次。原没有动臂式塔式起重机,因今后受领空影响,市场逐步向这方面发展,所以增加 3.1.3建筑施工动臂式塔
4、式起重机整机使用年限的规定;3.2.1 第一条中主要受力杆件(如标准节、塔顶、起重臂、平衡臂等主弦杆、起重臂拉杆、平衡臂拉杆等)及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中如-都放在条文说明中,使正文更加简明扼要。第四条孔直径的磨损量改为 2% 是根据 JGJ/T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表 5.1.2 轴孔与销轴磨损变形量3%不合格而定。本规程修订后共 5 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处置。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函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邮编:
5、35000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4厦门康柏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璟榕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修订人: 王建国、何友泉、刘光华、邓 里、兰荣标、林霍明、黄治郁林进椿、林炎钟、陈志湖、肖长振、林健辉、张 顺5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塔式起重机43.1 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 43.2 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 64 施工升降机74.1 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74.2 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85 报废建筑施工塔式
6、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处置 9本规程用词说明10引用标准名录11附:条文说明126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The Tower Crane 43.1The Condition of Scrapping Tower Crane43.2 The Condition of discard, Repairment & Replacing forTower cranes Main Metal Components 64 The Passengers-and-materials Hoist74.1 The Condition of Scrapping P
7、assengers-and-materials Hoist74.2 The Condition of discard, Repairment & Replacing For Passengers-and-materials Hoist Scraps Main Metal Components85 The Disposal method of Scrapping Tower crane & Passengers-and-materials Hoist 9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10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
8、1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271 总 则1.0.1 为确保福建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福建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管理。1.0.3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2 术 语2.0.1 塔式起重机 tower crane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顶部的可回转臂架型起重机。2.0.2 施工升降机 builder,s hoist临时安装的、带有导向的平台、吊笼或其他运载装置并可
9、在建设施工工地各层站停靠服务的升降机械。2.0.3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 work lifetime for construction tower crane or builder,s hois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自合格出厂之日起到规定使用周期止的年份数。2.0.4 安全评估 safety assessment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情况进行了解,对使用保养情况记录进行检查,对钢结构的磨损、锈蚀、裂纹、变形等损伤情况进行检查与测量,并按规定对整机安全性能进行载荷试验,由此分析判别其安全度,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活动。2.0.5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
10、金属构件 main metal components for construction tower crane or builders hois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钢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因其失效可导致整机不安全的结构件。2.0.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失稳 instability of main metal 8components for construction tower crane or builder,s hoist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在载荷引起的轴心压力和弯矩作用下失去稳定平衡状态,发生弯矩作用平面内弯曲屈曲、弯矩作用平面外弯
11、曲屈曲及弯扭屈曲导致该结构件丧失承载能力。2.0.7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报废 scrapping of metal components for construction tower crane or builder,s hoist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损坏或局部失稳导致该构件丧失承载能力且不能修复,失去使用价值。2.0.8 计算应力 theoretical stress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被校核截面在计算载荷作用下,经理论计算得到的最大应力值。2.0.9 公称起重力矩 maximum load momen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为
12、基本臂长时最大幅度与相应额定起重量的乘积值。2.0.10 最大起重量 nominal load moment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起升的最大额定起重量。3 塔式起重机3.1 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3.1.1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塔式起重机应及时报废,并向原特种设备备案登记部门办理注销。1 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产品;2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未经安全评估或经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产品;3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产品。3. 1.2 建筑施工的塔头式、平头式塔式起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1 公称起重力矩为 63tm(不含
13、 63 tm)且最大起重量为 6t(不含 6t)以下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10 年;2 公称起重力矩为 63tm125tm(不含 125tm)且最大起重量为 6t8t (不含8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12 年;3 公称起重力矩为 125tm160 tm (含 160 tm)且最大起重量为 8t10t(含10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15 年;4 公称起重力矩为 160tm250tm (含 250tm)且最大起重量为 10t12t(含912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18 年;5 公称起重力矩为 250tm315 tm(含 315 tm)且最大起重量为 12t16t(含16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
14、过 20 年;6 公称起重力矩为 315 tm 以上且最大起重量为 16t 以上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25 年;3.1.3 建筑施工动臂式塔式起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1 最大起重量为 6 t10 t(含 10 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12 年;2 最大起重量为 10 t16 t(含 16 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15 年;3 最大起重量为 16 t20 t(含 20 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20 年;4 最大起重量为 20 t 以上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25 年;3.1.4 塔式起重机工作机构宜选用变频技术的;安装先进有效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好、可靠性高、节能环保的产
15、品。3.1.5 凡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整机使用年限不大于本规程 3.1.2、3.1.3 条规定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及时报废。3.1.6 凡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整机使用年限或规定整机使用年限大于本规程 3.1.2、3.1.3 条规定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应按本规程 3.1.2、3.1.3 条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报废。3.1.7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若需继续使用,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3.2 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3.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金属构件应报废
16、:1 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因锈蚀或磨损导致工作应力增大,若这些杆件的应力能计算时,当其工作应力大于或等于 115%原设计计算应力时应及时报废。若无计算条件时,当这些杆件有一处表面锈蚀或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 10%时应及时报废。2 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腹杆,当这些杆件有一处表面锈蚀或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5%时应及时报废。3 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发生结构整体失稳,应及时报废。4 塔式起重机主要连接件的销孔磨损量超过原直径尺寸的 2%且无法消除时应报废。3.2.2 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修复和更换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该构件应及时报废:1 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发
17、生损坏或局部变形,通过补强焊接或局部更换而不影响整体金属结构承载能力、几何尺寸的,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2 塔式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的关键焊缝出现裂纹,必须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后采取加强或补焊等措施使之达到原焊缝的承载能力。103 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同一部位修复次数不得超过两次。3.2.3 塔式起重机上述金属构件的修复、更换完成后,产权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备查。4 施工升降机4.1 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4.1.1 施工升降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及时报废并向原特种设备备案登记部门办理注销。1 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产品;2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未经安全评估或经安全评
18、估不合格的产品;3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产品。4.1.2 建筑施工升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1 SS 型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 SC 型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8 年;3 变频式施工升降机,SS 型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6 年,SC 型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9 年。4.1.3 凡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整机使用年限小于本规程 4.1.2 条规定的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及时报废。4.1.4 凡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整机使用年限或规定整机使用年限大于本规程 4.1.2 条规定的施工升降机,应按本规程 4.
19、1.2 条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报废。4.1.5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施工升降机,若需继续使用,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 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4.2 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4.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施工升降机的主要金属构件应及时报废:1 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由于磨损或锈蚀导致工作应力增大,其应力大于或等于 115%时;2 对于施工升降机导轨架标准节立管由于腐蚀和磨损时其壁厚的最大减少量为出厂厚度的 25%;3 导轨架标准节立管变形造成立管圆度公差值超过立管原半径的 10%;4 齿条齿厚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4 %;5 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发生结构整体失稳,应及时报废;6 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发现壳体有裂纹或自出厂之日起满 5 年,该防坠安全器应及时报废;4.2.2 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修复和更换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该构件应及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