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地方税务关于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及审批流程图的公告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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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梧 州 市地 方 税 务 局 公 告2012 年第 2 号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及审批流程图的公告为了做好行政审批下放项目的接收工作,确保扩权强县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公告(2012 年第 5 号)精神,我局制定了自治区地税局下放设区的市级地方税务部门实施审批的 6 项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收方案及审批流程图,现予以公告。一、关于“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的核准”的接收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放至我局实施审批的“ 对办 理税

2、务登记 (开业、变更、注销 )的核准” 接收方案公布如2下。第一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及其性质(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的核准。(二)行政审批项目的性质:非行政许可。第二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第三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主体和接收主体(一)下放主体: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接收主体:梧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方式和接收程度(一)下放方式:直接下放。(二)接收程度:部分接收。第五条 接收后的行政审批权限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县级地税局分别对各自管辖

3、的纳税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给予审批。第六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收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本局按照第五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实施审批。附件:行政审批流程图34附件:对办理税 务登记的核准流程图(一)- 开业登记(法定办结时限 30 日、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纳税人向地税窗口递交 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接受申请材料,当场制作受理通知书并填写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给纳税人。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材料。服务窗口审核、录入纳税人的开业税务登记资料,打印税务登记证件。 (3 个工作日)服务窗口将税务登记证件交给纳税人。5对办理税 务登记的核准流程图(二)- 变更登记(法定办结

4、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对办理税 务登记的核准流程图(三)- 注销登记(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不含税务稽查时间 )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 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本分局 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给予办理,将申 请人资料 录入系统,打印税务登 记证正、副本,收取办证工本费并开具发票证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服务窗口将税务登记 证件交纳税人6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

5、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税收管理员审查、提出初审意见(限 8 个工作日)税源管理科负责人审核(限 2 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 2 个工作日,不 计算在承 诺办结时限内)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 5 个工作日)税务登记岗制作决定文件(限 2 个工作日,不 计算在承 诺办结时限内)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本分局 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稽查实施税收检查,清缴税款(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内)发票管理岗审核并缴销发票(限 5 个工作日)7二、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的接收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梧州市人民

6、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放至我局实施审批的“ 企 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接收方案 公布如下。第一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及其性质(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二)行政审批项目的性质:非行政许可。第二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 12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2 年第 12 号)。第三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主体和接收主体(一)下放主体: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接收主体:梧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方式和接收程度(一)下放方式:直接下放

7、。(二)接收程度:部分接收。第五条 接收后的行政审批权限(一)对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第一年须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二)除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地8方税务局明确规定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之外,其他审批类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由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审批。第六条 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收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本局按照第五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实施审批。附件:行政审批流程图910附件: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28 个工作日)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 3 个

8、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 (限 23 个工作日)承 办 人提出 审查意见(限 10 个工作日)部门领导审核 (限 10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或移送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办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办 公室制作决定文件 (限 2 个工作日,不 计算在承 诺办结时限内)服务窗口通知申 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 3 个工作日,不 计算在承 诺办结时限内)减免税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审议,会签。(3 个工作日)服 务 窗口 对 申 请 当 场审查 作出 处 理并 转 主管税 务 机关 办 理( 2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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