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闽政文2014201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8 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方便与服务企业、注重质量与实效、规范评价与管理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实现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
2、制和持续改进,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建设体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组织体系、简化建设程序和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二)扩大标准化实施范围 将选矿厂和地勘单位纳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2014 年年底应达标企业 100%达标准化三级以上。 (三)增加二级达标数量 在全面提升标准化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二级以上达标数量:在现有 42 家的基础上,二级以上达标数量逐年递增,2014 年、2015 年、2016 年二级以上达标率分别为 4%、6%和 8%以上。2015 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矿
3、山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三、完善标准化组织体系 (一)审查单位 审查单位承担企业标准化等级申请的受理、审查、公告和制发标准化证书等工作,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查工作: 1除厦门市行政区域外,我省非煤矿山企业申请二级标准化等级的;2省安监局负责竣工验收的非煤矿山首次申请标准化等级的。 上述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标准化审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确定。 (二)评价单位和评价人员 具备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资质评价机构,经省安监局公告后,方可在省内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价业务。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的评价机构,必须在评价资质规定和省局公告的范围内开展
4、标准化评价。 从事标准化评价人员应当持有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师资质、非煤矿山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四、简化标准化建设程序 (一)标准化建设对象 1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尾矿库)、选矿厂。 2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探的地质勘探单位。 (二)标准化建设基本程序 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程序为:(1)企业创建自评;(2)评价单位评价;(3)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公告,并制发标准化等级证书。 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后,直接向安全监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自评报告。 1创建和自评
5、 已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无死亡事故,建立标准化体系并良好运行 6 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生产系统,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新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在试生产(试运行)期间,应成立标准化建设组织机构自主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试生产期间无死亡事故,标准化系统运行 3 个月以上后即可组织自评,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应符合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附件 1)的要求, 并附 生产系统基本情况表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附件 2)。 2评价 评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现状评价和标准化评审的规定开展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发现企
6、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标准化系统未实际运行、明显弄虚作假的,应中止评价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评价结束后,应出具书面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符合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附件 3)的要求。 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价的评价机构,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评价的同时,可对该生产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除应符合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外,还应符合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补充提纲(附件 4)的规定,可同时作为新建生产系统竣工验收和标准化审查依据。与尾矿库同期建设完成的选矿厂,验收评价报告
7、中用专门章节评价选矿厂标准化体系,也可作为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的依据。 评价报告应附生产系统基本情况表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3审查、公告、颁证 对非煤矿山企业提交的审查申请、自评报告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应严格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规则(附件 5)进行审查,并填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书(附件 6)。审查合格的,由安全监管部门予以公告,制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按照相应等级统一编号,有效期为审查日期算起 3 年。审查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应在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后 45 天内完成。 新建生产系统竣工验收
8、评价报告中确认评价对象已按规定建立标准化体系并实际运行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在竣工验收时一并对其标准化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按标准化三级予以公告,有效期起始日期与安全生产许可证起始日期一致;大中型矿山须承诺在第一个安全生产许可期限内达标准化二级。 (三)期间自评、期满复评与中断 1期间自评 经评价达到标准化等级的,必须每年进行 1 次自评(以有效期起始日期为准),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超过 6 个月未提交标准化自评报告的,撤消标准化等级。 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2期满复评 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期届满前,非煤矿山企业应按前述规定组织自评并提出复评申请。 已
9、经取得标准化等级但未满三年的,可以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需要,提前申请标准化复评。 3撤销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被撤销标准化等级的,应自被撤销之日起重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一年后按上述规定组织自评并提出标准化等级审查申请。 因死亡事故被撤销标准化等级的,前期事故应纳入标准化内容。 (四)档案管理 评价单位应将评价过程中制作生成并经企业确认的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整理归档,包括会议记录、问卷调查、现场照片、企业提交的材料、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表等,存档期不少于 6 年。 安全监管部门应将评价单位提交的企业自评报告、自评申请表、评价报告表、评价报告以及审查过程制作的审
10、批表整理归档,存档期不少于 6 年。 五、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实施达标优惠政策 1取得标准化二级以上证书的非煤矿山,评价通过后未发生死亡事故,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提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标准化等级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勘探许可证)后,安全监管部门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2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之前 6 个月内经审查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在申请延期换证时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1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已经审查认定的标准化评价报告中有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陈述与实
11、际不符的,追加认定评价报告不合格,撤销标准化等级。 2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已达标企业标准化体系未实际运行的,撤销该企业所有生产系统标准化等级。 3同一评价机构一年内在标准化审查及日常监管中 2 次被认定评价报告不合格的,暂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资格一年,参与评价的评价人员也同期暂停评价资格,并给予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将非煤矿山企业的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
12、依据这一,并在评先评优、项目审批、贷款融资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与推荐。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 突出重点,加强宣教培训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安监干部与企业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实质内涵、目标任务、创建程序、达标条件、工作职责、措施要求等,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创造良好条
13、件。 (三) 注重实效,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注重标准化系统的实际运行与成效,杜绝走形式、走过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自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并为所提供材料及自评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突出全员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作业现场管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全方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现场所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保证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坚持自主创建、全员参与和持续提升,真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 依法依规,全面规范安全评价行为 各安全评价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评价工作。要组织有相应专业和评价资质的人
14、员深入现场开展评价工作,对地下矿山,评价人员数量不少于 4 名,其它矿山不少于 3 名。评价机构与评价人员要对所出具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与可靠性负责,要求评价报告内容完整、客观,评价方法科学、合理,评价结论明确、真实、可靠。 (五) 加强服务,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安监部门既要热心服务,又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坚持公开公正、廉洁自律,主动增强服务意识,自觉为企业、基层排忧解难。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局制定的审查规则把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关。要监督指导企业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并实际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注重质量和实效,严防走过场、走形式。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分
15、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管理,对未达标、被撤销安全标准化等级,以及未按规定取得标准化二级的大中型企业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附件:1.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2.生产系统基本情况表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3.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4.福建省金属非金属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写补充提纲 5.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规则 6.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书 附件 1 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评报告 单位 (生产系统)名称: 单位类别: 生产系统类型或专业: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是否在企业内部公示:是 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一、基本情况表 名 称 地 址 企业性质 国有 集体 民营 私营 合资 独资 其它 安全管理机构 员工总数 人 专职安全 人 特种作业人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