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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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发布时间:2013-08-19为规范和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省于 2013年 6月以苏财规201319 号文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体政策解读如下:问:请介绍一下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科技专项资金的用途有哪些?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 号)和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发201217 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财政

2、厅对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整合,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专项资金是指主要用于科技项目研发、创新平台和载体方面的资金。问:管理办法是对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那么具体设立了哪些方面的资金,这些资金是否为财政支持? 答:整合后的科技专项资金分为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四项科技专项资金。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管理注重与国家的衔接,参照执行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值得提及的是,这四项科技专项资金都是由省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问:为什么要

3、对科技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这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考量?另外,科技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应该遵循哪些原则?答:近年来,我省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经费的管理问题也日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各方面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面对“十二五”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科技经费使用管理进行改革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规范和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成为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透明和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就科技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制定印发了这个管理办法,整合后,科技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集中财

4、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问:请介绍一下科技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另外,在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时候,如何做到项目与资金的衔接?答:科技专项资金有四个大项,它们的使用方向及支持的重点是: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科学研究,攀登科技高峰,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主要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惠民为目标,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重大疾病的临床治疗技术研究与

5、示范应用,加快推进医学研究成果向临床诊疗的转化应用,构建以临床为主导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公益性技术等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国内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主体紧密合作,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抢占产业科技制高点。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符合产业发展的创新需求、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产业化、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对我省直接组织并获立项支

6、持的产业化较强的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给予配套支持。省科技厅将根据科技专项资金定位,结合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相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科技专项资金每年度具体支持重点和领域在各类计划年度申报指南中都会予以明确。问:此次整合后,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与以往相比有什么显著的不同?答:借鉴国家做法,此次整合后将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另外对科技条件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还可增列平台运行绩效补贴。问:请介绍一下什么叫直接费用?什么叫间接费用?项目承担单位能在项目经费中提取列支相关费用吗?答: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

7、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房屋维修改造费和其他支出等。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问:请问“间接费用”的编报有没有一个测算的标准?答:有,这个标准就是间接费用使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

8、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1)500 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 20%;(2)超过 500万元至 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3%;(3)超过 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0%。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 5%。问:我们在编制经费预算时会涉及到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办法对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这方面有哪些明确规定?编制经费预算有哪些基本要求?答: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支出预算应按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确定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对各项支出的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要予以详细的量化说明(拨给

9、合作单位的经费须附相关协议)。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50%。项目预算中除间接费用有比例要求以外,直接费用各项支出均无固定比例限制。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理解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特别是劳务费预算应由项目申请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问:如果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在“设备费”中是否可以列支相关费用。另外,编报“设备费”预算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可以。首先解释一下“设备费”的概念。“设备费”是指项目实施过

10、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本科目列支费用应为研究周期以内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应列支预算外设备,应有完整的设备验收入库手续。编报“设备费”预算应注意:(1)预算编制中应当注意严格控制设备购置,仪器设备选型应在能够完成项目任务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性能价格比最佳的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单位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2)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 10万元人民币时(包括用自筹经费购置或试制的仪

11、器设备),需要在设备费明细表中填列仪器设备清单,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购置或试制该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并提供拟购置仪器设备三家以上代理商的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单台仪器设备价格超过 50万元人民币,成套价格超过 100万元人民币(含自筹资金部分)的,按财政厅、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有关要求对其实施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原则上,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3)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在 10元人民币以下时,需要在设备费明细表中填写预算总数,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原则上,专项经费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如果作为少量实验室设备更新预算数

12、量不宜过大,且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其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4)设备租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租赁使用承担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使用属于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设备租赁费。对设备费中的租赁改造费预算,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5)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但对于为了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行的小规模维修改造支出可以在“其他支出”中列支,同时要在预算说明中详细说明维修改造与新增设备的关系并列示相关支出明细。问:试制设备发生的材料费、加工费、劳务费等应在哪个科目列支? 答: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即项目主要任务就是研制该设备

13、)时,应当分别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相应预算科目中列支。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即为完成项目任务而研制的零部件或工具性产品)时,试制设备发生的相关成本应列入设备费预算,不得在其他预算科目(如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中重复列支。问:编报“材料费”有哪些注意事项?哪些项目不能在“材料费”列支?答:首先解释一下“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型仪器设备等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采购材料应有完整的材料出人库手续,大宗材料采购应签有合同,有完整的审批手续。在编报材料费预算时应注意:(1)在预算说明书中,应当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

14、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测算依据等。(2)原则上,不可以使用专项经费购买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3)原则上,不可以用专项经费购买普通办公材料,确有必要购买一些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办公材料时,预算数量不宜过大且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作详细说明。问: 编报“测试化验加工费”有哪些注意事项?答:“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如委托外部独立法人单位进行测试,须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如在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合作单位)内进行测试,承担单位的测试化验加工部门应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应当建立

15、健全内部任务委托和经济结算的有关规定。在编报测试化验加工费应注意:(1)对于总费用在 5万元以上的各项测试化验加工项目,需要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中填列测试化验加工清单,在预算说明书中应详细说明其与项目研究任务的相关性,选择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理由以及次数、价格的测算依据等。(2)对于总费用在 5万元以下的各项测试化验加工项目,需要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中填写预算总数,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3)其他测试化验加工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测试化验加工次数、价格的测算依据。问:刚才提到了内部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那么什么性质的单位属于内部独立进行经济核算?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相关活动产生的费用如何测算?答:内部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是指在项目承担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实行了内部经济核算和独立计算盈亏的单位。内部独立进行经济核算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相关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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