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税三期宣传手册目录一、金税三期基础知识(一)二、金税三期基础知识(二)三、金税三期常见业务所需资料金税三期基础知识(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推广工作总体部署,江西地税系统将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现将相关知识介绍如下:一、什么是金税工程?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 工程之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其总体规模和复杂程度在国内电子政务领域史无前例。二、金税三期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什么?金税三期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 。“一个平台”指包括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
2、技术基础平台;“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三个覆盖”指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各级国、地税机关并与相关部门联网;“四类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应用系统软件。三、金税三期工程推广上线有什么重要意义?金税三期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的重要基础,功能更加强大,运行更加顺畅,内容更加完备,流程更加合理。对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的“两提高、两降低”的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具有极其
3、重要的意义。四、金税三期工程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一)业务规范实现统一化。金税三期工程通过统一税务标准代码体系,实现税务事项及类型的规范统一;通过统一表单文书标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和利用;通过统一业务需求规范,统一编写业务工作手册,形成体系相对完整、逻辑相对严谨、覆盖面广的业务需求,税收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二)业务覆盖实现全面化。金税三期业务框架实现了全覆盖:覆盖各层级国、地税机关,覆盖全部税(费)种,覆盖税务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三)事项办理实现精简化。金税三期工程引入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业务理念,建设能提供多种渠道组合的、协同服务的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优化重组业务,精简处理环节,大
4、量涉税业务转变为后台逻辑监控下的即办型业务。全国联网后,将大大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四)信息共享实现实时化。金税三期工程通过建设国、地税统一标准的核心征管应用系统,实现国、地税双方信息实时共享,并与第三方涉税信息进行交互,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营造公平税收法制环境提供了信息保障。(五)税收建档实现全员化。金税三期工程针对所有办理涉税(费)事项的组织和自然人建立税收档案,并在全国税务机关通用,改变了以往基于税务登记制度的税收建档模式,实现税收全员建档。五、金税三期工程包括哪些业务?金税三期工程基本涵盖全部税费征收管理和数据分析利用业务,分为征管业务、决策支持业务、纳税服务业务、外部信息交
5、换业务四类业务。具体包括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申报、征收、发票、票证、评估审计、稽查、法制、综合等 12 个业务域和车购税专题、社保费专题、出口退税专题、非居民专题、特别纳税调整专题、个人税收专题等 6 个业务专题。六、江西地税系统金税三期工程的上线推广分为哪几个阶段? 江西地税系统推广金税三期工程分为上线筹备(2015 年 12 月)、上线实施(2016 年 1 月2 月)、双轨运行(2016 年 3 月6 月)、单轨运行(2016 年 7 月 1 日起)四个阶段。金税三期基础知识(二)一、金税三期上线前后,纳税人需要关注哪些事项?事项一:上线初期,因金税三期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地税部门可能
6、需要向纳税人进行信息核实、补录,希望得到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事项二:金税三期上线前需要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业务办理时间。初期,可能会出现系统繁忙、办理速度减慢、等候时间延长等问题,地税部门会提前发布公告,请纳税人合理安排办税时间。事项三:金税三期正式上线后,部分涉税(费)业务的办理模式将产生变化,所需填制的表证单书也会发生变化,请及时关注江西地税、吉安地税官方网站,也可向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 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二、金税三期正式上线后,涉税事项办理有哪些变化? (一)金税三期不再使用原征管系统的“纳税人管理码”,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时,需按规定携带税务
7、登记证件,或提供准确的纳税人识别号,以便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二)对于逾期办理各类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涉税业务,会严格执行处罚,并自动触发“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三)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内,纳税人同税种、同属期、同税款属性的,在本属期不允许重复申报。(四)根据金税三期系统对各税种申报表的要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营业税(减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种必须使用专用申报表进行申报。(五)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时,须连续、完整、准确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8、表中的相关数据,特别是本期金额、累计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本期应补所得税额等数据。否则,将影响下一期及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六)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七)纳税人首次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携带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进行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以外拥有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应到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跨区税源登记,并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有关税费。(八)纳税人首次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携带行驶证或交强险单据,进行车船登记。(九)非正常户的法人代表或业主,办理涉税业务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9、如:在非正常户解除前,无法办理税务登记,只能办理临时登记。(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实行“一项目一证”。纳税人外出经营时,每个项目必须办理一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十一)纳税人应严格按照征期申报缴纳税(费),特别是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税的纳税人,要注意在规定期限内持缴款书到银行转账解款,否则系统会自动计算产生滞纳金。 (十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单位、缴费人在纳入金税三期系统时,系统都基于唯一有效身份证明为其建立税收档案,对自然人多证同用进行并档处理,归集相关的涉税信息。金税三期常见业务所需资料一、税务登记(一)设立登记1.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该事项不适用实施“一照一码”的纳税人)(
1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 2 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7)改组改制企业还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8)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9)外商投资企业还应
11、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2.个体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 2 份)。(2)工商营
12、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临时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1)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 2 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承包承租人及境外企业提供)。(4)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纳税人不提供)。(5)境外注册中资控股
13、居民企业还应提供居民身份认定书、境外注册登记证件。4.自然人纳税人登记(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2)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及复印件。(3)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台胞证的原件及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4)履约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台胞证的原件及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原件。5.扣缴税款登记(1)扣缴义务人登记表(申请办理非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税款登记提供)。(2)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申请办理扣缴个人所得税登记提供)。(3)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4、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二)变更登记1.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1)变更税务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件。2.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1)变更税务登记表。(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纳税人跨县(区)迁出(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税务登记证件。(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4.纳税人跨县(区)迁入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三)停复业登
15、记1.停业登记(1)停业复业报告书2 份。(2)税务登记证件。(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2.复业登记停业复业报告书2 份。(四)注销登记1.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5)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6)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8)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2.注销登记(定
16、期定额个体工商户)(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五)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六)报告备案登记1.存款账户账号报告(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2)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17、(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七)报验登记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1)税务登记证副本。(2)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3)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纳税人报验登记时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纳税人核销报验登记时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需在经营地缴纳税款的提供)。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领取发票的提供)。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1)原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2)在经营地已缴纳税款的,还应提供相关完税证明。(八)非正常户解除纳税人
18、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事项 1.补充信息采集(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经办人身份证明。2. 信息变更(1)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十)建筑业项目管理1. 建筑业项目登记(1)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2) 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建筑业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复印件。(5)纳税人开户银行、账号。(6)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应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复印件。(7)取得项目证书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等建筑业工程项目证书及其复印件;无项目证书
19、的工程项目,应提供书面材料。2. 注销建筑业项目登记(1)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2)建筑业工程项目的税收缴款书。(3)建筑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或工程结算报告书及其复印件。(十一)不动产项目管理1. 不动产项目登记(1)不动产项目情况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不动产销售许可证及其复印件。(5)不动产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6)纳税人的开户银行、账号。2. 注销不动产项目登记(1)不动产项目情况登记表。(2)不动产项目的完税凭证。二、印花税票代售许可(一)申请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协议4 份。3.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保证说明。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 注销1.注销税务行政许可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