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府办发201741 号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金山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21 日 目录1 总则 . - 1 -2 组织体系 . - 2 -3 监测与预警 . - 5 -4 应急响应 . - 6 -5 总结评估 . - 15 -6 应急保障 . - 15 -7 监督管理 . - 16 - 1 -金山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对工作方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应对
2、本区空气重污染,进一步健全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降低空气污染程度,减轻空气污染对本区居民健康的影响,保护公众身体健康。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37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 106号)、上海市实施 办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沪府办 201692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标准编制。1.3 适用范围本工作方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的应对。本工作方案所称空气重污染,是指环境空气质量
3、指数(AQI)大于200的情况。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强化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2 组织体系- 2 -2.1 领导机构金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工作组” )统一组织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按照“ 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的原则,决策、部署和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区工作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区环保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有关职能部门、街镇(工业区)为区工作组成员单位。2.2 工作机构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主任,区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
4、任。区工作组办公室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区工作组决定;接收和传达市工作组预警信息,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空气重污染新闻发布工作。2.3 区工作组成员单位及职责(1)区环保局:负责区工作组办公室的综合工作,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做好与市工作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收集、研判本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对重点排污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2)区气象局:承担区工作组办公室的相应职责。做好与市气象局有关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空气重污染天气预报应对工作方案;开展空气污
5、染气象条件预报,与区环保局进行空气质量预报和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会商。- 3 -(3)区发展改革委: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体系、应急物资储备列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4)区经委:制定实施重点工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根据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要求,建立工业企业应急响应名单和措施清单,并及时更新,督促协调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措施。(5)区教育局:制定实施学校及幼托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6)公安金山分局:制定实施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配合制定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街面管控工作方案。(7)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定实施拆房施工和房屋修缮工地等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8)区建设
6、管理委:制定实施天然气供应工作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建筑工地、市政建设等工程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建立应急响应联络体系,并及时更新,督促相关工地落实重污染应急措施。(9)区交通委:制定实施交通建设工地、易产生扬尘污染码头、高污染机动车管控等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根据四级应急响应措施的要求,建立工地、码头应急响应名单和措施清单,并每年更新,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措施。(10)区农委:制定严禁秸秆焚烧和农业机械停用等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会同区环保局组织实施。(11)区文广影视局:制定实施重大户外文化活动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 4 -(12)区卫生计生委:加强空气污
7、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预防知识宣传,并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1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上海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指导因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影响造成职工误工问题的处理。(14)区体育局:制定实施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15)区绿化市容局:制定实施市政道路保洁、渣土车运输、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机械停用等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16)区城管执法局: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期间禁止废弃物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等执法检查工作。(17)区机管局:制定实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18)区政府新闻办:指导协调预警期间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宣
8、传工作;协调本区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搞好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19)金山电信局:通知金山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空气重污染防范与处置提供应急通讯保障。必要时,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手机发布信息的有关事宜。(20)各街镇、工业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实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指挥辖区范围内各职能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2.4 专家机构依托市工作组办公室组建的应对空气重污染专家咨询组,为- 5 -应对空气重污染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3 监测与预警3.1 监测市环保局对环境保护部认定的本市国控点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发布 PM2.5等 6 项污染物的实时浓度
9、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等相关信息。3.2 预警3.2.1 预警分级依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由轻到重分为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1)蓝色预警: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 201-300 之 间,或者未来一天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在151-200 之 间且有可能出现短时重度污染;(2)黄色预警:经监测预测,未来两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 201-300 之 间;(3)橙色预警: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 301-400 之 间,或者未来三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10、在 201-300 之 间;(4)红色预警: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 400。3.2.2 预警发布- 6 -市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相关信息,并通报市工作组成员单位启动对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区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接收市工作组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并通报区工作组成员单位启动对应等级的响应措施。3.2.3 预警响应(1)蓝色和黄色预警:区工作组办公室及时通过金山区公共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向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发布预警信息;相关成员单位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装置、报刊等媒体和微博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及时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2)橙色和红色预警:在黄色预警基
11、础上,区工作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区工作组办公室加强监控,加密预测预报;相关成员单位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3)进入预警期后,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工作。4 应急响应4.1 响应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级、级、级、级应急响应措施。4.1.1 级响应措施4.1.1.1 公众健康防护提示- 7 -(1)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12、2)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1.1.2 建议性措施(1)倡导公众节约用电。(2)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3)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4.1.1.3 强制性措施(1)石化、化工、水泥、印刷等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减少污染排放。(责任部门:区经委、区环保局,各街镇、工业区)(2)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构件破拆、建设工地脚手架拆除、建筑材料装卸、道路开挖、路面铣刨、房屋拆除等作业。(责任部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各街镇、工业区)(
13、3)提高道路保洁频次,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工业区)(4)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散装建筑材料车辆停止上路行驶。(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工业区)- 8 -(5)严禁农作物秸秆、废弃物露天焚烧;严禁露天烧烤。(责任部门:区农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各街镇、工业区)(6)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部门: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工业区)(7)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学进度。(责任部门:区教育局)4.1.2 级响应措施4.1.2.1 公众健康防护提示(1)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2)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1.2.2 建议性措施(1)倡导公众节约用电。(2)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上路行驶。(3)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体育赛事。4.1.2.3 强制性措施(1)组织应急天然气资源,协调应急用气供应;强化“清洁发电、绿色调度” ,所有并网燃煤机 组选用优质 煤发电,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责任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