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江苏师范大学电梯维保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2018F32148 项目名称: 校园内楼宇电梯维保服务 项目地点: 本校泉山、云龙校区校园内 招 标 人: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2018 年 12 月 03 日第 2 页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招标人 江苏师范大学2 项目名称 校园内楼宇电梯维保服务3 资金来源和 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 项目地点 (泉山校区)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 101 号 (云龙校区)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 57 号5 项目规模 泉山校区 17 台,6 个品牌;云龙校区 3 台,2 个
2、品牌。历年均正常维保,年检合格。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7 招标范围和内容 合同周期内,电梯系统正常运转的日常维保、年检及相关服务。8 维保周期 两年(720 日历天) ,具体合同约定。9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自行前往,费用自理。我校泉山校区、云龙校区。联系人:唐徐生;联系电话:0516-83536022。踏勘时间:2018 年 12 月 03 日-2018 年 12 月 07 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10 招标文件 澄清澄清要求文件提交方式: 见招标文件 。澄清要求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6:00 (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
3、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17:00 时前。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 见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 发售 可先行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下载,其费用在投标时现金缴纳,标书售价每份 300 元。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总额: 5000 元人民币。13 投标有效期 90 天14 投标文件份数 一 套正本 , 五 套副本。15 报名与 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资格审查在投标时进行,招标人依据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核审投标人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仅接受资格条件相符者投标。16 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公司所在地已经办理三证
4、合一换照手续,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个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业绩(2015 年 10 月 1 日以后)证明材料(合同) 。以上文件均要求原件,投标时审验。第 3 页 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递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 14:00-14:30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 101 号,我校泉山校区 14 号楼 403 室)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不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9 开标评标
5、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 14:30 始。开标地点:我校泉山校区 14 号楼 406 室。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21 监管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我校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2 招标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3536659 83536959(fax)地点:我校泉山校区 14 号楼 407 室第 4 页 (一)总 则1. 项目说明我校校内电梯维护保养新的周期即将到达,此已在我校立项且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6、章的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本项目,但作为本项中标合同的主要内容。1.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1.3 投标人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资格应未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暂停期内的)或取消。2. 资格审查方式2.1 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招标人在投标时审查投标人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2.2 我校仅接受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条件。3.2 需具有我
7、国电梯安装、维保 C 级及以上资质。3.3 具有维保内容涉及的设施(设备)配件、备品备件的采购能力,具有完成本项维保专业队伍。3.4 具有已经合格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项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 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对本项标明的电梯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现状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详细踏勘。自行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招标人将在本项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人现场踏勘、现状了解,投标人应按时参加。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与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
8、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或结论概不负责。5.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或公告)的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第 5 页 6. 知识产权6.1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6.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后,招标人不承担由于中标人维保工作产生的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6.3 投标人有责任妥善保管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本项的技术资料,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二)招标
9、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第 2 章 评标办法第 3 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 4 章 项目概况及维保要求第 5 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7.1 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在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6:00 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递交到我校招标办(澄清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0516-83536959)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办邮箱 (
10、电子版包括:澄清函图片格式的扫描件及澄清函内容对应的 word 文档) 。招标办将答疑内容 12 月 14 日 17:00 前 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http:/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9.1 在投标截止期前 15 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通过我校招标网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3 当招标文件、招标
11、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第 6 页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 投标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函; 1
12、1.2 投标函附表;11.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5 投标报价表;11.6 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信誉(如有时)、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业绩一览表;11.7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应明确负责人、其他主要成员的技术能力情况) ;11.8 维保方案 (质量、进度及服务承诺);11.9 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2.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12.1 投标文件应包含本文第 17 条中规定的内容,应当使用本文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表。12.2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
13、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或者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签署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姓名等行为。13. 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13.1 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其根据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13.2 合同金额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本项目确定的所有内容需要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第 7 页 13.3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实际及徐州市场行情,以完
14、成全部维保工作内容,自主考量,分包报每包总价,报价表参照本文件第五章格式。13.4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的全部做出完整的报价,中标总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13.5 在电梯维保期内,中标维保方应承担的费用为:每年依法进行的电梯属地检测费用; 保养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所需的全部配件、辅助材料中单价低于 500 元的配件、配品费、材料费;维保产生的人工费;由于合同违约产生的费用;合同双方协商应承担的费用。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本工程的投标以 人民币 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 人民币 支付。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 90 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15、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6.3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即可办理退还保证金。16.4 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5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要求,并不会因此而
16、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16.6 具体投标保证金递交退还的方式方法如下: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为 5000 元,在送达投标文件时缴纳。收取方式为现金(投标保证金请提前用信封密封好,并骑缝签名或盖章) 。宣布中标结果后,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宣布后当场退还。16.7 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后无正当理由和书面澄清即撤回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无正当理
17、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第 8 页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共六份。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
18、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18.1 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包封于一个封套内。18.2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识要求:18.2.1 封套的封面标识:(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包号;(3)投标文件的内容(“正本” 、 “副本”字样);(4)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和电话。18.2.2 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18.
19、2.3 投标文件统一按 A4 规格幅面,并统一按照规定的顺序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在每页按顺序打印页码,在书脊部位竖向打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所有标书统一密封为一包,严禁分开密封,密封的第一本应为正本。19. 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规定的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达招标人。1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受理。2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 本项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明确的时间为准。20.2 招标人可以按规定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
20、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第 9 页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第 18 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该投标
21、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2. 开标22.1 招标人在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2.2 开标程序22.2.1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并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22.2.2 开标会议由我校招标办主持。22.2.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22、予以密封的;(3)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六)评标23. 评标委员会23.1 评标工作由我校招标办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3.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23.3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24. 评标原则24.1 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25. 评标过程保密25.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第 10 页 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25.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 评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评标。26.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二) 未
24、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三) 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四)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五)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六)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七)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八) 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九)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十)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十一) 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确认为废标的,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表决并签字确认。26.3 评标、定标工作由我校招标办组织进行,全程接受我校监督部门监督。(七)合同授予27. 定标方式27.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照项目标段,每标段推荐正序排序第 1 至第 3 名为中标候选人。27.2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每标段各确定一个中标人。同一中标人可中标多个标段。28. 中标通知28.1 定标后,招标人将进行中标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中标公示的结果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