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NZC-2017034项目名称: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二零一七年四月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二、响应性文件编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四、磋商 .五、质疑和投诉 .第三章 磋商项目的质量、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2、 .二、物业服务需求 .四、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五、其他要求: .六、合同执行及付款方式 .七、物业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第四章 评分标准 .第五章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章 附件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磋商报价汇总表 .四、磋商分项报价表 .五、资格证明 .六、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七、项目参与人员基本情况 .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九、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十、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3、页 共 33 页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 目 内 容1 项目编号 JNZC-20170342 项目名称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3 项目预算 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每年)4 集中采购机构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5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 2 号 B 区 4 楼6 磋商文件获取方法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形式 只接受转账支票、本票、汇票,不接受网银、现金及现金支票。7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 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满后5天内保持有效8 磋商有效期 磋商之日后30天户名 南京市江宁区
4、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 紫金农商银行东山支行9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账号 3201210241010000009514时间 2017 年 5 月 5 日 10:0010: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 2 号 B 区 4 楼10 磋商 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间 2017 年 5 月 11 日 13:0013:3011响应性文件提交信息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 2 号 B 区 4 楼12 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时间 2017 年 5 月
5、11 日 13:3013 磋商 信息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 2 号 B 区 4 楼联系人 张映巧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25-52186797联系人 郁永俊、胡建军联系电话 025-6961399614 联系 事项集中采购机构传 真 025-69613998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 则1、适用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供应商”或“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
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 “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或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4、参与磋商竞争供应商资格条件4.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7、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
8、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磋商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 2017 年 1 月-3 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加盖公章)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书或南京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供应商义务及注意事项5.1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供应商必须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当日上午 10:30 之前(过
9、时不候)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 2 号 B 区 4 楼参加磋商报名和现场勘察答疑会。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本次磋商只接受参加集中现场勘察答疑会(以现场签到为准)的供应商参与。参加报名及现场勘察答疑会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磋商保证金。联系人及电话:张映巧 025-521867975.2 方案阐述及答辩:开评标时,磋商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上岗证书或南京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
10、合格证书至评标现场进行本项目物业方案阐述及答辩,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时所持各项证书须为原件。5.2 义务5.2.1 磋商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2.2 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3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5.3 注意事项5.3
11、.1 本项目采购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5.3.2 验收标准5.3.2.1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2 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本次服务的验收依据之一;5.3.2.3 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3.3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作无效投标处理。5.3.4 任何供应商成交,须保证所供货物、服务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
12、付合同款项。5.3.5 磋商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5.3.6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五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及时予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中心可主动
13、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除外。6.2 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中心将在原磋商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风险。二、响应性文件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14、中文文本为准。7.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7.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7.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15、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8.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8.3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磋商保证金;(4)第二章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第二章 4.2 采
16、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商务条款响应表 ;(7)磋商供应商2014年以来类似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8)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8.4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详细物业管理工作方案(服务管理工作目标定位及实施方案;各项目岗位职责制度;进退场交接方案;应急措施
17、等) ;(2)服务管理工作标准(按项目编制) ;(3)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不得低于本项目要求) ;(4)本项目配置用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及技能上岗证等(复印件) (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至少须提供本项目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材料。确定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剩余相关材料) ,且承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及所定服务用工人员;(5)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及简历;(6)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制度和考核办法等;(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8.5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8.5.1 价格部分是对磋商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8.5
18、.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法定加班费、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高温费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8.5.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8.5.4 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8.5.8 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8.6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9、9、磋商保证金9.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磋商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期满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付。JNZC-2017034 江宁
20、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9.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等。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0.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1、诚实信用1
21、1.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磋商12、磋商组织12.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2.2 磋商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程序13.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13.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
22、次由磋商小组决定。13.3 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4 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13.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
23、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4、评分方法和标准。14.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4.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详见第四章评分标准。14.3 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5、确定成交供应商15.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
24、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5.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进行公示,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提交1200元的评审费,并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
25、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期满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付。15.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15.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活动。15.6 采购
26、中心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5.7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16、编写磋商(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7、签订合同17.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7.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7.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7、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7.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质疑和投诉18、质疑18.1 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18.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8、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等。18.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
29、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8.5 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JNZC-2017034 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页 共 33 页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9、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30、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 磋商项目的质量、服务要求(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章所有要求供应商须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列明响应情况)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 78 号,为南京市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大楼,2008 年 3 月竣工投入使用。大楼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共有东、西、北三个大门进入大楼。项目主要有西面和北面大楼入口的部分,约 12700 平方米,其中需服务管理的面积约 9300 平方米(含大楼周边的绿化和道路) 。共五层,其中负一层为停车场,西面一、二层为民政局机关办公区域,北面一、三、四、五层为社区服
31、务中心公共区域。项目不含北面三、四层物价局办公区域,南面五层残联办公区域。 二、物业服务需求(一)物管服务内容:安全保卫、水电维修、秩序维护、会务服务、室内保洁、室外清洁、停车管理、室外绿化管养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二)服务时间:采购服务时间一定二年,每年一签。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根据上年服务情况,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无需向供应商说明任何理由。确定成交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用工名册及身份证号等作
32、为合同附件” ,逾期提供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递延磋商评审排名后一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三)物业服务要求1、具有合理人员配置组织结构,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公布,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民政部门的形象,所有人员均要求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品行端正,具体要求如下(共 16 人):(1)物业管理主任 1 名:年龄 45 周岁以下,具本岗位 5 年以上工作经验,主持过机关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工作,年富力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善于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强,服从业主调动和安排。(2)会议接待服务员 2 名:本区长住人员,女性,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高 1.6 米以
33、上,3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人员仪容仪表的要求,熟悉会务接待礼节礼仪,有本岗位2 年以上工作经验。(3)保安人员 7 人(含保安负责人 1 人,北门和西门岗以及东门三楼、四楼要求 24 小时有人在岗,保安负责人负责日常巡查):保安负责人,男性,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身高 1.70 米以上,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岗位 3 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他保安人员,男性, 45 周岁以下,体健貌端,品行端正,身高 1.70 米以上,受过正式培训。(4)保洁员 4 人:女性,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身高 1.58 米以上,45 周岁以下。(5)工程人员 2 人(配电房、水电工):具有专业上岗证书,男性,具有本工种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 1 人需持高压电工证。2、根据物业管理的要求,具有物业管理内容的整体设想和规程策划,分别对房屋管理与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关场地和绿化的管理与维护、安全保卫工作、环境保洁工作、消防检查工作、会务接待工作等内容制订物业管理质量目标,并承诺保证目标的实施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