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圳科学高中 2019 年购买教育服务采购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深圳科学高中购买教育服务采购包 号: A项目类型: 服务类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货币类型: 人民币评标方法: 竞价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 内容1 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质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3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 内容1 所投投标方案、服务内容等方面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2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2 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的投标书目录(1)投标函(2)投
2、标人诚信承诺函(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5)同类项目业绩及评价(6)认证情况(7)近 3 年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8)工伤保险费率(9)残疾人保障金缴纳情况(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3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竞价法预选供应商采购方案根据区财政审批方案执行。 第三章 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实施办法(深府办【2016】22 号)精神,我校 2019 年的临聘教育教学及后勤服务岗位,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劳务派遣服务。本项目按劳务派遣服务预选采购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经费由财政统一支出。该项目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派
3、遣员工实际到岗情况及工作量计发项目费用。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上限:元,不可竞价部分元,劳务管理服务费支付上限为 元。二、服务范围1、中标单位为采购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主要是按采购单位岗位要求、编制等需求提供相应劳务派遣人员完成采购单位日常业务工作。42、服务范围:深圳市科学高中。3、中标单位必须协助学校办理原有教育教学服务及后勤服务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变更等相关事宜。三、服务期限12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3 年。具体
4、执行的期限由采购单位根据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确定。四、服务内容与要求(一) 服务内容1. 购买教育服务岗位主要为临时性空缺教学岗位、教育教学辅助工作及后勤服务岗位,包括因在编教师产假、病假、脱产进修、支教及学科调整产生的临时性教学空缺岗位以及其他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涉及到的非教学岗位的所有工作,主要有各学科教师以及学生管理、教务、总务、健康教育、电教、实验室管理、图书馆管理、司机等岗位服务。2. 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3. 中标单位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
5、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 、结算发放工资、发5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4. 派遣员工与中标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 ,中标单位为用人单位,派遣员工与采购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5. 派遣员工入职后,如采购单位要求,中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单位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6. 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应定期(每半年不少于 1 次)与采购单位就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
6、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7. 中标单位应经常性对派遣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察派遣员工执行采购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采购单位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采购单位正常的经营秩序。(二) 派遣人员要求1. 购买服务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其中: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生管理6员、健康教育员、电教员、校医、实验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司机应有相应等级驾驶证等。
7、2. 年龄男性在 60 周岁以下、女性在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3. 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仪表严谨,举止端庄,谈吐文明。无刑事犯罪及其它黄、赌、毒、法轮功等不良记录。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需出具有深圳市户籍担保人的担保原件。(三) 服务要求1. 中标单位须根据采购单位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2. 中标单位须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党团、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管理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等方面
8、的管理服务;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采购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提供培训、开展文体活动;落实采购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3. 中标单位须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7(交)工作,并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报销、理赔等相关业务手续。4. 中标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经采购单位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非经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
9、种或公积金的缴存标准和比例。5. 中标单位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四) 工作时间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由采购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五) 岗位设置及薪酬福利岗位及编制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目前劳务派遣岗位人员 人左右,相关薪酬福利标准按用工单位有关制度执行。1. 采购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用工需求。2. 中标单位收到采购单位用工需求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安排相应派遣员工的招聘事宜。中标单位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基本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员的汇总及明细资料。3. 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选派的应聘人员进行面
10、试并确定获得录8用资格的人员名单。采购单位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中标单位推荐的派遣人选。采购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中标单位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4. 中标单位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收集相关证件并备份采购单位。5. 采购单位对体检合格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中标单位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决定录用人员名单。6. 中标单位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备份采购单位。7. 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派遣人员。中标单位调换劳务派遣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六) 服务责任1. 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
11、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除协助采购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劳务派遣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2. 中标单位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9外,采购单位有权中止服务合同。(七) 其他注意事项1. 购买服务人员编入相应的处室和部门,由相关部门管理。2. 购买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
12、本职工作。3. 学校各部门按照正式在编教职员工的工作要求,对购买服务人员进行规范的管理,确保其工作质量。校办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购买服务人员工作的检查与评估,通过全面的综合考评,准确地把握购买服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工作效果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问题实行“红黄牌”制度,即出现一次较严重工作责任事故给予“黄牌警告” ,出现两次以上责任事故即解除聘用关系。五、派遣员工的管理(一) 中标单位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二) 采购单位的性质要求派遣员工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
13、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中标单位应教育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单位的涉密信息。(三) 采购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中标单位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10(四) 派遣员工不服从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采购单位的劳动纪律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五) 派遣员工从采购单位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采购单位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采购单位。(六) 合同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可随时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中标单位更换派遣员工,但必须向中标单位提供经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认
14、可的,或者该派遣员工自认的合法有效的下列事实的证据材料:1.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采购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 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采购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中标单位和派遣员工本人后,可以退回派遣员工;1.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采购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