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带头引领和聚集优化作用,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 2012422 号)和关于推进工 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工业强省的实施意见(冀发2012 13 号),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
2、绩突出,发展水平居全省先进地位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或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是指管理规范、具有较好的服务能力、且达到一定的规模,在集聚工业设计企业、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方面成绩突出的产业园区或产业聚集区。第三条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申报、初审工作,并协助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进
3、行指导和管理。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可自行组织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第五条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认定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六条 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1.工业设计中心的承担单位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行业责任。2.工业设计中心已设立两年以上,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3.工业设计中心具有固定工作场所,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原值不低于
4、100 万元,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4.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专职工业设计人员 10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80%。5.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较高的工业设计研发投入,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6.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设计服务业绩突出,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5 项以
5、上。7.工业设计中心承担单位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二)工业设计企业1.工业设计企业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2.成立并正常运作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企业组织体系健全,运营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3.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原值不低于 50 万元。4.拥有设
6、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专职工业设计人员 15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80%。5.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50 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6.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第七条 申报河北省工业设
7、计创意产业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续经营两年以上,运行情况良好。(二)具有规范高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和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能够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三)具有相应的服务场地和服务设施,有工业设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组织能力。(四)积极为工业设计相关行业和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有明确的配套政策,能够为工业设计机构创业、设计机构与企业的需求对接提供良好服务。(五)已经集聚一批设计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设计企业,入驻企业对园区建设和相关服务满意度高。(六)园区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符合相关规定。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八条 符合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要求,向所在
8、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 1 或附件 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两年来企业或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及运行情况。(三)其他有关情况。第九条 符合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申报条件的产业园区或产业聚集区可按本办法的要求,向所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申请表(附件 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两年来工业设计园区建设及运行情况。(三)其他有关情况。第十条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企业或园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
9、见,确定推荐企业或园区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企业或园区的申请材料报送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或高等院校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可按上述要求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一条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现场考察,并提出评审考察意见,择优确定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推荐名单,并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第十二条 对公示无异议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推荐名单,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授牌,并以公告形式公布。第四章 管 理第十三条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名单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
10、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十四条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复核一次。接受复核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须填写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附件 2 或附件 4)或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复核表(附件 6),报所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评价意见,在复核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材料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或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可按上述要求将复核材料直接报送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经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复核,以公告形式发布复核结果。第十五条
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称号:(一)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二)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第十六条 因第十五条第(一)、 (二)、 (三)项原因被撤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称号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第十七条 因第十五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四年内不得申请认定,并暂停所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下一年度申报工作;若为通过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或高等院校申报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工作。第
12、十八条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或高等院校直接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九条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调整和撤销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以公告形式公布。第二十条 经认定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将通过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等予以扶持。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各
13、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的认定工作,并对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建设给予支持和指导。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附件:1.企业/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2.企业/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3.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表4.工业设计企业复核表5.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申请表6.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复核表附件 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 请 表(企业/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工业设计中心名称:所属地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填 表 须 知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
14、填资料真实准确。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及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规划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5.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请须填写全部内容;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申请可不填“申报单位情况 ”,其余项均需填写。声 明1.本单位自愿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2.本单位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3.本单位自愿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4.本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