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试行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的定义、分类、辨识及分级。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类企业或组织内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本办法不适用于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16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8 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 1 号)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 年版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 2 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协调字2005125 号)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 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号令)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 4 号)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AQ 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800
3、1-2007安全评价通则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3、定义3.1 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搬运、使用或者 储存危险物品的数量及其他存在的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设施和场所。3.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3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 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3.4 单元3.4.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 设施或场所。3.4.2
4、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以一座尾矿库作为辨识单元。3.4.3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 以一座矿井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3.4.4 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3.4.4.1 年产 45 万吨(含 45 万吨)及以上矿井以一个开采区为辨识单元。3.4.4.2 年产 45 万吨以下矿井以一个矿井为辨识单元。3.4.5 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生产经营单位以 500m 范围内一个(套)生产、储存区域或场所内存在的特种设备,作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3.5 临界量对于某种、某类危险物质或某种危险能量规定的数值,若单元中的物质或危险能量数值等于或超过该数值,则该
5、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4、重大危险源分类及辨识4.1 重大危险源分类4.1.1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或者单个贮罐;4.1.2 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烟火剂、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或者单个库房;4.1.3 生产、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烟火剂、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生产场所;4.1.4 输送可燃、易燃、有毒气体的长输管道,中压以上的燃气管道,输送可燃,有毒等危险流体介质的管道;4.1.5 蒸汽锅炉,热水锅炉;4.1.6 易燃介质和介质毒性程度为中毒以上的压力容器;4.1.7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有煤尘爆炸危险,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自然 发火期小于 6 个月,煤层冲击倾
6、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煤矿矿井;4.1.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井,包括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4.1.9 全库容大于一百万立方米或者坝高大于三十米的尾矿库;4.1.10 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重大危险源。4.2 重大危险源辨识4.2.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辨识。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附件 1 中的表 1 与表2 中规定的临界量即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4.2.1.1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
7、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4.2.1.2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公式(1)计算,若满足公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1)式中:q 1,q2,. qn-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kg;Q1,Q2,. Qn-与各危 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 kg。(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表见附件 1)4.2.2 压力管道重大危险源辨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4.2.2.1 长输管道4.2.2.1.1 输送有毒、可燃、易燃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 1.6MPa 的管道;4.2.2.1.2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 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
8、0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300mm 的管道。4.2.2.2 公用管道中压和高压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4.2.2.3 工业管道4.2.2.3.1 输送 GB5044 中,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气体、液体气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 的管道;4.2.2.3.2 输送 GB 5044 中极度、高度危害液体介质、GB50160 及GB50016 中 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 设计压力4MPa 的管道;4.2.2.3.3 输送其他可燃、有毒流体介质,且公称直径100mm,设计压力4MPa ,设计温度400 的管道。4.2.3 锅炉重大危
9、险源辨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4.2.3.1 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2.5MPa,且额定蒸发量10t/h。4.2.3.2 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120 ,且额定功率14MW。4.2.4 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辨识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4.2.4.1 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4.2.4.2 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 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4.2.5 煤矿(井工开采)重大危险源辨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4.2.5.1 高瓦斯矿井;4.2.5.2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4.2.5.3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2.5.4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4
10、.2.5.5 煤层自然发火期6 个月的矿井;4.2.5.6 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4.2.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4.2.6.1 瓦斯矿井;4.2.6.2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4.2.6.3 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4.2.6.4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4.2.7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全库容100 万 m3或者坝高30m 的尾矿库。5、重大危险源分级5.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5.1.1 分级依据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规定的临界量为基准,结 合安全措施补偿系数,以其计算出的临界量的倍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5.1.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标准表 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标准危险源等级一级重大危险源 15二级重大危险源 1015(含 10)三级重大危险源 510(含 5)四级重大危险源 5表中公式: 其中:q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存在数量(kg);Q相对应的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kg);C安全措施补偿系数。安全措施补偿系数的计算程序见附件 2。若单元内危险化学品有两种及以上时,如评定等级不同,按最高等级确定;如评定等级相同,按提高一个等级确定。5.2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分级5.2.1 分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