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委托单位: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单位: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 年 3 月项目名称: 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委托单位: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单位: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资质证书等级:工程咨询甲级 城市规划甲级 资质证书编号:工咨甲 21520070001 建城规编第(021052)编制单位: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分管院长: 郑瑞忠 陈 亮审 定: 刘仁和 陈友荣审 核: 张艳艳 陈芝钦编制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 宾 雪 林 渊项目主要参与人:
2、宾 雪、赖敏榕、赖小垚 林 渊、林明昊、黄宁海目 录第 1 章 总则 .11.1 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11.2 规划依据 .11.3 规划主要内容 .21.4 规划技术路线 .2第 2 章 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 .32.1 总体要求 .32.2 基本原则 .32.3 发展目标 .3第 3 章 充电基础设施背景及发展现状 .73.1 产业及政策背景 .73.2 电动汽车发展现状 .103.3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113.4 充电技术发展现状 .12第 4 章 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案例分析 .144.1 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144.2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
3、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 .144.3 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 .154.4 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164.5 小结 .16第 5 章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模 .185.1 “十三五” 分类电动 汽车发展目标 .185.2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 .205.3 充电基础设施整体建设规模 .235.4 充电基础设施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24第 6 章 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266.1 设施布局体系、布局原则、设施设置规则及配电容量需求 .266.2 “十三五” 专用充 电设施布局 .286.3 “十三五” 公共
4、充 电设施布局 .346.4 充电设施布局展望 .40第 7 章 规划实施 .427.1 重点任务 .427.2 保障措施 .447.3 投资规模测算 .467.4 实施效果 .46附件一 中心城区现状公交、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图附件二 中心城区规划专用充电设施布局指引图附件三 中心城区规划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图附件四 中心城区规划公交充电设施分布图1第 1 章 总则1.1 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本次规划范围为福州全市,重点研究范围为福州中心城区,其他县(市)、区布局参照中心城区另行规划。本规划明确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公交、城市客运、环卫、物流、公安巡逻、邮政、旅游等公用领域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并对
5、有明确车辆推广任务的公共充电设施、公交,以及停车场站明确的城市客运充电设施进行布局规划,对环卫、物流、公安巡逻、邮政等专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指引性规划。私人、公务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电动汽车购入情况及具体充电场所需求相应配置。规划期限:20182020 年。1.2 规划依据1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2 2015-2020 年中国电动汽车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3 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 号);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6、号);5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项目表(2015 年版);6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 13-278-2017);7 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闽发改能源2017 649 号);8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6 62 号);9 福州市经信委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用促进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榕政办2017 341 号);10 福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11 福州市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实施方案(榕交公2017 67 号);12 福州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站(桩)专项规
7、划;13 福州市“十三五 ”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专项规划;14 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15 福州市停车场详细规划及交通组织研究;16 福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布点(用地)规划;17 福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2017-2020;18 福州市中心城区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21.3 规划主要内容合理确定充电设施发展规模,建立、完善充电设施分类体系及配置标准,科学布局充电服务设施。结合电动汽车发展目标,安排“十三五”期间充电设施(站、桩)分年建设规模,提出规划实施相应的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测算投资规模及实施效果。1.4 规划技术路线(一)发展目标按照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8、加快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充电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提出“ 十三五” 期 间充电基础设施发 展的总体目标、年度发展目标以及分区域发展目标。(二)现状调研调查收集福州近年机动车(含电动汽车)现状保有量,分析发展趋势,通过部门座谈、现场调研踏勘,掌握福州充电设施现状分布、运营状态。收集梳理与充电站选址相关的基础信息,包括公交场站、客运枢纽、加油(气)站、电力枢纽站、公共停车场、大型配建停车场等场站分布状况、用地条件等。从宏观层面了解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解读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家政策支撑体系及推广计划。(三)研究借鉴了解先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实践,研究
9、其设施体系、配置标准、规模预测、及规划实施等,借鉴先进经验。但目前国内已开展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城市相对较少,多编制充电设施近期建设计划,侧重近期发展目标及站点布局。(四)规模确定根据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用促进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结合充电设施配置标准,在满足福建省下达的任务要求及福州发改委充电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规划目标进行合理的调整、细化和落实。(五)规划布局以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模为基础,采取刚性、弹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专用设施、公共设施两类落实设施用地。针对除公交专用设施外的其他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布局以弹性控制为
10、主,控制设施规模总量,对设施选址进行规划指引。(六)规划实施结合前述发展目标及规划布局,提出“十三五” 期间规划实施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并测算投资规模及实施效果。3第 2 章 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2.1 总体要求围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战略,全面贯彻国家及省新能源汽车发展部署,强化规划指导,因地分类实施,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模式,构建高效开放、适当超前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2 基本原则(一)政 府 引 导 、规 范 运 营 。坚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健全管理维护机制,实现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引导和信息服务,推动充电基础设施
11、持续健康发展。(二)统 筹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加强统筹规划,根据各县(市)区电动汽车发展需求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遵循“市 场 主导 、快慢互 济” 的导向,科学把握 发 展节奏,分类有序实施,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合理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土地资源。(三)立足实际、适度超前。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统筹,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合作共赢的系统推进机制,按照“ 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 的基本原则,既满足现实需求,又适度超前建设。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进度快的地方,要超前加大充电基础设施
12、建设力度,适应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四)市场主导、示范先行。鼓励各县(市)区政府与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持续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创新。加快完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示范,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2.3 发展目标2.3.1 总体目标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要为目标,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形成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为重点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以公交、物流、公务、环卫等为重点的专用车辆充电设施体系,以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和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快充体系,以满足
13、群众出行需要的随车配套的私人充电设施体系。到 2020 年,完成福建省下达的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固定充电桩建设2.5 万个的任务。培育发展 12 家充电服务领域优势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出租车及其他集团车辆运营公司开展换电模式运营试点。全面建成市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际快充站。积极推进居民区和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42.3.2 年度发展目标按照大力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公交、公路客运等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环卫、物流等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思路,结合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情况,对各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分解如下表2.3-1。按照年度发展目标,至 2019 年,完成公交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区内公
14、路客运充电桩建设;随电动车保有量的提升,适当超前建设物流等专用车、电动作业车充电桩、公共充电桩;配合电动汽车的推广进度,至 2020 年全部完成福建省下达的 2.5 万个公用领域充电桩的建设任务。具体年度发展目标为:2017 年: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 500 个以上,城际快充网络覆盖全市,进一步完善公交充电网络,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区、5A 级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8 年:建设 0.34 万个公共及专用充电设施。2019 年:建设 0.64 万个公共及专用充电设施,公交充电桩建设基本完成。2020 年:建设 1.34 万个公共及专用充电设施,公共充电桩建设完成,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的电动汽车
15、充电网络较为完备。表 2.3-1 2016-2020 年分年度分类公用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物流、邮政、电力抢修等专用车电动作业设备充电桩(个)分年城市公交充电桩(个)公路客运充电桩(个)直流桩 交流桩公共充电桩(个)合计(万个)2016-2017 554 0 30 25 1288 0.192018 416 50 985 985 944 0.342019 456 100 1969 1969 1888 0.642020 0 50 4839 4844 3680 1.34合计 1426 200 7823 7823 7800 2.5备注:表中不含私人充电桩,私人充电桩根据私人电动汽车实际推广应用数量
16、按1:1 配建。2.3.3 分类发展目标“十三五” 为 充电基础设 施发展的起步阶 段,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本轮规划将福州中心城区定为重点发展区域,其他县(市)、区参照发展。根据车辆预测及设施布局,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如下:(一)公交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福州中心城区建设 1050 个充电桩,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不考虑对外开放。(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福州中心城区设 114 个公共充电站点,共 5625 个充电桩。5(三)环卫、物流等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至 2020 年,根据专用车配置情况,配套建设 1.56 万个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辆充电桩。充电桩建设在环卫、物流等专用停车场站,
17、及相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场站充电设施对外开放。(四)新建住宅配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 20%。鼓励有条件的充电设施对外开放。2.3.4 分县(市)区发展目标各分区机动车保有量、燃油公交车保有量及更换计划,对县(市)、区任务进行分解,分解原则如下。 电动公交专用桩分解原则:根据各地市燃油公交车保有量,以及福州市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实施方案各县市电动公交车置换数量,对公交充电桩分地市任务进行分解。 城市客运桩分解原则:结合公路客运车运营场地实际情况,建议中心城区的客运站北站、客运西
18、站、客运南站共布置 150 个充电桩,长乐、福清汽车站各布置 10 个充电桩,其余县市汽车站各布置 6 个充电。 物流等专用车电动作业设备充电桩分解原则:按照各分区机动车保有量占比进行分解。参考 2014 年及 2017 年 10 月小型机动车占全市比重,按照“从城市中心到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 的原则,对物流等专用车电动作业设备充电桩分县市任务进行分解。 公共充电桩分解原则:按照各分区机动车保有量占比进行分解。参考 2014 年及 2017 年 10 月小型机动车占全市比重,按照“从城市中心到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 的原则,对公共充电桩分县市任务进行分解。综上
19、分解结果,分县(市)区的福州充电基础设施分类发展目标见表2.3-2。表 2.3-2 “十三五”期间公用领域分县(市)区分类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物流等专用车电动作业设备充电桩(个)区域城市公交充电桩(个)公路客运充电桩(个) 直流桩 交流桩公共充电桩(个)充电桩合计(万个)中心城区 1050 150 5867 5867 5625 1.86长乐 70 10 429 429 712 0.17闽侯 74 6 162 162 155 0.06福清 84 10 826 826 792 0.25连江 65 6 187 187 179 0.06罗源 22 6 91 91 87 0.03闽清 40 6 146
20、146 140 0.056区域城市公交充电桩(个)公路客运充电桩(个)物流等专用车电动作业设备充电桩(个)公共充电桩(个)充电桩合计(万个)直流桩 交流桩永泰 21 6 115 115 110 0.04总计 1426 200 7823 7823 7800 2.5备注:表中不含私人充电桩,私人充电桩根据私人电动汽车实际推广应用数量按1:1 配建。7第 3 章 充电基础设施背景及发展现状3.1 产业及政策背景(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政策发展汽车是现代社会日趋重要的消费品。社会经济层面,汽车产业贡献了巨大的产值,同时拉动钢铁、玻璃、电子、机械制造等相关产业迅速发展。但传统汽车以石油为燃料,在给人们
21、工作生活带来更多方便的同时,也使经济对石化资源越来越依赖,不断加剧石油能源危机。与此同时,传统汽车的尾气排放让城市面临严重的污染问题。我国汽车销量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石油能源危机及尾气污染的情况则更为严峻。在节能与环保双重压力下,汽车产业开始积极寻找环保节能的新出路。以电动汽车,或者说新能源汽车为技术路线来解决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难题,目前在国际已达成共识。电动汽车作为一种新的交通工具,一方面能够解决石油危机带来的隐患,另一方面能够减少传统汽车行业对环境的危害,是未来汽车发展的新趋势。从汽车工业发展情况看,我国传统汽车技术落后于欧美日近 30 年,但电动汽车产业起步较晚,各国发展时间均不长,差距
22、不大。发展电动汽车也成为一次难得的缩小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汽车产业之间差距的机会。目前普遍认可纯电动汽车是环保产品,该类产品具有零排放、节约能源、使用成本低等优点,车载电池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在严格做好生产和回收环节管控的基础上也容易得到集中治理。电动车的能源转化效率(90%左右)远高于传统燃油车能源转化效率(17%左右)。表 3.1-1 燃油车与电动车百公里使用成本比较类型 百公里 能耗 百公里能耗折标煤kg油/电单价(人民币元)百公里用车费用(人民币元)燃油车(1.6L) 7(L) 10.98 6.3 44.1 电动车 EV 15(kwh) 5.03 1.2 18 综合比较各种交通工具的能源来源
23、、效率、成本等因素,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燃料电池动力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表 3.1-2 各种类型车辆综合性能比较动力类别能源来源能源效率 排放制造成本使用成本维护成本补充燃料 功率 重量行驶里程内燃机 受限 低 差 一般 一般 一般 方便 大 轻 400纯电 一般 最高 无 高 最低 高 不方便 小 重 500氢燃料 困难 高 无 高 最高 高 不方便 小 一般 600经过多年的发展,2015 年电动汽车行业爆发性增长,包括电动汽车与插电式混动车在内,电动汽车在全球的年销量突破了 50 万辆;2016 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首次突破 200 万辆大关,其中,中国电动汽车销量达到 64.8 万辆,美国电动汽车销量增至 56.4 万辆,中国的全球份额从 2015 年的 25提高至 32,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市场,市场占到全球电动汽车销量的四成多,大幅领先于美国。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电动汽车产销两旺,2016 年已成为电动汽车的全球最大生产和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