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 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桃江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二月i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总则 .2第一节 规划目的 .2第二节 指导思想 .2第三节 规划原则 .2第四节 规划范围 .2第五节 规划期限 .2第二章 区域概况 .3第一节 自然条件 .3第二节 经济社会条件 .4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 .4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 .5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5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 .6第一节 战略目标 .6第二节 战略重点 .6第五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7第一节 土地利用目标 .7第六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第
2、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7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8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9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9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1第八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2第一节 耕地保护目标与措施 .12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措施 .13第三节 土地整治 .13第九章 建设用地布局 .14第一节 城镇用地布局 .14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14第三节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14第四节 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14第五节 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14第六节 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15第十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5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
3、模 .15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15第三节 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16第十一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16第一节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16第二节 推进土地生态治理 .17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17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17第二节 中心城区扩展方向及扩展边界范围 .17第三节 中心城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18第四节 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布局 .18第五节 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8i第十三章 重点工程建设安排 .19第一节 交通运输工程 .19第二节 水利设施工程 .19第三节 能源建设工程 .19第四节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9第五节 旅游建
4、设工程 .19第六节 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19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 .20第一节 行政措施 .20第二节 经济措施 .20第三节 法律措施 .20第四节 技术措施 .21第五节 弹性机制 .21附表 1:桃江县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 .22附表 2: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23附表 3:桃江县土地利用结构表(2006-2020 年) .24附表 4:桃江县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表 .25附表 5:桃江县 2020 年主要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表 .26附表 6:桃江县土地用途分区统计表 .27附表 7:桃江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2006-2020 年)
5、.28附表 8:桃江县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2006-2020 年) .32附表 9:桃江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2006-2020 年) .33附表 10:桃江县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06-2020 年) .35附表 11:桃江县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土地用途分区统计表(2006-2020 年) .36附表 12:桃江县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管制分区面积汇总表(2006-2020 年) .370前 言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11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控制并引导城
6、乡建设用地、增强依法用地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落实这些新要求,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等文件,对如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划定基本农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湖南省也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的通知(湘国土资
7、发201429 号)、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129 号)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对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因此,现行规划确定的桃江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以及基本农田布局需进行修改和调整,以满足现行政策的要求。与此同时,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 四化两型战略” 的持 续推进,作为益阳市“益沅桃城市群”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桃江县的区位条件得到巨大提升。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新情况,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以上诸多因素对桃江县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城市功能区布局等产生了重
8、大影响,使得现行规划与桃江县社会经济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用地布局等方面的矛盾更加凸显,亟需对现行规划确定的桃江县城镇发展规模与布局进行必要的调整。本次规划修改工作是以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实施评估报告为基础,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 土地基本国策,基于桃江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新形势和新背景,从严 保护耕地、合理引导建设用地、 节约 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出发,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维护土地生态安全,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 环境的可持 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1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9、 规划目的合理确定规划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 护, 为桃江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第二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 四个全面 ”的总体要求和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抓住“ 新型城镇化” 、“益沅桃城市” 等重要战略机遇,结 合桃江县“ 十三五”规划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 农业产业化、城 乡信息化、服
10、务业现代化、民生事业均等化,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三节 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原则;2、坚持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并重原则;3、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原则;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5、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原则。第四节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桃江县行政管辖范围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 2068.14 平方公里,截至 2014 年末,桃江县辖 11 个镇、4 个乡(其中 1 个民族乡)及 6 个国有水
11、库、林场、 矿场。分别是:修山 镇、 鸬鹚渡镇、石牛江 镇、牛田镇、松木塘 镇、桃花江镇、灰山港镇、武潭 镇、 马迹塘 镇、三堂街 镇、大栗港 镇 、高桥乡、沾溪 乡、浮邱山乡、鲊埠回族乡,碧螺水 库、西冲金矿、板溪国有林场、石井头国营林场、桃花江国有林场、克上冲水库。 县政府 驻地为桃花江镇。第五节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2005 年为规划基期年, 2014 年为修改基期年,2020 年为目标年。2第二章 区域概况第一节 自然条件桃江县位于湘中偏北,居资江中下游。东与益阳市赫山区相抵,南与长沙市宁乡县接壤,西、西南与益阳市安化县相连,西北与常德市鼎城区相接,北与常德市汉
12、寿县共壤,东北与益阳市资阳区相接。地理坐标界于北纬 2813-2841,东经 11136-11219之间 。县境东西长 73.3 公里,南北宽 51.5 公里,总面积 2068.14平方公里。 桃江县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长江中游城市群辐射地带,又属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发展区域,距益阳市中心城区 24 公里,距省会长沙仅 98 公里,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境内交通便捷,洛湛、石长两条铁路穿境而过,3条国道(G234、 G536、G207)、3 条高速(二广、益安、益娄)、7 条省道(S217、S229、S230、S231、S233、S317、S324)横贯东西,千吨级码头经资江入洞庭
13、湖通江达海。(一)地形地貌县境处于雪峰山余脉向洞庭湖过渡的交接地带,地形由西向南向东北倾斜。西南部多山地,西北部和东部多丘陵,中部资江和溪河两岸以及山间谷地之中主要为平原,平原与丘陵之间为岗地。县境海拔高度一般在 50-100 米之间,山地占27.26%,丘陵山岗占 44.17%,平原占 26.35%,水域(河流、水 库)占 2.22%,是一个丘陵、山地、平原兼有,以山丘地貌为主的县 。全县山水秀丽,自然资源丰富,自古至今享有“ 桃花江美人 窝” 之誉。(二)气候资源县境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年均气温 16,年均降水量 1700mm,日照 1579.6 小时,无霜期 263 天。水热同季
14、、暖湿多雨,且严寒期短,暑热期长;春温多变,夏秋多旱;热量充足,雨水集中;气候温暖,四季分明。境内雨水充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匀。(三)水资源县境水系发育,水能和水资源丰富,利用潜力大。县境水系以资江为干流,其中一级支流 29 条,二级支流 43 条,三级支流 5 条,包括敷溪、沂溪、善溪、碧螺溪、沾溪、桃花江、志溪河等 7 条流域面积 1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可利用水量达 22.58 亿立方米。资江从西部安化入县境,东去益阳,境内流程 102 公里,落差29.5 米,在金塘冲、马 迹塘、白竹洲、修山等四处可梯级开发,建设低水头、大容量电站。(四)矿产资源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煤、石煤、 铀
15、、铁、锰、 钒、锑、钨、钼、铅、锌、金、银、硫铁矿 、石灰石、花 岗石、硅石、粘土、高岭土、陶粒页岩(砚石)、重晶石、钾长石、水晶、矿泉水、砂石等 矿产 25 种,其中 锑、金、花 岗石、石灰石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有重要位置。矿产地 75 处,主要分布在灰山港、松木塘、板溪、三堂街等地。探明储 量矿产 15 种,已开发矿产 17 种。(五)旅游资源境内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拥有翠浪翻腾桃花江竹海、飞泻百里罗溪瀑布、碧波万顷桃花湖、仰卧资水羞女山、天问遗址凤凰山等风景名胜 20 多处。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是湖南省十大旅游景区之一。张子清革命烈士故居列入益阳市十大红色旅游基地之一。 “马迹塘故事”、
16、“胡呐喊”、 “三棒鼓”等 9 个民情风俗项目被评为湖南省级或益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第二节 经济社会条件2014 年,桃江县户籍人口 89.86 万人,常住人口 79.07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69 万人,城 镇化率 40.08%。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88.08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4.95 亿元,增长 5.2%;第二产业增加值 88.44 亿元,增长 11.3%;第三产业增加值 64.69 亿元,增长 13.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 18.9:48.0:33.1 调整为18.6:47.0:34.4。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45.58 亿元,比上年增
17、长 22.7%。全年完成公共财政收入 93691 万元,比上年增长 7.6%,其中地方 财政收入 55196 万元,增长 1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082 元,比上年增长 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76 元,增 长 13.4%。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标准,根据地籍变更数据统计,2014 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 206813.60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182681.4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8.33%;建设用地面积 16186.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83%;其他土地面积 7945.65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3
18、.84%。表 3-1:桃江县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单位:公顷地类 面积 比重土地总面积 206813.60 100.00%耕地 44118.35 21.33%园地 3266.69 1.58%林地 126805.34 61.31%其他农用地 8491.10 4.11%农用地合 计 182681.48 88.33%城镇用地 1993.45 0.96%农村居民点 11293.14 5.46%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 395.32 0.19%城乡建设用地小 计 13681.91 6.62%交通运输用地 1149.10 0.56%水利设施用地 1296.94 0.63%交通水利用地小 计 2446.
19、04 1.18%其他建设用地 58.52 0.03%建设用地合 计 16186.47 7.83%水域 5522.35 2.67%自然保留地 2423.30 1.17%其他土地合 计 7945.65 3.84%注:2014 年现状数据源于桃江县 2014 年地籍变更调查数据,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进行了数据转换。4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程度高2014 年,全县土地利用率达 96.16%,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为 75.38 平方米。二、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全县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 88.33%,农用地
20、中林地 为区域内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占全 县土地总面积 61.31%。丰富的林地 资源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合理的利用和开发林地资源,对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益沅桃城 镇群一体化 ”战略的实施,桃江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尤其是中心城区、桃江经济开发区、 马 武城镇一体化区域用地需求量将剧增,势必对 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保增长、保红线”的压力将日益增大。二、林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桃江县林地转为非林地的数量不断增加。经济建设发展占用征收林地的刚性需求量增加,建
21、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量和林地可供给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林地保护面临的压力和形势更加严峻。三、建设预留地布局不够合理,由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变化,现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布局已不适应未来发展需求,限制了城镇的发展;全县城镇建设预留用地过于集中成片,以致有的乡镇几乎没有城镇发展建设预留地,造成部分乡镇有项目无地可供应的情况时有发生(如鲊埠回族乡、修山镇等)。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偏低从理论上讲,农民进城变成城市居民后,应该退出在农村的宅基地,可以节约用地,但 实际上桃江县农村人口城镇化速度快于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腾地还农” 的速度。农村居民转入城镇后,没有相应 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退出机制,城 乡 两
22、栖 人 口 广 泛 存 在 ,致 使 农 村 居 民 点 用 地 不 减 反 增 ,人 均 农 村 居 民 点 面 积 偏 大 。五、土地后备资源稀缺桃江县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大多是零星分散的地块,开垦条件差,投入成本高。全县在 连续多年实现占补平衡后,适宜开垦为水田及优质旱地的后备资源已十分有限(宜耕后备资源仅余 618.17 公顷)。随着全县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各项建设将会继续占用耕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难度会进一步加大。5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第一节 战略目标按照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要求,围绕“核电、旅游、楠竹、城 镇”四大主题,根据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湖南省“新型工 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产
23、业化”、 “一化三基”发展 战略以及桃江 县“ 人才立县、工 业强县、农业安县、文化兴县、商旅活县、依法治 县” 战略,确定县域土地利用战略目 标是: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保障土地生态安全为先导,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土地利用新格局。第二节 战略重点一、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需用地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协调城乡土地利用,遵循“ 以工带农、以城哺乡”的思路,在加大中心城市建设力度的同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建设工程、人居环境建
24、设工程等方面的用地需求予以优先安排。大力推进村庄综合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配置城乡用地,协调土地供需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健康、全面、和谐发展。二、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 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 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偿的法定义务,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区内耕地补充潜力。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引导资源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按照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处理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划分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合理配置,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