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GC2017268 鄞州工业园区经十北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 O 一七年八月2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项目名称:鄞州工业园区经十北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7 年 月 日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盖章)备案日期: 2017 年 月 日 3说 明1、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
2、款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填写,其中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按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理解;2、本专用条款是对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填写与补充,必须结合所附示范文本一起使用;本专用条款与示范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专用条款内容为准。3、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事项以甬资交管办【2016】6 号【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 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 、鄞政办发【2014 】192 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为准。4第一章 招标公告鄞州工业园区经十
3、北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鄞州工业园区经十北路工程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鄞发改投201764 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位 于 鄞 州 区 姜 山 镇 , 工 程 南 起 景 江 路 , 北 至 鄞 州 工 业 园 区23号 工 业 C地 块 C-1地 块 北 侧围 墙 。规模:道 路 全 长 280.086米 , 道 路 标 准 横 断 面 宽 16米 , 按 城 市 支 路 设 计 。项目总投资 :571 万元招标控制价 :5188006 元计 划 工 期
4、: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10 月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绿化、交通设施、路灯、电缆排管等工程。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标 段 划 分:1 个标段。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 全 要 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 C 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
5、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6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资格
6、 ,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5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 号”文) 。3.3 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4 本
7、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 7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2012 年 7 月 1 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
8、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宁波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系统招标工具(6.2.3 版本)生成的招标电子清单、施工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9、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 588 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工电话:88073909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 88 号新洲银座 1501-06联系人:许钗英、陈晓东电话:897298497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2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工电话:8807390
10、9 2 1.1.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 88 号新洲银座 1501-06联系人:许钗英、陈晓东电话:8972984973 1.1.4 项目名称 鄞州工业园区经十北路工程4 1.1.5 建设地点 位于鄞州区姜山镇,工程南起景江路,北至鄞州工业园区 23 号工业 C 地块 C-1 地块北侧围墙。5 1.1.6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 280.086 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 16 米,按城市支路设计。6 1.1.7 结构层数 /7 1.1.8 招标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三类工程总投资 571 万元8 1.1.9招标控制价 5188006 元9 1.2.1 建设
11、资金来源 及出资比例 自 筹 100%。1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 落 实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11 1.11分包工程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若承包人无相应专业资质,则允许分包。分包金额(暂估价): / 。对分包人要求: / 。12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3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绿化、交通设施、路灯、电缆排管等工程。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14 1.3.2 标段划分数量 及方式 1 个标段15 1.3.3 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6 1.3.4 安全要求 合格717 1.3.5 计划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
12、7 年 10 月18 1.4.11.4.2 投标人资格 要求1、 投 标 人 资 质 条 件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 60 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 C 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
13、(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0.1.2 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 年 7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2012 年 7 月 1 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
14、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 号”文) 。(7)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
15、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19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20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21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22 3.2.1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23 3.2.1 工程量计算依 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7-2013)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8-2013) 、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2013 版) (统称)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0版)及有关文件、图集等。824 3.2.4
16、 合同价格类型 可调价书面格式:1、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 149 页) ;2、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及 其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详 见 示 范 文 本 第150 页 ) ;3、如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示范文本第 151 页) ;4、投标函(详见专用条款第 40 页)5、投标函附录(内容以专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为准,格式详见示范文本第 155 页)6、 投标报价文件:(详见示范文本第 158 页-179 页的(1)(10) ,书面内容中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5-1、5-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
17、机分析表(5-1-1、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6-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6-1-1) ”六项内容外,其他内容应通过宁波市建设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6.2.3 版本)打印成册。上述六项内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通过电子商务标导出并打印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详见示范文本第184 页) ;(2)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详见示范文本第 185 页)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详见示范文本第 186 页)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
18、复印件(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要求配备不少于 1 名) ;(5)拟 投 入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表 ( 详 见 示 范 文 本 第188 页 ) ;( 6) 拟 分 包 项 目 情 况 表 ( 如 有 , 详 见 示 范 文 本 第 189 页 ) ;8、施工方案编制承诺书(详见专用条款第 41 页)。25 3.3.1 商务标编制内 容电子格式:投标报价的所有内容【要求由宁波市建设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6.2.3 版本)生成】 ,提 供 U 盘 和光 盘 各 一 份 , 并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密码。U 盘 和 光 盘放 入
19、 商 务 标 包 封 内 。26 3.3.2.1 技术标编制形 式 /27 3.3.2 技术标编制内 容 /28 3.3.3 资信标编制内 容 /29 3.3.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书面格式: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210页) ;2、资格审查申请函(详见示范文本第211页) ;3、附表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示范文本第213页)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的复印件;(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5)
20、 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 。94、 其 他 投 标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的 资 料 。30 1.12 偏 离 不允许31 2.1.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 、施工图纸等32 2.2.1 招标文件质疑 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注:超过质疑时间的质疑函,招标人不予接受。质疑途径: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人(注:传真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任何信息)传真号码:0574-87298497。33 2.2.2 招标文件答疑 截止时间2017 年
21、9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答疑途径:投标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自行下载答疑内容。34 4.3.1 投标截止 时间 2017 年 9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35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 60 天。36 3.6.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到帐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
22、,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3.6.3 条款。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将没收标担保。书面格式(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中标人中标后三日内另行提交招标人肆套副本)37 3.
23、4.1 投标文件 份数 电子格式(仅限商务标):投标报价的所有内容【要求由宁波市建设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6.2.3 版本)生成】 ,提 供 U 盘 和 光 盘 各 一 份 , 并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密码。U 盘 和 光 盘 放 入 商 务 标 包 封 内 。38 4.2.1 投标文件 提交收件人:招标人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 588 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指示屏)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039 5.1 开 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 588 号,鄞投大厦内,具体
24、受理场所详见当日指示屏) 。40 5.5 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详见评标细则41 6.1.1 评标委员会组 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评标专家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2 6.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43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家。44 7.4.1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金;担保收件人:招标人;金额:合同价款的 1%-5%,采用浮动机制。具体按照甬建函【2017】96 号文件执行。45 7.5.1 支付担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正在
25、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10.2 招标控制价 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5188006 元。10.3 投标文件电子 版仅限商务标,投标报价文件(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的所有内容应通过宁波市建设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6.2.3 版本)生成。10.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5.2 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
26、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5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10.6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本投标人须知第8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