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华资交采201855 号华蓥市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三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川省档案局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印制二一八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 .1第二章 磋商须知 .3第三章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20第五章 服务项目及要求 .21第六章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29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草案) .361第一章 磋商邀请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华蓥市档案局委托,对“华蓥市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三期)采购项目
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 应 商 参 加 磋 商 。一 、 项 目 名 称 : 华蓥市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三期)采购项目( 本项目名称以此为准)二、项目 编 号 : 华 资 交 采 2018 55 号 ( 本 项 目 编 号 以 此 为 准 )三、资金来源:其他财政性资金。四、项目概况: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一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3、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本项目特殊要求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六、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 安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免费获取。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guang-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2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备 注 :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 详 见 “广 安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下 载 中 心 -广 安 市 公 共 资 源交 易 网 投 标 单 位 操 作 手 册 -广 安 市 系 统 供 应 商 操 作 手 册 ”, 请 按 说 明 操 作 , 否 则 责 任自 负 。 七、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9 月 30 日 14 时 00
5、分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八、磋商地点: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华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 楼)。 九、采购单位: 华蓥市档案局地 址:华蓥市红星三路联 系 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826-4821686十、采购代理机构: 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 华蓥市新华大道四段(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招标文件联系人:赵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0826-4898779、4838779开评标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26-4858288质疑受理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26-4896008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9 月
6、 18 日3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 采购人 采购人:华蓥市档案局地址:华蓥市红星三路2 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华蓥市新华大道四段(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邮 编:6386003 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叁拾万元整(:300000元),为固定价;最高限价综合单价:0.4元/页。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
7、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8、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
9、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8 项目完成时间、地 点 项目完成时间: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人员设备进场之日起6个月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10 考察现场、标前答 疑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另行公告通知。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10、部分。招标澄清和更正全部通过网络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更正公告造成的后果自负。12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13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1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
11、订后且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 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7 履约保证金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在合同中进行确定)。18 项目招标说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
12、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9签到说明(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签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托代理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2、投标人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份。20 合同分包 不允许5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21 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第五条22 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13、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供应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到采购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3 评标价评标价=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失信企业报价加成。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24 评标情况公告 评审情况及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5 供应商质疑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五章服务项目及要求、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内容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采购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对除
14、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方式详见本磋商文件投标邀请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6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华蓥市财政局。联 系 人:舒先生联系电话:0826-4834149联系地址:华蓥市红星路 109 号邮政编码:6386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7 政府采购合同备 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
15、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6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指采购项目的服务性磋商。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华蓥市档案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2.2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3、磋商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16、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四、考察与答疑会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五、响应文件1、总体要求1.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
17、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若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谈判,则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71.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1.4、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1.5、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
18、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8、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2.1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1)商务部分:磋商函、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应答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服务部分:服务工作方案、服务应答表
19、。(3)其他部分2.2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表(1)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大包干价)。(2)报价表中若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大写数额与小写数额有出入,以大写数额为准。3、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未提供相关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4、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4.1 供应商应当将该响应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84.2 供应商应当将该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副本可
20、用正本的复印件。4.3 该响应文件应当密封装订。5、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递交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报价表(含报价)2份,并密封递交。6、响应文件分两阶段递交(1)第一阶段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第二阶段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递交报价表(含报价)2份。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六、磋商有效期1.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一并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