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定点体检服务项目0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 于 购 买 定 点 体 检 服 务 项目第二包:体检机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15CNIC03173634(2)采购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二零一五年四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购买定点体检服务项目1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一、总则 .8二、招标文件 .9三、投标文件 .10四、文件的递交 .13五、开标 .14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15七、签订合同 .18八、中标服务费 .19九、处罚、询问和质疑 .19十、保密和披露 .20十一、节能产品和环
2、境认证产品 .20十二、中小企业相关规定 .20第四部分 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 .22第五部分 中标合同 .24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0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30二、投标函 .31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四、投标人资格声明 .34五、开标一览表 .35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36七、医疗设施配备清单 .37八、化验试剂来源清单 .38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39第七部分 招标业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4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体检定点机构服务项目2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定点体检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根据
3、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文件。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一、项目编号:15CNIC03173634(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定点体检服务项目三、招标内容:第二包: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定点体检服务要求的医疗体检机构 5 家。服务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生部和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健康体检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4、服务期:三年。合同期内每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进行一次考核,若考核不
4、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五、投标人资质要求1、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投标人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4、具有室间质评证书;5、可按甲方要求预约体检。6、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项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领取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1、营
5、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 1 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体检定点机构服务项目3和领取招标文件。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北京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含电子版)。如邮购加收 50元邮购费,并将公司信
6、息、联系人等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公司。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服务商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 15 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15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前(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15 年 5 月 21 日 上午 9:30 整(北京时间)。九、投标地点及
7、开标地点: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 6号,中仪大厦 10层小多功能厅第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十、采购人相关信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0 号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88376919十一、采购代理人相关信息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 6号,中仪大厦 615-616室邮政编码:100044电 话:88316253 88316078传 真:88316263联 系 人:李江 金安成收款单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78350008791北京市国家税务
8、局关于购买体检定点机构服务项目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0号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883769192 2 投标人资质要求1、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投标人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
9、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4、具有室间质评证书;5、可按甲方要求预约体检。6、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项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2.6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否4 8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 *承诺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营业执照(所有服务于本项目的网点均需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 *保证金;(6) *投标人资格声明;(7) *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有服务于本项目的网点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室间质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以下文件任选其一:
10、1)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体检定点机构服务项目5中应为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正本或复印件,存款证明无效);2)投标人最新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 *投标截止月前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缴费凭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2012年以来投标人开展体检服务的案例介绍,并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首页、标的物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11、;(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5 8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报价明细表;(3)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详见本表第 6项);6 8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1) 投标人情况介绍,体检机构北京网点分布情况;(2)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体检服务实施方案和流程;(3) 体检医生资质情况,以及医生的个人简历和资格证书;(4) 体检机构(包括网点机构)的医疗设施配备情况,以及为本项目采购人体检服务所配备的医疗设备情况(提供设备清单,以及设备购置的原始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 ;(5) 体检机构化验试剂情况(提供试剂的来源清单及购买试剂的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
12、);(6) 服务承诺;(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7 8.3 投标保证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8 11.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体检定点机构服务项目69 12.3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 5份,其中正本 1份,副本 4份,另附电子文档 1份,开标一览表需正本 1 份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被废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体检定点机构服务项目7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七部分中所述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1、 定义:1.1 “采购人”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1.2 “采购代理人”指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1.
13、3 “招标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所述相关服务。1.4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服务商。1.5 “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服务商。1.6 “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列明的被授权人。1.7 “中标候选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投标人。1.8 “中标人”指最终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候选人。2、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2.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 具
1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条。2.3 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为采购代理人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体检定点机构服务项目82.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2.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3条。如果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2.6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2.7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3、 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 通知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人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
16、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5.1 招标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第五部分 中标合同样本;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 招标业务需求及技术要求;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购买体检定点机构服务项目9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 15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
17、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在投标截止期 1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6.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3日前,书面通知所有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
18、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6.5 采购代理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人将通知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7.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如有),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6条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