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邕中直、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申请南宁市本级配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业务手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 年 4 月目 录1. 企事业、机关单位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业务指南 (1)2.单位集中申请公租房流程图 (6)3.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7)4.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填写样表)(8)5.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填写说明(9)6. xxx(单位名称)xxx 等 xx 名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初步核验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公示(样板)(11)7.xxx(单位名称)xxx 等 xx 名职工集中申请单间
2、配套公共租赁住房初步核验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公示名单(12)8.xxx(单 位 名 称 )关 于 职 工 集 中 申 请 单 间 配 套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的 证 明(13)9.批量导入申请信息汇总表(填写样板)(15)10.面向企事业单位集中受理申请公租房楼盘信息表 (16)11.批量导入申请信息表 (17)12.意向房源表 (19)13.选房确认表 (20)14.单位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热点问答 (21)- 1 -企事业、机关单位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业务指南一、申请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可以由单位组织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1、在本市城
3、区范围内居住;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以及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二)申请人范围:未婚、离异或丧偶职工单独申请,已婚或再婚职工与配偶共同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不列入共同申请。二、收件材料(一)职工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3、有效的劳动合同(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对申请人数 3 人以上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可以只提供 3 份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二)单位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批量导入申请信息表(提交电子版本,发送到资格中心公租科邮箱:,不需打印);2、xxx(单位名称)xxx 等 xx 名职工集
4、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初步核验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公示;3、xxx(单位名称)关于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 2 -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本单位联络员姓名,统一申请的职工名单,职工身份情况(在编、聘用、借调、劳务派遣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职工均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等内容。三、申请审核工作流程 (一)单位确定联络员咨询了解申请政策1、单位确定联络员负责具体办理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租房业务。2、联络员与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格中心)联系索取单位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租房表格资料,区直单位联络员可以到区直单位申请公租房 QQ 群(13061
5、1328)下载表格资料。3、联络员拨打资格中心咨询电话咨询相关政策业务。(二)职工向单位提交申请材料1、单位动员职工申请公租房;2、职工向单位联络员领取申请表;3、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 ; (2)身份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3)劳动合同(核验原件收复印件)。(三)单位核验、公示、提交材料1、核验申请材料(1)单位联络员对职工填写的申请表信息进行核对,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内容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格式要求- 3 -的,指导职工整改。(2)单位对职工提交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进行核验,收取复印件,单位联络员在每一页复印件上签署“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意
6、见,签名并注明核验日期。2、单位完成核验后进行公示。单位负责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信息(包括身份、居住、婚姻、收入等情况)进行核验。经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公示 5 日。3、单位整理材料向资格中心提交。(1)单位联络员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信息录入批量导入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资格中心公租科邮箱:。(2)单位开具关于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3)单位联络员将每户职工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顺序排列;其他材料按照关于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 xxx(单位名称)xxx 等 xx 名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
7、赁住房初步核验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公示、劳动合同的顺序排列。(4)单位联络员将整理好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集中向资格中心提交。(四)资格中心受理、审核1、资格中心受理。资格中心对单位提交的批量导入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及其他申请材料、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的,将申请信息导入住房保障综合平台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不- 4 -予受理,退回申请单位补正。2、资格中心审核。资格中心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在资格中心和南宁市住房局政务网公示 5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保障资格,并将核准名单在资格中心和南宁市住房局政务网公布,同时抄送
8、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资格中心将核准情况及时告知单位联络员。四、选房及签订合同(一)建管中心联系申请单位联络人,告知申请单位已经进入到本批次的选房流程环节,单位申请人根据房源信息表填写意向房源表,申请单位联络人收集意向房源表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建管中心;(二)建管中心根据意向房源表确定房源,并将情况反馈申请单位联络人;(三)申请单位联络人组织单位申请人选房并确认房源信息,联络人汇总表报选房确认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返还给建管中心(3 个工作日内提交,过期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如申请单位申请人未在本批次内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中选择房源,将流转至下一批次的
9、选房流程,已确认房源信息的申请人,由申请单位联络人继续办理后续的签订合同的流程。(四)签订合同建管中心与用人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B 或 C 版合同)(企业申请用 B 版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用 C 版合同),并将租赁合同和申请单位反馈的选房结果转到房源所在地的房管所,- 5 -由房管所给予办理租赁住房保证金缴纳、租赁合同起租、协调物业服务公司发放房源(房号)钥匙等安置入住手续。签 C 版合同的联络人要通知本单位已选房职工到房管所签 A 版个人合同,并缴纳住房保证金。五、领取钥匙企业单位的联络人持合同统一到房源所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领取房屋钥匙;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个人持合同,自行到物业办公
10、室领取房屋钥匙。六、联系方式(一)资格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资格中心公租科:5702826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 5 号 资格中心政务网( http:/ 建管中心房管科:2839702 地址:南宁市新华街 16 号 建管中心政务网(网址:http:/ 2801101 地址:兴宁区降桥路 22 号新阳房管所:2835105 2813351 地址:兴宁区解放路 81 号华 东 房 管 所 :3109532 3904310 地 址 :西 乡 塘 区 唐 山 路 38 号江 南 房 管 所 :4881775 4881812 地 址 :江 南 区 星 光 大 道 37-1 号 - 6 -单位集中申请公租房流程
11、图单位动员职工申请,并确定联络员,组织职工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经核验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公示 5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联络员将申请材料及有关表格证明材料向市资格中心提交。资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在资格中心和市住房局政务网公示 5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保障资格,核准名单在资格中心和南宁市住房局政务网公布。资格中心及时将核准结果通知单位联络员。建管中心联系申请单位联络人根据核准名单确认选房信息,并签订租赁合同。企业单位的联络人持合同统一到
12、房源所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领取房屋钥匙;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个人持合同,自行到物业办公室领取房屋钥匙。- 7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B)(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专用) 制表单位: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 (2017 版)文书送达地址主申请人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是否单身家庭是否申请人(申请总人数 人)与主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婚姻状况户口所在地年收入(元)本人家庭年总收入(元)家庭人均年收入(元)是否拥有自有住房或承租保障性住房 是 否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成员及工作单位、房产、收入、婚姻等情况真实有效,并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保
13、障政策规定,如隐瞒、虚报、谎报、伪造有关情况,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主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年 月 日注:婚姻状况分别有:未婚、已婚(即初婚) 、再婚、丧偶、离异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意见经核验,该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同意受理。 经办人: 年 月 日 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屋信息记录情况经办人: 年 月 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经审核,该申请家庭符合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同意公示。- 8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A4纸 打印或手写,手写内容 统 一用 蓝 色或黑色 钢 笔、 签
14、 字笔填写,不得用 圆 珠笔、 铅 笔填写,签 名 栏 必需是手写 签 字,填写字体要工整,字迹无法辨 别 的,市住房保障部 门 不予受理。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 (填写样表)(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集中申请单间配套公共租赁住房专用) 制表单位: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 (2017版)文书送达地址 南宁市 xx 路 xx 号(职工统一填写单位地址)主申请人 张三(填职工姓名)现居住地址南宁市 x 路 x 号 x 栋 x 单元 x 号房(填写职工填写申请表时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具体明确)联系电话13699998888(统一填手机号码)是否单身家庭是(如果是单身职 工, 统一勾选
15、“是”,此种情况申请总人数 1 人,申请人栏只写本人一栏)否(如果是已婚或再婚, 统一勾选“否”,此种情况申请总人数 2 人,申请人栏写本人和配偶二栏,必需对应)申请人(申请总人数 2 人) (单身写 1 人,已婚或再婚写 2 人,必需写阿拉伯数字)与主申请人关系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婚姻状况户口所在地 年收入本人 张三(填职 工姓名) 男 30430981198702011111 (如实填写)xxxx(统一填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已婚(根据主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属于“已婚”或“再婚”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广西横县(填写主申请人本人户口所在地,填写到县级区域即可,
16、如“广西横县”“南宁市青秀区”)20000(填写主申请人本人填写申请表当月前一年的收入,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确定到个位数)之妻(如配偶是丈夫写“之夫” )李四(填配偶姓名) 女 29400010198801035555(如实填写)xxxx((配偶有工作单位的如实填写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填写“无”)已婚(已婚或再婚,根据主申请人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广西横县(填写申请人配偶户口所在地,填写到县级区域即可,如 “广西横县”“南宁市青秀区”)16000(填写申请人配偶填写申请表当月前一年的收入,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确定到个位数)(单身职工只写本人一栏,已婚或再婚的填写两栏,其他家庭成员不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年总收入(元)36000(填写申请表内所有申请人年收入之和,单身的写自己的年收入,已婚或再婚写夫妻 2 人总共的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元)18000(填写的数额为(家庭年总收入申请总人数)得到的数额)是否拥有自有住房或承租保障性住房 是 否(如实勾选)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成员及工作单位、房产、收入、婚姻等情况真实有效,并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如隐瞒、虚报、谎报、伪造有关情况,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主申请人: (手写签字)共同申请人: (手写签字,单身申请的此处留空) 年 月 日注:婚姻状况分别有:未婚、已婚(即初婚) 、再婚、丧偶、离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