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政策一问一答宣传资料汇总表(社会组织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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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民政政策一问一答宣传资料汇总表(社会组织管理)类型 问 题 答 案 备注1.社会团体是什么?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哪些不属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社会组织登记社会组织监管社会组织党建 3.成立社会团体的条件有哪些?依据社会团体

2、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 50 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 30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 50 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 10 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 3 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

3、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 、“全国” 、“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 “全国” 、“中华” 等字样。 4.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5.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

4、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6.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哪些基本原则?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

5、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7.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8.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6、; (二)住所; (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四)法定代表人; (五)活动资金; (六)业务主管单位。 9.对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有什么要求?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10.社会团体的章程、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如何产生的?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 6 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11.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哪些事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

7、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注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九)党的建设工作;(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12.对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需要修改章程,有什么要求?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

8、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13.社会团体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以下统称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14.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有哪些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9、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二十四条,社会团体撤销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 社会团体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5.对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有什么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社

10、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16.对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由什么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17.社会组织有哪些类型?社会组织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大类。1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主要依据民办

11、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1998 年第 251 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 1999 年第 18 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政部 1999 年第 129 号)。19.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举办者有什么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20.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有什么条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的条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有与其他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业务活动向适应的合法财产;有必要的场所。21.

12、民办非企业单位哪些可以直接登记?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即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审查直接登记申请时,要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22.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名称有什么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需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名称由所在地行政区域或

13、地名+字号(2 个汉字以上)+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 成。23.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业务主管单位是指哪些单位?记管理。根据申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领域,对应的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2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事项有哪些?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的变更。25.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是否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

14、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26.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条件是什么?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申请注销登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不再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宗旨发生根本变化的;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27.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办理注销?民办非企业单

15、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和财务凭证;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28.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是否收费?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不收费。29.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需要多长时间?登记管理机关应当

16、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收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准予注销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30.基金会登记的依据是什么?基金会登记主要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4 年第 400 号)、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 2004 年 26 号)。31.基金会的发起人有什么要求?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32.基金会成立有什么条件?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17、的原始基金不低于 800 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 400 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3.基金会对名称有什么要求?基金会名称需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 2004 年第 26 号),基金会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 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34.基金会是否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即协会商会类、科技

18、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审查直接登记申请时,要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除以上直接登记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其他均需要业务主管单位。35.基金会变更事项有哪些?基金会变更事项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原始资金、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的变更。36.基金会变更事项是否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

19、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37.基金会注销条件是什么?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38.基金会如何办理注销?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39.基金会办理业务是否收费? 基金会办理业务不收费。40.基

20、金会办理需要多长时间?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文件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41.基金会理事会构成有什么规定?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 5 人至 25 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5 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 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 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 1/3。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42.什么是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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