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2、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2 日内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审查(4 日内完成)不申请听证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2 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
3、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结案(立卷归档)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核发流程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
4、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
5、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 5 日内完成)日内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审查(共 30 日内完成)不申请听证决定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10 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结案(立卷归档)技术审查(10 日内完成)现场检查(10
6、日内完成)审核及审查(10 日内完成)县级初审( 10 日内完成)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3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
7、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审查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流程图中所有环节均在一日内完成;存在应当听证(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或需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等特殊情形的,办理期限依从相关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8、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
9、收材料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2 日内完成)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审查(4 日内完成)不申请听证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2 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 组织听
10、证 制作听证笔录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结案(立卷归档)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5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4.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
11、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3 日内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审
12、查(15 日内完成)不申请听证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10 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结案(立卷归档)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6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5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
13、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市食品
14、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10 日内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审查(10 日内完成)不申请听证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10 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结案(立卷归档)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
15、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7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6.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市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
16、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2 日内完成)市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审查(4 日内完成)不申请听证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2 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17、 制作听证笔录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结案(立卷归档)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8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7.食品生产许可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18、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 5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10 日内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审查(10 日内
19、完成)不申请听证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10 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结案(立卷归档)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9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8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单位指定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接收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
20、管理局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送达申请人(10 日内完成)审 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审查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准予决定 不准予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事后监管备注:
21、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10二、行政处罚类流程图1.一般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案件来源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立案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登记立案移送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调查取证不予处罚有陈述申辩意见 无陈述申辩意见 不申请听证申请听证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告知听证权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法制审核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义在 7 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大队结案(立卷归档)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批准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