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采 购 人:宁乡县国土资源局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府采购编号:HNHGCG-2015-19委托代理编号:0001274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五年四月目 录(第一部分) .1第一章 投标须知 .2一、说明 .2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3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4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4五、开标和评标 .5六、评标方法及标准 .8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8八、法律责任 .9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
2、信用担保政策 .11十、质疑与投诉 .12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4第三章 政府采购协议(范本) .17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20格式 1 投标函 .22格式 2-1 授权委托书 .23格式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格式 3 投标报价表 .25格式 4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26格式 5 方案编制大纲 .27格式 6 技术服务承诺 .27格式 7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28格式 8 项目业绩 .29格式 9 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30格式 10 投标保证金 .31格式 11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1(第二部分) .32第五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33第六章 投标邀请
3、.37第七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38具体评标因素及评分细则 .43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第一部分)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 “采购代理机构” (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
4、招标公司。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 “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 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4. 联合体投标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保证金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
5、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 投标有效期6.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
6、无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 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 投标人收到本文件时,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或处理,并抄送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7.2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确定是否需统一召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如统一召开,将通知所有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
7、人参加。7.3 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包括踏勘及答疑会明确的事项)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购买本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 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变更时间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登记购买本文件的供应商。8 投标费用8.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 一般要求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8、9.2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 -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 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
9、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 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
10、、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14 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 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由采购人代表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
11、,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 开标程序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12、时间)和本章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6.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 -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本章规定的备选方案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16.3 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
13、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本章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4 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6.5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重新采购。16.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 评标程序17.1评委
14、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 。代理机构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17.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 。(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
15、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 -(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当符合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人少于两家(不含两家)时,重新采购。(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
16、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
17、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三)代理机构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宁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及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购招标文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2)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后
18、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在允许范围内的一般偏离价格折算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投标报价为经评审投标报价。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 ,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 评标方法19.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9.2评标标准 总分为 100 分(详见本文件“具体评标因素及评分细则”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 中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