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敦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辖区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1)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涉及多个领域(行业和
2、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3)需要市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2 -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1.5 事故分级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 级)、重大(II 级)、较大(III 级)和一般(IV 级)四个等 级,预警信号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1)特别重大事故(级):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II 级):造成
3、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III 级):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IV 级):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 -2.1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敦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负
4、责人任总指挥,事故发生领域分管副市长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 1)。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配合国务院、省安委会和酒泉市安委会做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工作。2.2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安监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5、工作; 负责全市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及时传达和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情况;承担事故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分析报告,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编制和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指导行业和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管理工作;- 4 -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并加强相互配合;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为事故应急决策提供支持;承担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3 现场指挥部及组成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成立现场指挥
6、部,总指挥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政府及相关部门、救援队伍、事发单位负责人、救援专家等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灾情、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部门单位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链,控制事态,降低损失;指挥公安部门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局面;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及时掌握和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撰写应急处置分析评估总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通稿或事故灾情公告,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后,联合宣传部门向媒体和社会发布;根据现场处置情况,提出终止或扩大应急响应的请示,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批
7、准后组织实施。现场指挥部下设 6 个小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事故信息报告、救援力量调集、较大- 5 -事项协调等工作。(2)抢险救援组:负责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3)医疗救护组:负责调集医疗队伍、救治伤员等工作。(4)治安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维护社会稳定、道路交通运输等工作。(5)新闻报道组:负责新闻媒体接待、事故救援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6)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工作。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还可设立环保气象组、通信保障组、后期保障组等,分别负责环境监测监控、气象信息服务、现场通信保障、后勤保障等工作。2.
8、4 政府职责敦煌市人民政府及时向酒泉市政府和酒泉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按照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落实。2.5 应急队伍职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后,按照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6 -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和应急装备前往事故现场执行应急救援任务。2.6 专家组职责专家组从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 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议;对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技术指导;为公众提供防护措施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参与修订完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预案演练和
9、评估工作;承担市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2.7 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严格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 133 号)等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制订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组织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应急响应时,组织本单位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先期处置。3 预警预防3.1 重要信息报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各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1)地震、雷电、强降雨、冰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 7 -(2)重大危险源监控存在严重
10、隐患,可能引发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发生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险情。3.2 预警信息发布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向全市或事发地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公告。预警公告内容包括:预警区域( 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受损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和发布机关等。3.3 预警信息处置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公告发布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
11、准备工作。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分析事故预警信息,对特别严重的情况要建议指挥部及时提升预警级别。4 事故报告4.1 报告程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 8 -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 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省属驻敦企业在上报辖区政府的同时上报企业总部。市政府接到报告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在 1 小时内报告上级政府。因自然灾害、公
12、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突发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酒泉市政府和酒泉市安委会办公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发生地行业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在我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其他地区,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地区政府;如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由市外事办按规定程序报请酒泉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处理。4.2 报告内容书面报告应当使用国家
13、安监总局发布的规范文本格式,- 9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经营规模。(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的有关事项。(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I、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配合国务院、省级、酒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做好事故救援相关工作,进行应急处置;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启动应急响应进入预警状态,为应急升级做好准备。在启动高一级应急响应前
14、,应首先启动低一级响应。5.2 市政府先期响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市政府按规定及时上报酒泉市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为后期救援创造有利- 10 -条件。(1)立即组织群众疏散和自救互救;(2)根据救援需要,紧急调配应急资源;(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4)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核实人员伤亡情况;(5)当事态进一步扩大时,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6)及时向酒泉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5.3 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1)向市委、市政府、酒泉市安监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2)开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动态;(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4)派出专家和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增援;(5)事故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并通报相关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6)及时向社会通报事故情况,事故可能或已经波及相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