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一八年六月-1-目 录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12 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2.1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 .22.2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 灾害预警响应 .8 信息报告和发布 .104.1 信息报告 .104.2 信息发布 .11 应急响应 .125.1 级响应 .125.2 级响应 .165.3 级响应 .195.4 级响应 .22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23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246.2 冬春救助 .24-2-6.3 恢复重建 .25 保障措施 .277.1
2、资金保障 .277.2 物资保障 .28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287.4 救灾装备和设施保障 .297.5 人力资源保障 .297.6 社会动员保障 .307.7 科技保障 .307.8 金融保障 .317.9 宣传、培训和演练 .31 奖励与责任追究 .32 附则 .32-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
3、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预案管理办法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镇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风雹、雪灾、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毗邻县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县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县内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救助应急工作。1.4 工作原则 -2-()坚持以人
4、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2 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2.1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为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县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林科技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5、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文广旅游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人武部、武警消防大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气象局、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镇坪分公司、中国保险镇坪财产保险分公司、人寿分公司、县慈善协会。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2.2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3-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2.2.2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贯彻中、省、市及县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工作
6、的指示,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传达和落实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指令,协调解决救灾工作相关问题;收集、汇总、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分析灾区形势,评估灾情,提出救助应急和灾后救助工作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核查灾情,协助、指导镇、村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联系新闻单位对灾情、救灾工作进行报道,审查新闻宣传报道材料,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2.3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县委宣传部:协助县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抗灾救灾
7、工作宣传报道;参与减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安排重大恢复重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各项建设资金;负责组织救灾粮源,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救灾用粮出库、加工计划,积极配合做好救灾粮的调运工作;加强受灾镇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分析,必要时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4-县教育体育局: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指导灾区学校恢复重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教育系统因灾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县经济贸易局:负责无线电通信频率保障工作,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
8、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协调采购恢复重建有关建材等物资;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因灾造成商贸业损失的评估;负责组织经贸系统企业损失及设施设备损失情况。县公安局:参与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做好灾区政权机关、新闻和金融部门等机构的安全保卫。县民政局:承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负责核查灾情,组织灾情会商,汇总上报灾情信息;及时了解灾区需求,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各镇政府组织危险区域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农村居民毁损房屋的损失评估、恢复重建和困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承担
9、国内外对我县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并指导镇、村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调运;组织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损失评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县财政局: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安排县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预算,审查救灾资金的分配投向和效益,及时拨付中、省、市、县救灾资金并对救灾款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汇总-5-国家政权机关的办公用房损毁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城关及各镇政府做好国家政权机关办公用房的恢复重建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评价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处理。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土
10、地资源和矿山资源损失的评估;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与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调查灾区生态环境现状,及时报告生态破坏情况,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测、预报、防治和应急处置;参与减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负责实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工程,提供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资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帮助指导灾区城乡居民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和修复、重建等工作;做好因灾造成城镇居民住宅损失和城镇非住宅用房损失的评估。负责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测,指导地
11、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监测,提出震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意见;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和地震应急行动,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灾害调查及烈度调查,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6-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修复损毁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交通运输畅通;组织协调受灾群众转移、疏散所需的交通工具,运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设备;协助打捞工作;做好因灾造成交通设施损失的评估。县水利局: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指导灾区防洪工程抢险、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各镇应急供水工作;提供汛情、旱情信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因灾造成水
12、利设施损失的评估。县农林科技局: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农作物灾害的预测预报;做好种子等农用物资储备,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设施农业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病虫害和牲畜疫情等灾害信息,指导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因灾造成农业损失的评估;结合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及牲畜疫情的监测、预测、预警、防治预案的制定和防御研究以及科普宣传;负责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和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因灾造成林木和自然保护区损失的评估;参与减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
13、;负责沙尘暴、森林火险、重大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防治;配合开展损失评估等工作,参与减灾工作政策、规划的制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与灾情会商和评估;负责调度卫生-7-技术力量,指导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做好因灾造成卫生计生系统社会事业经济损失的评估。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协调处理抗灾救灾涉外事务。县文广旅游局:配合做好灾情发布和抗灾救灾先进事迹宣传;负责灾区新闻系统设施的恢复;做好因灾造成广播通讯设施损失的评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灾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紧急采购生活类物资和社会捐赠物资的质量监督。县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数据。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县政府统一组织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协调和督促交通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调运保障;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对灾区的支持措施。县人武部: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需要,协助县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武警镇坪县消防大队:组织武警消防部队实施抗灾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