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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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合浦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基本原则1.5 预案启动条件2.组织指挥体系2.1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2.1.1 指挥部组成2.1.2 指挥部职责2.1.3 成员单位职责2.2 县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2.2.1 扑救指挥部组成2.2.2 扑救指挥部职责2.3 办公室2.4 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2.5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3. 森林火险预警预报3.1 火险预警3.1.1 预警分级3.1.2 预警制作3.1.3 预警发布3.1.4 预警响应- 2 -3.2 监测预报3.3 信息报告3.3.1 报告途径3.3.2 信息处理 3.3

2、.3 处理要求 3.3.4 跨界信息 4森林火灾预防4.1 建章立制4.2 宣传教育4.3 火源管理4.4 可燃物管理5. 应急处置5.1 分级响应5.1.1 级响应5.1.2 级响应5.1.3 级响应5.2 森林火灾扑救5.2.1 设立扑火指挥部5.2.2 制定扑火方案5.2.3 调动扑火队伍5.2.4 控制扑灭明火5.2.5 火场清理看守5.2.6 队伍撤离5.3 转移安置人员5.4 救治善后5.5 保护重要目标5.6 维护社会治安5.7 火案查处- 3 -5.8 信息发布5.9 应急结束6.后期处置6.1 火灾评估6.2 工作总结6.3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7. 应急后勤保障7.1 队伍保

3、障7.2 应急通信7.3 物资保障7.4 运输保障7.5 医疗卫生保障7.6 资金保障7.7 技术保障7.8 信息保障7.9 培训演练8 监督管理8.1 预案体系建设8.2 预案演练8.3 奖励与责任追究9 附则9.1 预案管理9.2 预案解释9.3 预案生效时间- 4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火工作方 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工作,安全、科学、高效地扑灭森林火灾,确保我县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快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

4、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北海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合浦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合浦县辖区内发生的或靠近合浦县辖区沿线发生并对我县森林构成威胁的、需要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和紧急处置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1.4 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县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县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给予乡镇人民政府必要的支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5、应密切协作,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各级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预案有效地实施。立足防范、反应快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 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火工作方 针,不 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应对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以人为本、安全扑救。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 5 -失降到最低限度。组织森林火灾扑救要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组织、安全扑救。分工合作、资源共享。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当相互协作,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

6、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1.5 预案启动条件森林火灾直接威胁林区民居、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重要设施的安全,且仍未有效控制火势时;发生严重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时;重点火险林区火场连续燃烧时间超过 2 小时、一般林区火场持续燃烧时间超过 4 小时且仍未控制火势时;同一地区同时发生多起失去控制的森林火灾时;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或县人民政府要求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2.组织指挥体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工作。2.1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2.1.1 指挥部组成第一指

7、挥 长:合浦县人民政府县长指 挥 长:合浦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指挥长:合浦县林业局局长副 指 挥 长:合浦县 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林业工作副主任合浦县公安局副局长成 员:主要由县监察局、林业局、教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发改局、公安局 、中国电信合浦分公司、人武部、消防大队等单位和部门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总值班室主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6 -总值班室电话:7213661、121192.1.2 指挥部职责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县辖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

8、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并根据北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各方面力量进行扑救。负责审查全县森林防火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研究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和事项。2.1.3 成员单位职责本预案启动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和任务分工告知相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工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扑火救灾各阶段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扑火救灾中的综合调度、信息报送、宣传报道和技术咨询。县发改局:会同县林业、财政部门安排好森林

9、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公安局:及时组织城市消防部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 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县民政局:当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时,负责协调组织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死者善后工作;统计人员伤亡和灾民财产损失情况。县财政局:根据本级财力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预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应急所需,并负责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管理

10、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县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中小学校- 7 -的教育教学安排,组织指导各地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面向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和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请求, 协助组织森林火灾应急所需的运输车辆,确保扑火救灾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送到指定位置。县卫生局: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医疗力量无法满足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时,协调组织其他地区的医疗力量和药品紧急支援火灾发生地,开展重伤病人员的抢救、转治工作,并指导火灾灾区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县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11、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制度办法。协助组织全县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参与林区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理。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县广播电视局:组织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媒体开展森林防火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安排播出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报道我县森林火灾以及森林火灾扑救情况。中国电信合浦分公司:做好林区通信网络,确保各扑火队伍与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与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畅通。县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官

12、兵和民兵进行森林扑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较大森林火灾需要支援时,迅速组织预备役官兵和民兵及时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县消防大队:积极参加和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协助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救工作。2.2 县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 8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县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全权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工作。2.2.1 扑救指挥部组成指 挥 长:合浦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指挥长:合浦县林业局局长副 指 挥 长:合浦县 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林业工作副主任合浦县公安局副局长成 员:主

13、要由县林业 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监察局、安监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局、中国电信合浦分公司、人民武装部、消防大队等单位和部门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并设立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技术咨询组和现场督查组等工作部门。必要时,从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县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 组长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担任,适时赶赴火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参与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广西国有钦廉林场、广西斯道拉恩索林业有限公司要按规定抓好平时本单位消防力量的训练和日常管理,根据县指挥部要求,积极组织单位专业消防力量参与火

14、灾扑救工作。2.2.2 扑救指挥部职责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掌握火情,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组的具体任务是:(1)综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上报火场最新信息;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调拨扑火机具;必要时,指挥调动邻近森林消防队支援;协调解决各地在扑火救灾中遇到的困难;指导和督促当地查清火灾原因,侦破火案;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具体的扑火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9 -(2)后勤保障。协调交通、物资和卫生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

15、、食品等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及伤员救治,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3)技术咨询。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根据火场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扑火进展等情况,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4 现场督导。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组织工作组深入火场一线开展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相关批示、指示精神,监测火场情况,检查、监 督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扑火救灾指令及本级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指导和协助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2.3 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在处置森林火灾时,搭建县应急指挥平台,担负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

16、合协调、火情分析和提出应急方案等工作。2.4 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广西国有钦廉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参照县设置,结合本地实际设立和组建。2.5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区村民委员会、营造林公司、农场以及其他有林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 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 森林火险预警预报3.1 火险预警重点防火期,当二级以上火险天气持续时,应当制作和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3.1.1 预警分级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红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达到五级

17、(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猛蔓延;橙- 10 -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达到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黄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较高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蓝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等级为二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点燃,可以蔓延。3.1.2 预警制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变化,及时会商,判定预警等级和预警期限,制作预警信息。3.1.3 预警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由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并通过有效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当各级森林防

18、火指挥机构发布的预警信号级别不同时,高级预警信号优于低级预警信号。发布单位可以根据火险等级的变化,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信号。必要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3.1.4 预警响应森林火险预警级别与森林防火工作量成正比,级别越高,越要在低级别工作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五 级红 色预警响应:所有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防火办工作人员一律在岗,不得外出;出现连续 5 天五级红色预警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公布森林高火险时段, 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要地区和重点林区严防死守;各类森林消防队进入戒备状态,做好随时出动扑火的准备。四 级 橙色预警响应: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野外火源管控督察组加强监督;林区各单位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巡护密度和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类森林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气象部门根据天气状况,针对重点地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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