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港镇敬老院房屋改建项目及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设计(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TAJQZC2018-21采购人:下港镇人民政府(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公章)日期:二一八年五月1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2第二章 商务要求 .3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7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12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3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162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下港镇敬老院房屋改建项目及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设计1.2 采购人:下港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曹主任1.3 项目内
2、容:下港镇敬老院房屋改建项目规划设计、各单位施工图设计和室外管线综合设计;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1.4 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7 万元。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1.5 投标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商务要求”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第二章 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
3、款。乙方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全部设计施工图纸后 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2.服务期限20 天。3.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05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4第三章 评审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3.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
4、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 、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1.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3.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1.3.1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
5、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3.1.3.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3.1.3.3谈判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二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3.1.3.4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6、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5证明。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3.1.4 谈判3.1.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
7、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1.4.2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1.4.3谈判实行二轮报价法,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公开招标的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
8、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且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规定程序重新组织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1.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在最终轮次报价中相同且最低的,以服务方案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3.1.6 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
9、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63.2 价格扣除3.2.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相
10、关证明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2.2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6%的
11、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最终报价表7自行采购供应商最终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 报 价 小写: 元,大写: (供应商报价时,应附报价清单明细表。 )服务期限 个(日历日)质量保证期 个(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名处)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处)报价日期 年 月 日注:本表由供应商于报价前填写,签字盖章密封后交采购人采购小组。8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4.1 签订合同4.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
12、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 签订的合同以谈判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 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4.1.5 采购
13、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2 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
14、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4.3 质量与验收谈判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谈判文件、响应文9件、书面承诺的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4 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5、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五)谈判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 (与响应文件中服务明细表一致) 。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五、付款途径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其他甲方支付资金 万元,其他 万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将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