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工 作 简 报第 13 期国家环保总局规划财务司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2005 年 8 月本 期 要 目关于 2005 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情况汇总1【总局动态】关于 2005 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编者按 :为加快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内项目建设进程,国家发改委于 7 月 30 日下达了 2005 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
2、投资20051434 号),通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四点项目管理要求,并将 2005年第一批投资计划分发给项目所在地。现将通知中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一、要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要严格招投标程序,从严控制采用进口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二、要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国债投资的监督,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
3、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要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下达年度计划中有关地方配套投资及时、足额到位。要认真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三、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项目建成运行一年后,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部门组织项目后评价。四、要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单位要在每年7 月 10 日和年底向相关的省(自治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分别提交项目上半年和全年的进展情况报告。各省(自治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对项目单位的工程进展报告审查后,分别于 7 月 20 日和下年的 1 月 20 日前将上半年和
4、全年的项目进展情况汇总上报我委和国家环保总局。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工程的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2通知同时要求各地方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组织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环境、资金配套、施工组织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通知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不定期对计划中的项目建设及产业化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稽察,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2005 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
5、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详见下表。3表一 2005 年第一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2005 年计划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来源 批准总投资到 2004年底累计完成国债及地方配套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备注总计(14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0,410 吉林省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640 长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新建20052006 2,741 2,741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640 1,640 地方配套资金 1,101
6、1,101 日处理医疗废物 20 吨的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黑龙江省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400 黑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场项目 新建20052006 14,651 9,900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8,790 6,400 地方配套资金 5,861 3,500 总设计处理规模 1.61 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 9800 吨/年(日处理 30 吨)、稳定固化 4049 吨/年、填埋处理 8050吨/年(库容 8.5 万立方米)4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来源 批准总投资到 2004年底累计完成2005 年计划备注国债及地方配套投
7、资 主要建设内容浙江省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500 浙江省杭州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新建20052006 21,373 11,500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410 4,500 地方配套资金 14,963 7,000 总设计处理规模 6.44 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扩建和完善乔司基地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其中感光材料废物处理 1000 吨/年,荧光灯处理 1000 吨/年,综合物化处理 3 万吨/年:在崇贤基地新建规模 2.24 万吨/年(日处理74 吨,50 吨/日和 24 吨/日焚烧炉各一台)焚烧装置(含医疗废物处理8000 吨/年),库容 12
8、.6 万立方米填埋场(年填埋 1 万吨) 安徽省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10 六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新建日处理医疗垃圾 5 吨的高温蒸汽灭菌处理装置及配套工程20052006 1,019 1,019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10 610 地方配套资金 409 409 江西省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000 5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来源 批准总投资到 2004年底累计完成2005 年计划备注国债及地方配套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江西省危险废物和九江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新建20052006 14,2
9、07 8,500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8,524 6,000 地方配套资金 5,683 2,500 总设计处理规模 4.14 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 1 万吨/年、物化处理 1 万吨/年、焚烧处理 6400 吨/年(日处理 20吨),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2000 吨/年、稳定固化 1.5 万吨/年、填埋处理2.07 万吨/年(库容 17 万立方米) 山东省 小计(4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477 枣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 新建日处理医疗废物 8 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20052006 1,417 1,417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25 425
10、地方配套资金 992 992 莱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 新建日处理医疗废物 5 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20052006 1,245 1,245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373 373 地方配套资金 872 872 日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工程改扩建日处理医疗废物 5 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20052006 1,087 1,087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326 326 地方配套资金 761 761 6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来源 批准总投资到 2004年底累计完成2005 年计划备注国债及地方配套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威海市医疗废物
11、集中处理工程 新建日处理医疗废物 5 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20052006 1,178 1,178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353 353 地方配套资金 825 825 湖南省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863 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工程 新建日处理医疗废物 8 吨的热解焚烧装置及配套工程20042006 1,438 235 1,203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863 863 地方配套资金 575 236 340 深圳市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1,320 深圳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 扩建20052006 7,732 4,32
12、0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2,320 1,320 总设计处理规模 9000 吨/年。建设 30吨/日回转窑 1 套,配套 1 台 4 吨/时的余热锅炉、烟气处理系统及公用辅助设施 地方配套资金 5,412 3,000 甘肃省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 6,300 7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来源 批准总投资到 2004年底累计完成2005 年计划备注国债及地方配套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金甘肃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新建20052006 12,082 8,300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9,060 6,300 地方配套资金 3,
13、022 2,000 总设计处理规模 2.7 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 6200 吨/年、稳定固化 15450吨/年、焚烧处理 4950 吨/年(日处理15 吨),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3140 吨/年,填埋处理 18370 吨/年(库容 12万立方米)、储存 400 吨/年宁夏自治区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5,300 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新建20052006 10,166 6,600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7,620 5,300 地方配套资金 2,546 1,300 总设计处理规模 1.47 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 1950 吨/年、物化处理 2
14、300吨/年、焚烧处理 4950 吨/年(15 吨/日)、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942 吨/年、稳定固化 5006 吨/年、填埋处理 6985吨/年(库容 7.5 万立方米) 新疆自治区 小计(1 项) 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6,000 8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来源 批准总投资到 2004年底累计完成2005 年计划备注国债及地方配套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20052006 12,730 7,500 土建及设备购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9,550 6,000 总设计处理规模 3.27 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 1060 吨/年
15、、物化处理 1450吨/年、焚烧处理 4565 吨/年(15 吨/日)、稳定固化 9181 吨/年、填埋处理 33136 吨/年(库容 16.4 万立方米)、储存 51 吨/年 地方配套资金 3,180 1,500 9【规划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情况汇总编者按 :根据国家 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416 号)的要求,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将对规划内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复核。复核主要依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复核大纲、建设标准、 总 局发布的技术规范、 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法规、规定和文件 进行,重点 对项目的前期情况、建设规模、选址布局、技
16、术 路线及投资估算等几个方面进行复核。截止 2005 年 7 月底, 规划院共完成 19 个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复核(其中 14 个项目已经由总局转报国家发改委),复核通 过的项目工程总投资合计为 123464.06 万元,其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8 个,工程 总投资小计 109105.82 万元,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11 个,工程 总投资合计 14358.24 万元。从已完成的项目复核情况来看,一些项目建设规模确定不合理,工艺描述偏末段技术要求而非工程设计内容,征地面积偏大,公用工程深度不够、不合理、设计针对性不强,总投资偏高,复核对此均进行了调整和最终确认,并在
17、以前简报中将有关共性问题进行了总结。本期 简报将对前期已通 过复核项目的主要调整内容和最终确认情况进行汇总(参见表二、表三),各有关单位应在项目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等工作中加以借鉴。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1、新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1)同意目前危险废物处置场暂时不接纳处理医疗废物,但需要预留废物进料口空间和有关设置,不同意多氯联苯和爆炸品进入本设施;(2)取消废物中转站设置及其相应的投资 188.76 万元;(3)焚烧及尾气净化系统投资核减 348.21 万元;(4)报告中的分析检测中心建设规模偏大,应进行调整,取消单独建设分析检验大楼,建议与办公楼合并建设并同时将建设楼层调整到 3 层以下(含 3 层) ;(5)取消末端的湿式静电除尘工艺,将喷入石灰浆改为喷消石灰;(6)不同意填埋场渗滤液回喷工艺,可建设渗滤液贮存池,利用当地自然条件进行蒸发,还可回用于固化工艺,增加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