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水路运输量抽样调查方案(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5 年 4 月本 调 查 方 案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 企 业 事 业 单位 和 其 它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 必 须 依 照 本 法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及 时 地 提 供 统 计 调 查 所 需 的 资料 , 不 得 提 供 不 真 实 或 者 不 完
2、整 的 统 计 资 料 , 不 得 迟 报 、 拒 报 统 计 资料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 统 计 机 构 和 统 计 人 员 对在 统 计 工 作 中 知 悉 的 国 家 秘 密 、 商 业 秘 密 和 个 人 信 息 , 应 当 予 以 保 密 。目 录一、总 说 明.1二、报 表 目 录.5三、调 查 表 式.6(一)客运车辆基本情况.6(二)货运车辆基本情况.7(三)内河货船基本情况.8(四)客运车辆调查表.9(五)货运车辆调查表.10(六)内河货船调查表.12四、指 标 解 释.13(一)客运车辆基本情况.13(二)货运车辆基本情况.15
3、(三)内河货船基本情况.16(四)客运车辆调查表.18(五)货运车辆调查表.20(六)内河货船调查表.22五、附 录.23(一)客运车辆抽样调查方法.23(二)货运车辆抽样调查方法.26(三)内河货船抽样调查方法.291一、总 说 明(一)调查目的为进一步跟踪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情况,掌握公路和内河运输货类分布、高速公路货物运输量比重和车船能耗信息,为校正公路水路运输量日常统计数据提供基础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特对公路客货运输车辆和内河货船开展抽样调查并制定本方案。(二)调查范围(1) 客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道路运输证,依法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运的车辆。不包括:公共电汽车和出
4、租汽车;公路养护、卫生救护、公安消防等工作专用车辆;在机场、港口作业区、车站为内部换乘而进行旅客运输的各种运输车辆。(2) 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道路运输证,依法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的车辆。不包括:公路养护、车辆修理、城市环卫、公安消防、地质勘探、输配电线路建设和维护等专用车辆;在机场、港口作业区、车站内部为装卸而进行搬运的各种运输车辆;在驾校、试验场内供教学或实验使用的各种车辆。(3) 内河货船在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批、备案,依法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的所有内河船舶。不包括:海事巡逻海关稽查等各种专用船舶;供渔民农业生产使用的各种渔船;为港口生产服务的专业工程船舶。(三)调查方法(1) 客运
5、车辆客运车辆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详见附录)(2) 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详见附录)(3) 内河货船内河货船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抽样调查方法详见附录)2(四)调查内容(1) 客运车辆客运车辆调查信息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能耗信息和运输信息。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车辆类型、业户类型、发动机功率等。能耗信息主要包括行驶里程、燃耗、百公里燃耗经验值。运输信息主要包括载客里程、客运量、周转量等。(2) 货运车辆货运车辆调查信息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能耗信息和运输信息。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车辆类型、业户类型、发动机功率等。能耗信息主要包括行驶里程、燃耗、百公里燃耗经验值。运输信息主
6、要包括载货里程、货运量、周转量等。(3) 内河货船内河货船调查信息包括船舶的基本信息、能耗信息和运输信息。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船舶类型、经营业户类型、主机功率等。能耗信息主要包括不同燃料类型的燃料消耗。运输信息主要包括货运量、周转量、航行里程等。(五)调查时间(1) 客运车辆调查分为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车辆抽样框整理,整理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第二阶段:调查阶段。上报截止时间为 8 月底前。除跨县班线、县内班线车辆之外,其它所有车辆调查数据的记录时间为 2015 年 6 月的某一旬。为确保样本车辆在时间上能够均匀分布,将每个基本层的样本车辆随机均匀分为三组,并分别安排在上、3中、下旬进
7、行调查。跨县班线、县内班线车辆数据的记录时间可以为 2015 年 6 月的某一旬,也可以为 2015 年 6 月中某一旬的 1 个平峰日和 1 个高峰日。为确保样本车辆在时间上能够均匀分布,将每个基本层的样本车辆随机均匀分为三组,并分别安排在上、中、下旬进行调查。(2) 货运车辆调查分为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车辆抽样框整理,整理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第二阶段:调查阶段。货运车辆调查数据的记录时间为 2015 年 6 月的某一旬。为确保样本车辆在时间上能够均匀分布,将每个基本层的样本车辆随机均匀分为三组,并分别安排在上、中、下旬进行调查。(3) 内河货船调查分为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
8、船舶抽样框整理,整理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第二阶段:调查阶段。净载重量 5000 吨及以上的船舶调查数据记录时间为 2015 年 6 月全月。净载重量 5000 吨以下的船舶调查数据记录时间为 2015 年 6 月某一旬。为确保样本船舶在时间上能够均匀分布,将每个基本层的样本船舶随机均匀分为三组,并分别安排在上、中、下旬进行调查。(六)调查组织(1) 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抽样调查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包括:编制抽样调查方案;开发数据采集软件;开展全国培训和技术支持;进行全国层面数据审核、处理和推算;组织开展全国工作总结。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省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编
9、制本省抽样调查实施方案;开展本省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组织开展本省车辆船舶抽样框整理、样本抽取、样本调查工作;进行本省调查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组织开展本省工作总结。4(2) 组织实施方式本次抽样调查按行政区划范围组织实施,即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抽样调查的各项具体工作。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调查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如结合实际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方案的,必须研究编制省级调查方案,并报经交通运输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本次调查的培训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培训的办法进行。交通运输部负责对省级、地市级技术骨干人员的培训。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制定本省
10、培训计划,确保所有调查人员得到系统的技术培训。交通运输部负责统一编制、下发与调查方案相配套的数据采集软件,以满足上报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报送要求。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利用社会力量(如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乡镇政府统计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调查公司等)承担具体的调查工作,包括调查对象联系、访问以及调查表填写、录入等。(七)数据质量控制本次调查实行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统一技术规定进行采集及处理,杜绝技术性差错,保证工作标准的一致性。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统一规定,但可以根据本地区和单位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八)本方案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