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現行兵役制度 1. 服兵役年齡2. 徵兵四部曲3. 軍事訓練簡介4. 替代 役 申請5. 103年研發 替代 役申請流程6. 役男短期出境規定2內容大綱一、服兵役年齡3二、徵兵四部曲 兵籍調查4依據兵役法第 32條規定,凡是役男不論是否在學或已經就業,都應備妥相關證件與照片,按兵籍調查通知書所指定之時間與地點, 親自 或委託家屬 辦理兵籍調查。二、徵兵四部曲 徵兵檢查5 役男於應屆畢業當年 2至 4月接受徵兵檢查,應依指定日期時間及醫院,攜帶 徵兵檢查通知書、身分證、相片 等,準時到檢。 役男如因工作或在學,無法返回戶籍地縣市接受體檢者,可就近向工作或在學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 線上代檢 (內
2、政部役政署網址址:http:/www.nca.gov.tw點選 外縣市線上代檢系統 ), 線上代檢申請完成後,應即 向 戶籍地公所 報備。 役男如有過去病史,請於體檢時附上相關診斷證明書 及 病歷資料 。二、徵兵四部曲 徵兵檢查6 依兵役法第 33條:經 徵兵檢查之男子,應區分為常備役、替代役、免役體位,依下列規定服役:1. 常備役體位 : 82年次前服常備兵役, 83年次後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2. 替代役體位 : 82年次前服替代役, 83年次後服補充兵。3. 免役體位 :免服兵役。體位未定 :自體檢或複檢診斷確定之日起,屆滿 6個月再複檢 1次,予以判定體位。但體位區分標準表另有特 別規
3、定 者,依其規定。二、徵兵四部曲 徵兵檢查 (複檢 )7 役男於徵兵檢查後,如 對體位判定結果有疑義 或 因事後生病或受傷等原因以致體位發生 變化 可到戶籍地 公所申請複檢。 申請複檢 時須 檢附醫院診斷 證明 ,以 公費 方式或自費方式前往複檢醫院檢查。 申請 身高 體 重複檢 ,必須等到 收到 徵集令後 才可以 申請。 但複檢後結果還是與原判定體位相同的話,除非體位判定有明顯錯誤或事後體位再發生變化,否則依規定 不能 以同一原因再申請改判體位。二、徵兵四部曲 抽籤8 抽籤 10日前鄉鎮市公所會發送通知書,請依通知書指定之日期、時間、地點,攜帶通知書、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前往抽籤。 役男無
4、法親自到場抽籤時,可委託年滿 20 歲或有行為能力之 家屬 代抽。(代抽人請攜帶通知書、役男及本人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印章) 役男未親自到場,且未委託代抽者,或證明文件不齊全者,則由鄉鎮市長(或指派之代表) 代抽 。二、徵兵四部曲 徵集9 徵集順序: 年次 抽籤月份 籤號。 鄉鎮市公所於 入營 10日前 將徵集令送達役男或其徵處通報人。二、徵兵四部曲 徵集家庭因素服補充兵83年次後替代 役體 位12日補充兵役期 現役 (82年次以前 )1年軍事訓練 (83年次以後 )4個月 軍事訓練 常備兵役期 常備役體位申請服替代役1年又 15日(依常備兵役期加服 15日) 替代役役期 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82年次前 1年又 15日(依常備兵役期加服 15日 )83年次後 4個月又 5日(依常備兵役期加服 5日 ) 替代役役期 82年次前 替代役體位及家庭因素替代役1年 (比照常備兵)替代役役期 依兵役法第 16條規定法定役期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