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房屋交易登记一次性告知单1. 新建商品房买卖事项办理描述 从房产开发商处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与非住宅)申报材料1权籍调查单原件 1 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窗口现场出具)2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1 份;(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填写)3买方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份;4房产开发商委托书原件 1 份;(房产开发商出具给购房人)5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需加盖公司鲜章)6房产开发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需加盖公司鲜章)7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8购房发票及维修资金缴存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房产
2、开发商出具给购房人)9门牌卡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10契税完税证明或不予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份;(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办理)11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确认书原件 1 份;(房产开发商出具给购房人)12项目开发商原土地证复印件 1 份;(房产开发商出具给购房人)13土地宗地图原件 2 份、房屋平面图原件 1 份。办理流程1综合咨询窗口(进行办件咨询,打印权籍调查单,备齐申报材料并取号)2集成服务窗口(完成交易审查受理、契税缴纳及不动产登记受理)3后台审核4缴费取证联办部门 市房管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意事项1买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并提交监护人证明材料。22房屋涉外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3涉及税收减免的(家庭第一、第二套住房)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提供结婚证,未婚者现场签署未婚声明,离婚者提供离婚
4、证和离婚协议原件,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判决书原件) ;市房管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原件;拆迁户购买提供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A 区三楼)3房屋交易登记一次性告知单2. 二手房买卖事项办理描述 二手房买卖(存量房买卖)申报材料1权籍调查单原件 1 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窗口现场出具,持不动产权证或该房屋已经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提供)2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1 份;(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填写)3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1
5、 份、复印件2 份;5门牌卡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6契税完税证明或不予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办理)7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非中介机构促成的买卖由房管局出具)8土地宗地图原件 2 份、房屋平面图原件 1 份。办理流程1综合咨询窗口(进行办件咨询,打印权籍调查单,备齐申报材料并取号)2集成服务窗口(完成房屋交易审查受理、契税缴纳及不动产登记受理)3后台审核4缴费取证联办部门 市房管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注意事项1买卖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
6、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并提交监护人证明材料。2房屋涉外转让的,需提供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3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现场办理审核和补缴出让金,并提交缴款通知单(原件)和出让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4买卖非住房(商业、办公、车库、车位、仓库等)如需抵扣增值税,请提供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原件。5涉及税收减免的(卖方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或
7、买方家庭第一、第二套住房)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市房管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原件;拆迁户购买提供拆迁相关证明材料。6涉及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涉及拆迁安置房转让给非拆迁安置户或无拆迁资质的非自然人等,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7买卖经赠与或继承来的住房或非住房还需提供:原发生赠与或继承行为双方为夫妻关系的:继承公证书(或继承确认书)或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声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受赠人或继承人的结婚证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原发生赠与或继承行为双方为非夫妻关
8、系的:继承公证书(或继承确认书)或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声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原被继承人(或赠与人)的购房发票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发生继承或赠与行为时所缴纳的相关费用发票原件(公证费、土地出让金等) 。办理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A 区三楼)5房屋交易登记一次性告知单3. 购买政府安置房事项办理描述 拆迁户购买政府安置房申报材料1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填写)2买方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份;3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9、4 契税完税证明或不予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5购房发票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6被拆迁原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或土地证、房产证(原件),拆迁时已由拆迁方代收的由拆迁方出具已代收证明(原件);7权籍调查单原件 1 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窗口现场出具,持不动产权证或该房屋已经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提供)8门牌卡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9土地宗地图原件 2 份、房屋平面图原件 1 份;10项目开发商原土地证复印件 1 份(加盖鲜章) 。办理流程1综合咨询窗口(进行办件咨询,打印权籍调查单,备齐申报材料并取号)2集成服务窗口(完成房屋交易审查受理、契税缴纳及不
10、动产登记受理)3后台审核4缴费取证联办部门 市房管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意事项1买方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并提交监护人证明材料。2购买家庭第一、第二套住房且累计购房款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市房管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原件。3政府和拆迁办盖章的被拆迁户征迁及权证办理情况表 。4拆迁协议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 1 份、复印 2 件。办理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
11、道 45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A 区三楼)6房屋交易登记一次性告知单4. 房屋继承、受遗赠事项办理描述 因继承或受遗赠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申报材料1权籍调查单原件 1 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窗口现场出具,持不动产权证或该房屋已经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提供)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社区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
12、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房屋权利的材料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8门牌卡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9土地宗地图原件 2 份、房屋平面图原件 1 份;10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办理流程1综合咨询窗口(进行办件咨询,打印权籍调查单,备齐申报材料并取号)2集成服务窗口(完成房屋交易审查受理、契税
13、缴纳及不动产登记受理)3后台审核4缴费取证联办部门 市房管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意事项1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集成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2法院判决的提供判决书原件。3继承或受遗赠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并提交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价和复印件 2 份。4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现场办理审核和补缴出让金,并提交缴款通知单(原件)和出让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7办理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A 区三楼)8房屋交易登记一次性告知单5. 房屋赠与事项办
14、理描述 因房屋赠与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申报材料1权籍调查单原件 1 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窗口现场出具,持不动产权证或该房屋已经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提供)2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1 份;(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填写)3赠与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4赠与合同或赠与、受赠公证文书(法院判决的提供判决书)原件1 份、复印件 2 份;5契税完税证明或不予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6门牌卡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7土地宗地图原件 2 份、房屋平面图原件 1 份。办理流程1综合咨询窗口(进行办件咨询,打印
15、权籍调查单,备齐申报材料并取号)2集成服务窗口(完成房屋赠与审查受理、契税缴纳及不动产登记受理)3后台审核4缴费取证联办部门 市房管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意事项 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现场办理审核和补缴出让金,并提交缴款通知单(原件)和出让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A 区三楼)9房屋交易登记一次性告知单6. 离婚分割事项办理描述 离婚后对房屋进行分割(住宅和非住宅)申报材料1权籍调查单原件 1 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窗口现场出具,持不动产权证或该房屋已经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提供)2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1 份;(集
16、成服务窗口现场填写)3离婚分割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1 份、复印件2 份;5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6门牌卡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7契税完税证明或不予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办理)8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9土地宗地图原件 2 份、房屋平面图原件 1 份。办理流程1综合咨询窗口(进行办件咨询,打印权籍调查单,备齐申报材料并取号)2集成服务窗口(完成房屋分割审查受理、契税缴纳及不动产登记
17、受理)3后台审核4缴费取证联办部门 市房管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意事项 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现场办理审核和补缴出让金,并提交缴款通知单(原件)和出让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A 区三楼)10房屋交易登记一次性告知单7. 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事项办理描述 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申报材料1权籍调查单原件 1 份;(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窗口现场出具,持不动产权证或该房屋已经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提供)2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1 份;(集成服务窗口现场填写)3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1 份、复印件 2
18、份;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1 份、复印件2 份;5抵押权人基础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金融许可证(或准予经营贷款业务的批文) 、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上加盖鲜章、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6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1 份;7抵押物清单(原件) ;8房屋价值确认书(原件) 。14项适用于房屋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如房屋所有权人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同意办理抵押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全民所有制企业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文,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还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工商提档加盖查询章) 、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办理流程1综合咨询窗口(进行办件咨询,打印权籍调查单,备齐申报材料并取号)2集成服务窗口(完成抵押审查受理、不动产登记受理)3后台审核4缴费取证联办部门 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