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排查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 登记表填报总页数 页 其中:F101 表 页 F302 表 页F201 表 页 F401 表 页F202 表 页 F402 表 页F301 表 页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排 查 员(签字): 日期:审 核 人(签字): 日期:核 查 人(签字): 日期: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排查登记表填报说明一、排查登记表排查登记表主要包括以下表格,共计 8 张:F101 表企业基本情况表F102 表尾矿库排查登记表F201 表企业化学物质情况排查登记表F202 表企业生产单元及贮存单元排查登记表F301 表企业环
2、境风险防范措施排查登记表F302 表企业环境应急处置及救援资源排查登记表F401 表企业周边水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排查登记表F402 表企业周边大气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排查登记表每张排查登记表后附有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请填报前认真阅读。二、填报对象(一)排查对象。1、石油加工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02)对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分类,具体在以下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开展排查:(1)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油制造。(2)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包括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3机化学原料制造,
3、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3)肥料制造,包括氮肥制造,磷肥制造,钾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4)农药制造,包括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5)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包括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颜料制造、染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6)合成材料制造,包括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7)专用化学品制造,包括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4、。(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包括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产业活动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生产单位;(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或可能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活动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核算资料。2、石油加工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排查登记填写表 F101、表F201、表 F202、表 F301、表 F302、表 F401 和表 F402。
5、3、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登记填写表 F102。(二)排查对象的确定1、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排查对象。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划分属地的基本区域。(1)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纳入该二级单位所在地的排查。(2)同一企业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厂区,纳入各厂区所在区域排查。42、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以前新建已验收的产业活动单位均纳入本次排查。3、在 2008 年 7 月 1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停业、停产和关闭的产业活动单位,均纳入本次排查。4、2009 年 6 月 30 日以前取缔的产业活动单位不纳入本次排查。注: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本次排查增加了: (1)2008 年 1
6、 月 1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新建已验收的企业; (2)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投入试生产、试运行,事实排污累计不足 30 天新建项目。 三、排查表格填报1、排查表的发放排查表的填报工作可采取统一培训、统一发表、分别填报的方式开展,由县(区)级环保部门组织召开排查对象负责人、排查表填报人的排查培训会议,进行统一宣讲,发放排查表,并明确要求排查对象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向县(区)级环保部门报送。也可由环保部门排查员入厂上门发放排查表,讲解填表方法,告知收取排查表的时间等方式。两种方法也可结合使用。2、排查表的填写排查表中 F101 表至 F302 表由排查对象填写,
7、F401 表和 F402 表由排查对象所在县(区)级环保部门填写。3、排查表的网上报送及审核排查表的网上填报采取:县填、市审、省督的方式,即由排查对象所在县(区)级环保部门负责将本辖区排查在“中国环保热线” ()网站上填报;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核县(区)级环保部门在网上信息填报情况,特别重点审核市级监管排查对象的信息填报情况;省级环保部门负责检查、督促辖区各级环保部门按时上报情况,并重点审核省级监管排查对象的信息填报情况。四、填报要求51、排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不得涂改。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2、填
8、写代码时,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3、排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指标的保留位数应按规定填写,不得用科学计数法表示。4、填报数据请报出准确值,如果有一定的波动范围,请填写平均值。5、有填报内容的表格必须有填表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加盖单位公章。6、封页必须注明排查表填报的页数(未填的表格不计页数) 。如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7、每个排查对象的排查登记表(纸质)一式三份,各级环保部门和排查对象自留复印件。8、封页必须有排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环保部门排查员、审核人员对排查对象填报表格的内容、填报页数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在核查更正阶段,核查人员对核查的对象填报表格的内容、
9、填报页数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签名。6F101 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1.单位名称(公章) 2.单位代码 ( )3.法定代表人 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代码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市、州、盟) 县(区、市、旗)乡(镇) 街(村) 、门牌号5.地 理 坐 标 中 心 经 度 “ 中 心 纬 度 “6.所 在 工 业 园 区 名 称 (位于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的企业填报) 7.联系方式区 号电话号码值班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姓 名 手机号码姓 名 手机号码8.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环保部门填写)9.年生产时间(小时)10.厂区面积 m2 11.是 否 有 突 发 环 境
10、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无 有 12.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情 况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 无 有 共 次7F101 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本表 112 项必填。 凡是参加过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单位,本表 18 项填报内容应与污染源普查填报内容相符。【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按工商部门登记或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更名的单位,要求填写现用名,同时用
11、括号注明曾用名。【2.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已经取得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法定代码。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长度为 9 个字符,不能含有 09 或 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中间的“”不能填。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
12、的,填写企业的法人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其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二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 。二级单位代码指联合企业(或集团)内对其下属的不属于法定赋码范围的二级单位的顺序编号,此码由联合企业(或集团)统一编制。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按各级环保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临时代码的编码原则:临时代码共十一位码。前六位为所在县(区)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0 )填写,第七位为汉语拼音 G(代表工业源) ,后四位为县(区)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编码,从
13、800019999。【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能填写职务及职称,如王厂长、王经理。【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单位所在地指排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地市、县、乡以及具体街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行政区划代码要根据排查对象详细地址按要求填写。行政区划代码指排查对象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地区行政区划代码。根
14、据排查对象的详细地址,按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将相应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在方格内。不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0)提供范围内的县以下地区,由县(区)环保部门按编码规则自行编码填报,自行编码不得与已统一编制的代码重复。所填行政区划代码应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代码一致。 行政区划代码可从“中国环保热线”网站()上下载。【5.地理坐标】中心经度:指排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经度。中心纬度:指排查对象厂区中心的纬度。填报格式均为 XXX XX XX “,中心经(纬)度分(秒)应填写 059 之间的数据。【6.所在工业园区名称】位于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包括经济技
15、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内的排查对象填写此栏。工业园区名称须用全称规范填写,不能简写。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名单可从“中国环保热线”网站()上下载。【7.联系方式】指负责提供排查信息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传真、邮政编9码以及企业值班电话。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需填写两位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手机号码,保证应急状态下联系畅通。【8.行业类别】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一个企业属于哪一个工业行业,是按照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一般按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重比较大的产品及重要产品)把整个企业划入某一工业行业小类中。排查对象应先填写行业名称,再由所在地环保部门按
16、照下列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代码表将行业小类代码统一填入方格内。行业代码必须与行业类别名称对应。若某个普查对象生产、经济活动涵盖多个行业小类,可填报中类代码,最后 1 位代码,补“0”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代码表代码 代码大类 中类 小类类别名称中类 小类类别名称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41 涂料制造251 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643 颜料制造2512 人造原油生产 2644 染料制造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645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5 合成材
17、料制造2611 无机酸制造 2651 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12 无机碱制造 2652 合成橡胶制造2613 无机盐制造 2653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59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2 肥料制造 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2621 氮肥制造 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2622 磷肥制造 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23 钾肥制造 2664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2624 复混肥料制造 2665 信息化学品制造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66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2629 其他
18、肥料制造 2667 动物胶制造263 农药制造 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31 化学农药制造 267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32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2671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1026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72 化妆品制造【9.年生产时间(小时) 】指排查对象 2008 年 7 月 1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日实际生产的小时数。数据应在 08760 之间,保留到整数。【10.厂区面积】填写厂区红线图内所含面积,小数点后保留 1 位有效数字。单位为 m2。【11.是否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对应的“”内画“” ,此项为单选。【12.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指截止到 2009 年 6 月 30 日前,是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在对应的“”内画“” ,如有填写发生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