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2017 年全国独立纳税的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 5 张报表,分别为:XXB 表2017 年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信息表 ;B1 表2017 年 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B2 表2017 年 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B3 表2017 年 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B4 表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季报)表 。计量和金额单位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和“面积”指标为“平方米”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主要产品表中第三产业产品(服务)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
2、以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应纳税收收入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万元。小数位数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一、XXB 表2017 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22017 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简称基本信息表 )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 34 项指标,另附36 个备用字段。 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
3、项式指标,请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1.原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识别号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 6 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 位或 12 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已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必须同时填写纳税人识别号。2.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5 年 10 月 1 日以后的新办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的企业,按照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3.企业名称:(必填)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
4、,不得简化。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本年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与金税三期行业代码保持一致,企业应根据在税种登记表里的行业明细信息填写。5.战略性新兴产业:下分:(1)节能环保产业;(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生物产业;3(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5)新能源产业;(6)新材料产业;(7)新能源企业产业;(8)无新兴产业。结合国家统计局下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 (试行) 、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多部门起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本年只选择企业最主要的一项新兴产业选项,没有的选“无战略性新兴产业代码” 。6.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5、(必填)本年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与金税三期工商登记信息代码保持一致,企业应根据在税务登记表里的登记注册类型填写。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必填)是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最初的登记时间。8.主要投资方所属国家或地区:本指标主要由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选择填写对企业拥有主要控制权的投资人所属的国家(或地区) ,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按外方最大股东所属国家(或地区)填写。9.集团公司情况:(必填)(1)非集团隶属关系的一般企业;(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 ;(3)集团母公司(集团总部)仅有相应集团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集团总部机构;4(4)集团成员公司
6、。10.所属企业集团:是指对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集团,分为中央企业集团、港澳台及外国企业集团、地方企业集团及其他企业集团。由集团下属企业单位填报。11.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必填)(1)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B1 表,按季填报 B3、 B4 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 B2 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A.编报汇总报表;B.编报合并报表;C.编报本企业报表。(2)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B1 表(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 ,按季填报 B3 表和 B4 表;如果是工业企业
7、还必须按月填报 B2 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A.编报汇总报表;B.编报合并报表;C.编报本企业报表。(3)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填写 B1 表的其它指标(166 行180 行) ) ,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 B2 表。 12.增值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1)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下分:5A.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B.统一核算增值税的总公司:经税务机关批准由总公司统一核算的增值税纳税人,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部分,总公司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减总公司应纳数;C.属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公司: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由总公司统一核算的增
8、值税纳税人分公司属地预缴税款的,不需要填报增值税核算指标,需要将属地预缴增值税数额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增分公司的应纳数。(2)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含小规模纳税人) ;(3)其他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4)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13.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1) 未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2)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3) 实行免退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4) 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5) 实行免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14.增值税应税服务类型: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纳税人应根据在税种登记表里的增值税应税服务类型填写。15.消费税
9、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1)按法定税率(额)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6(2)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人;(3)按其他方式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4)不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16.消费税主要品目情况:与金税三期消费税主要品目保持一致,根据纳税人消费税税种登记信息填写。17.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1)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下分:A.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按比例就地预缴成员企业,如:大庆油田、胜利油田;C.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总公司,如:金融行业、中石油、中石化总公司等;D.上报上级公司
10、预缴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 B1 表、B3 表,其中 B1 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E.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F.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2)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下分:A.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指一些就地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系统的下属子公司) ;7C.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统一核算并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D.上报上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指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
11、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 B1 表、B3 表,其中 B1 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E.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F.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3)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下分:A.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 ;B.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C.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4)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下分:A.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B.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C.其他纳税人。(5)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8.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享受两项或
12、两项以上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优惠额度大一项政策填报。(1)无所得税优惠政策;(2)免征与减征优惠;A.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所得;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8C.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D.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A.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B.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优惠政策;C.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D.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规定。(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5)加计扣除优惠;A.研究开发费;B.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6
13、)创投企业优惠;(7)加速折旧优惠;(8)减计收入优惠;(9)税额抵免优惠;(10)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11)非居民企业的优惠;(12)特殊行业优惠;(13)其他优惠。19.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必填)核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实际情况选项填写。(1)国税;9(2)地税。20.企业所得税申报周期:根据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周期选择填写,与金税三期代码保持一致。(1) 季报;(2) 月报;(3) 其他。2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必填)根据企业实际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情况选择填写,与金税三期代码保持一致。22.原营业税品目:按照营业税主要品目情
14、况选择填报,与金税三期营业税品目保持一致。23.企业规模(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相关内容进行划分,下分:(1)大型企业;(2)中型企业;(3)小型企业;(4)微型企业;(5)其他。24.主管国税机关:(必填)指本表所上报的县国税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1025.主管地税机关:(必填)指本表所上报的县地税局。本指标由系统直接产生。26.法定代表人:(必填)指纳税组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企业独立纳税单位填写所属上级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27.财务负责人:(必填)指纳税组织、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对于非法人独立纳税企业填写负责纳税申报表工作人员的姓名。28.填报人姓名:(必填)填写本企业填报重点税源报表人员姓名。29.填报人联系电话:(必填)填写本企业填报重点税源报表人员电话。30.企业地址:(必填)填写本企业经营所在地的详细地址。31.监控级次:本指标为方便各地分级监控的需要而设,分为纳入税务总局监控的企业、纳入省税务局监控的企业、纳入地市税务局监控的企业、纳入县区税务局监控和纳入所(分局)监控的企业等五个级次。对于各地降低标准扩大范围自行增加的监控企业,如上报税务总局,必须填报原实际监控的级次(省级或省级以下) 。(1)税务总局;(2)省税务局;(3)地市税务局;(4)县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