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墩寺党建综合体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 标 人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4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 .6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1. 总则 .91.1 项目概况 .9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9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91.4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91.5 费用承担、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91.6 保密 .91.7 语言文字 .91.8 计量单位 .91.9 踏勘现场 .101.10 谈判答疑 .101.11 分包 .101.11 偏离 .102. 竞争性谈判文件 .112.1
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112.2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112.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 .113. 谈判响应文件 .123.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23.2 谈判报价 .123.4 谈判保证金 .133.5 备选谈判方案 .133.6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34. 谈判 .144.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4.2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44.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5. 开标 .1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55.2 开标程序 .156. 谈判 .156.1 谈判小组 .156.2 评标原则 .166.3 评标 .167. 合同授予 .167.1 定标方式
3、.167.2 中标通知 .167.3 签订合同 .1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8.1 重新招标 .168.2 不再招标 .179. 纪律和监督 .17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79.2 对谈判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17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17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79.5 投诉 .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第三章 谈判办法 .18谈判办法前附表 .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2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第五章 图纸(另附) .26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7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9
4、一、谈判响应书 .3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4三、谈判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缴纳 .36四、谈判预算书 .37五、施工组织设计 .38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39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40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41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2六、项目管理机构 .43七、谈判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47八、其他资料 .49第 1 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1、竞争性谈判条件: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安墩寺党建综合体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
5、告如下: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2.1 工程名称:安墩寺党建综合体建设项目 2.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 项目投资:约 50 万元2.5 质量标准:合格;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施工标段:安墩寺党建综合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标段:安墩寺党建综合体建设项目监理2.7 谈判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3、谈判响应人的资格要求:3.1 施工标段: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1.2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6、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相关继续再教育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监理标段: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3.2.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4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此项开标时提供
7、原件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谈判响应人其投标被否决;4、谈判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3:30 时-16: 30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3 室 10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1000 元/份,售后不退。4.2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
8、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 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4.3 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备注:不符合谈判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
9、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谈判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单位的报价将被拒绝。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室5.3 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武先生代理机构: 河南省信
10、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仇女士 电 话:0371-23326946 第二章 谈判响应人须知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地 址:开封市联 系 人:武先生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开封市联系人:仇女士 联系电话:0371233269461.1.4 项目名称 安墩寺党建综合体建设项目1.1.5 建设地点 开封市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1.3.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1.3.
11、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相关继续再教育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此项开标时提供原件谈 判 响 应 人 需 对 其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件 的 真 实 性
12、负 责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1.4.3 谈判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各单位自行踏勘 1.10.1 谈判答疑 以书面形式答疑1.10.2 谈判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前 3 日1.10.3 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澄清的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前 3 日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2.1谈判响应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前 3 日2.2.2 谈判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22 日 9 时 30 分2.2.3谈判响应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谈判响应人收到谈判文件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
13、内2.3.2谈判响应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谈判响应人收到谈判文件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3.3.1 谈判有效期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结束后 60 天内3.4.1 谈判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 元)资信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 元)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共计伍万柒仟伍佰元整(57500 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并拿交款凭证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转账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 2% 资信保证
14、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 10%。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账号:00000114581040364012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应用打印,并由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谈判预算书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及造价员(造价师)章。3.7.4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U 盘电子版一份)3.7.5 谈判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编制目录,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成
15、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撤换的方式装订4.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谈判响应文件必 须 密 封 , 注 明 “正 本 ”和 “副 本 ”字样 , 密 封 在 一 个 包 封 里 并 加 封 条 , 加 盖 谈 判 响 应 人 公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4.2.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5.1 谈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谈判文件递交地点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 人,由 3 名招标人及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组成,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采取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6、。7.1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人8.0 控制价不设谈判控制价设谈判控制价,谈判控制价大写:肆拾捌万贰仟叁佰叁拾捌元柒角 小写:¥48.23387 万元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开 标 时 需 携 带 相 关 原 件 和 项 目 经 理 ( 持 身 份 证 ) 出 席 开 标 会 议 , 否 则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10.2注:(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验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7 日之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否则按废标处
17、理。(3)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提供虚假材料或项目经理所报标段与投标文件不符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谈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
18、情况: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6 保密 参与招标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
19、招标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谈判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由各谈判响应人自行踏勘。1.9.2 谈判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谈判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谈判响应人未去现场踏勘或未提出要求的,将被视为已经进行过“现场踏勘”。谈判文件一旦送达,即视为谈判响应人已经确认现场条件状况,任何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1.10 谈判答疑1.10.1 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20、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澄清谈判响应人提出的问题,不再召开答疑会。 1.10.2 谈判响应人对收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疑问、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均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10.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答复内容以补充、答疑文件的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谈判响应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传真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1.11 分包 谈判响应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