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沐川县林业局 2017 年责任清单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决议、批示;结合沐川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林业管理政策草案,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二)制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林业综合开发规划;负责林业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指导林业发展改革、现代林业体系建设、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三)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用地、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县伐木场、县森林经营所实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造林项目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水土保持、农田基本建设方面造林绿化项目
2、的实施;负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四)主管全县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计建设;负责编制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执行采伐限额;监督和负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销售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木、林地权属管理;负责征用、占用、转让、拍卖林业用地的初审上报;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五)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的发展,负责对木材采伐、运输、收购、加工、综合利用、木(竹)浆造纸、林产化工生产等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制、上报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技术改造、转产项目并指导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林业企业生产安全操作制度、规程的执行。(六)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
3、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申报以及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核、上报。(七)归口管理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保持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安全。(八)负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规费等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审计;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和天保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九)制定林业科学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林业的人才引进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林业系统科技人员的管理;管理局机关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
4、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全县林业宣传、林业行政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十)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十一)具体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天保工程。(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责边界(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涉及林业的相关工作。(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县行动。(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组织划
5、定并管控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拟定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四)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平台。(五)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 、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六)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涉及林业生态保护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七)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林业
6、生态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宣传教育,推动林业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八)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林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相关工作。(九)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林区、林场(苗圃)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对林木采伐、运输和林产品加2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3序 号 1权利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 称 对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措施不予配合的处罚责任主体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存在对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采取植树造林及低效林改造等
7、措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不予配合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8、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2474序 号 2权利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 称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处罚责任主体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依
9、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且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据省林业厅决
10、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2475序 号 3权利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 称 对擅自开垦林地的处罚责任主体
11、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且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12、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据省林业厅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2476序 号 4权利类型 行政
13、处罚权力项目名 称 对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处罚责任主体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且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
14、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据省林业厅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15、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2477序 号 5权利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 称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责任主体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且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
16、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据省林业厅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
17、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2478序 号 6权利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 称对无木材运输证、持无效木材运输证、运输起止地点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运输木材的处罚责任主体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且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
18、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据省林业厅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19、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2479序 号 7权利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 称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的处罚责任主体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且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
20、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据省林业厅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
21、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24710序 号 8权利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 称 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处罚责任主体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林业主管
22、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且依法依规需要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等)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依据省林业厅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