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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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解 决 企 业 拖 欠 工 资 问 题 联 席 会 议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解 决 企 业 拖 欠 工 资 问 题 联 席 会 议关 于 我 区 开 展 保 障 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工 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情况的通报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今年 7 月起,我区以问题为导向,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经过两个月来的努力,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专项整治

2、攻坚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全区三级政府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责任机制全覆盖的治理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出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和6 个子办法的“1+6”配套措施办法,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性支撑。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源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 9 月 7 日,全区 3929 个在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新的欠薪案件,实现零欠薪;2253 个在建非政府投资工程 2 项目投诉举报立案存量案件已全部清零;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金额、涉及人数同比分别下降 84.03%、80.59%、83.29%,实现“三个大幅度下降” 的预期目标。四是 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

3、得到进一步落实。截至 9 月 7 日,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达到 95%,分账制管理覆盖率达到 87%,工资保证金制度覆盖率达到 97%,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95%,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覆盖率达到 98%,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覆盖率达到 95%,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覆盖率达到77%,在建政府工程项目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向农民工代发工资覆盖率达到 65%,上述指标中有 3 项已达到考核要求,其他各项量化考核指标覆盖率同比也得到了明显提升。二、专项整治主要做法(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贯

4、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统领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先后分别两次就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了要求,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同志专门提出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总体思路,并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听取汇报,研究落实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的整改要求的措施,讨论制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1+6”配套措施办 法。7 月 9 日,自治区十 3 三届人民政府第 10 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审议通过专项整治攻坚行动“1+6” 配套措施 办法,将部际联席会议指出我区存在的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细化明确为 17 个具体问题

5、,对应制定了 42 项整改措施。7 月 12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对我区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批示精神,秦如培常务副主席对 2018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对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及责任机制提出了要求。(二)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纵横向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全覆盖的治理格局。一是构建三级政府负总责的工作体制。自治区成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同志任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协调

6、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自治区联席会议分别与各市人民政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各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各市、县参照自治区做法成立相应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夯实责任。二是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发挥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人社部门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发改部门按照“先落实资金、后立项建设” 的原则, 严格审查政府投资项 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不予审批,对有拖款欠薪的,在“诚 4 信广西”平台予以公示,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

7、算管理,并进行全过程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凡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的政府投资项目,其财政资金拨款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国资委指导监管国有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妥善解决涉及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及时向社会公示欠薪黑名单信息;司法部门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 ,通 过强化人民调解积极化解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工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排查机制,推进基层工会建立欠薪报告制度;住建、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对联席会议成员以外有项目建设任务的自治区本级部门和单位,要求建立

8、工资无拖欠责任制,指定分管领导亲自抓,确保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建立健全督查问责制度。自治区出台了治欠保支工作督查方案和问责办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工作机制。7 至 8 月,自治区联席会议抽调 48 名业务骨干组成 16 个督查组,先后 2 次深入 14 个设区市、74 个县(市、区)和自治区有关成员单位共 370 个项目开展督查。自治区将督查情况向全区进行通报,并分别对各市政府下达 28 份整改函,提出整改要求。7 月以来,自治区分别以发文挂牌督办的办法,责成贺州市人民政府对钟山县至尊国际工程项目、柳州市人民政府对融安县长安大厦工程项目、河池市人民政府

9、对环江县雅京矿业有限 5 公司、玉林市人民政府对北流市鼎盛世家项目、梧州市人民政府对阳光新城项目和藤县桂东枫林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北海市人民政府对广西北海废钢配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1#、2#厂房、3#办公楼、4#、5#设备用房的土建工程项目 7 个拖欠农民工工资存量难点案件进行重点研究协调并限期结案,并提出问责要求。目前,这 7 起存量案件涉及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基本解决完毕,善后查处及问责工作正在进一步落实中。(三)从源头上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整治。全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整治,从源头上扼制欠薪案件的发生。一是建立三本台账,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精准监督。全区通过系统全面摸底排

10、查,建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台账非政府工程项目台账政府工程项目台账,进行动态登记,摸清底数。台账实行周报制度,每周星期一将台帐汇总情况呈报自治区领导,并通报自治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设区市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区、市联动,精准监督,落实责任。截至 9 月3 日,共通报 8 期,督查整改效果明显。二是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在全区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严格执行“六个必查” 制度。凡是上级 移交或督办的,必查 ;群众实名举报的,必查;舆论媒体曝光的,必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必查;发生工程款纠纷的,必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查。各级财政部门落实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

11、金制度;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带资垫资等违法行为 6 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四)从标本兼治角度强化综合治理力度。一是将治欠保支责任对应落实到全区每个工程项目。8 月起,自治区创新实施“工程项目责任双挂钩”办 法,各级联席会议 与本辖区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分别签订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要求每一个工程项目签订一份责任书,把项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双挂钩,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层层负责、包干解决,全面推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二是推动劳动保障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人社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依法处理或处罚,对涉嫌犯

12、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联合劳动监察、信访、维稳等部门妥善有效防控和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我区公安部门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9 起,刑事拘留 7 人,逮捕 7 人,调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事件 5 起,有效震慑了欠薪的用人单位及个人。三是推动建立工资支付诚信体系。自治区、市、县三级共同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制度并在“ 诚信广西 ”平台上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社厅已向信用中国(广西)推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8 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 2 起。三、

13、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有的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一是有的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保障农 7 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思想认识未到位,未切实达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要求。如防城港市国土局下属土地储备中心选派的“长揽岛东南段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现场负责人对落实治欠保支有关政策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学习文件,不掌握政策规定,对督查组的建议置若罔闻,存在抵触情绪。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履行好职责,对各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源头治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自治区督查组8月9日检查桂林市平乐县榕津河张家镇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时

14、发现,该项目县水利部门分管领导对治欠保支工作不太了解,思想上认识还不到位。三是对照国家9月4日下发的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各地完成进度还存在差距。在量化考核指标方面,其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8项考核指标中,还有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覆盖率、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向农民工代发工资覆盖率等5项指标没有达到考核要求。还有一些指标离国家考核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有的差距还比较大,务必要引起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的高度重视。(二)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各市、县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事前防范和事

15、后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行为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督查组 8 月 9 日检查的桂林市平乐县桂江二桥至潮水公路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 8 许可证,存在未批先建情况;玉林市北流市鼎盛世家项目案件、河池市环江县雅京矿业案件、崇左市扶绥县广西中远职业学院工程项目等历年存量案件的办理流程、后续处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等环节存在安全隐患;贺州市钟山县至尊国际项目欠薪案件的后续处置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的不规范,在源头上存在较大欠薪隐患。 (三)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市、县在建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仅在台账报表上挂名,但监管责任人大部分未到项目施

16、工现场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治欠保支长效工作机制。政府工程项目,特别是有项目建设任务的市、县(区)有关部门、建设单位未建立本部门、单位建设项目无拖欠责任制,未指定分管领导亲自抓。如督查组抽查防城港市上思县台账发现,非政府工程项目监管责任人均为县住建部门的分管局领导,政府工程项目监管责任人均为业主单位的分管领导。有的地方的非政府工程项目,未能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未能全面实行施工过程结算。二是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未落实。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未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9 号)、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 单” 管理办法(人社部规201716 号)等 规章制度和文件

17、精神,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认定和推送工作,未 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并向各信息平台推送欠薪信息,未落实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9 (四)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用工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一是有的施工企业未如实建立所有施工人员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记录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教育培训、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也不完整。玉林市福绵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台账为 100%,8 月 10 日实地核查项目中发现御景花园项目未设立专户。二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用人单位未盖章、无签订日期、代签劳动合同、未向农民工发放劳动合同文本等问题。

18、如百色市深圳小镇项目和平果县的城北异地搬迁安置项目存在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三是农民工工资发放不规范,存在包工头代签代领代发工资现象。如百色市路桥锦绣广场项目存在将工资发给包工头或班组长的情况。(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薄弱。市、县两级在编在岗专职监察执法人员偏少,存在未按编制配齐执法人员问题;有些地方的监察执法人员被抽调到其他岗位从事其他工作,长期无法归位,处理欠薪案件等执法力量普遍偏弱。如钦州市钦北区专职监察员编制数 4 人,外调借用了 2 人,占总数二分之一;百色市专职劳动监察员编制数 69 个,外调借用人数为 20 人,占总数近三分之一;柳州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编制数 98 人,外调

19、借用了 17 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开展。部分市、县未配备监察执法用车,绝大多数地方未出台本级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用车办法。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0 全区要在当前治欠保支“集中整治” 攻坚阶 段工作中,强化责任落实,抓好源头治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1+6”配套措施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执行自治区“1+6” 配套措施办法,自治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推动本部门承担任务的完成,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市、县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市县政府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紧密协同的联动工作机制。要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市、县联席会议和相关工

20、作机制并成立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分工责任,出台和落实市、县攻坚行动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市、县两级政府之间要签订责任书,市、县政府要与本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自治区将强化督查问效,对各地存在整治工作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推诿扯皮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自治区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自治区行动方案要求及国家2018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抓紧制定相关尚未出台的制度和办法,落实本部门承担的各项考核指标的推进和完成。(二)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抓好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自治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地要树立“一盘棋” 的思想,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各市联席会议要参照自治区做法,组建督查组按月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所辖县区的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自治区各部门要指导各地监管部门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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